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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舟湖(11)

作者: 山顶怪物 阅读记录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接着道:“想想还是告诉你吧,算是道个别。”

“去哪呢?”其实不用问也知道,反正肯定是有着巨大时差的地方。

“学校定的老美,然后回国答辩拿毕业证。”

感觉口中的圣代有点食之无味,有个有趣的人可能要消失在自己的生活中,这对我是一件及其打击的事,毕竟我认识的人,就这么多。

“最后回加拿大吗?”我记得他提到过他以前一直生活在加拿大。

“怎么可能,你是不知道加拿大有多无聊,”他斜睨了我一眼,可能看出了我的一点点的失落,不多,就那么一点点。

于是乎也就在我头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以后可能当个拥有百万亩地的农场场主,但还没想好去哪,貌似英国也不错。意大利?芬兰?或者瑞士。”反正哪里逍遥就去哪里。

我笑笑,果然是脑洞够大的,去国外当个坐拥百万资产的农夫,真像他这个神经病能做出来的事。

“GOOD LUCKY ”

“还是祝我去了那里能吃上生煎吧。”

看来这家伙对生煎是真爱。对我确是名副其实的点头之交。

后来钟言复具体什么时候走的,我当然不清楚,微信聊天最后一句停留在他给我推荐的一部神经兮兮的国产电影,倒不是说有多具观赏性,是它神经到足够让钟言复半夜发链接给我,并且配上一连串的“哈哈哈”。

我在及其无聊的时候观赏了一下,在书桌前笑道不能自己,真想飞到美国一边拍着他的肩一边吼“你神经病啊,大半夜发这个”。然后再发给夏大仁,让她也想半夜爬过来打我。无聊到浪费生命,但又让人捧腹不止。

这部看似鬼片的神剧大概讲述的是在八路军抗战路上爬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女鬼,八路军们一脸正派地扶着她站起来,道:“呀,这位女同志,看看都给日本鬼子糟蹋成什么样了?”后来还让随行的护士给了她一套上世纪四十年代标志性土到不行的衣物,扎了一个麻花辫,麻花辫还他妈扎在前面(这是什么清奇的脑回路?!),女鬼就这样随着八路军抗战,有一天日本鬼子歼灭了他们,女鬼为了报复日本人就飘去日本的电梯里吓人,最后成为了日本家喻户晓的贞子,全剧终。

真的带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无聊加神经质的震撼。

但他妈就是很想笑。我爱烂片的编剧。

时间开始步入十一月后,就算我再怎么不想舍弃宽大舒服洗起来又方便的短袖T恤,都不得不被寒冷打败,套上了长袖,卫衣,或者是一礼拜都不见得洗一次的各式外套。

路过KFC的时候依然会买一杯雪顶或是甜筒,这是我活这么多年来坚持得最久的事。只是这一次没能和钟言复这个王八蛋一起,而是莫名其妙地碰上了一上来就破口大骂,和钟神经一样混蛋的蒋拂。

我在空闲的没什么人出入的门口,调整了一下站姿好整以暇地看着蒋拂一脸愤恨地样子,控诉着钟言复的始乱终弃,确实,他骂的就是这么一回事。

用勺子舀出最后一口冰淇淋,吃掉,咽下去,道:“你怎么不飞过去当着他的面骂?”

这一句话,立马让蒋拂焉了下来,他一脸心痛地垂下了肩:“看吧,连你都比我先知道他出国的事。”

我走下台阶,蒋拂也跟了过来,拿过我只剩下咖啡的雪顶,喝了一口。

“我下午出实验室,回家看到他不在,又跑去问他们学院的人才知道的。这家伙真的是,连告别都懒得说,真是省事得紧。”

他看了我一眼道:“所以他居然会告诉你吧,反正你也不会有什么表示。”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愿意轻描淡写地和我告个别,但只是说自己要走了而已,好像就出门买杯饮料那么简单。

因为手里没拿什么东西,为了让自己自然一点,我将双手插进了口袋里。

“我也没看出来像你这样的实验室魔鬼居然这样重感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他有什么特殊的情感。”

蒋拂翻了个白眼,一口气将咖啡全部喝下,未了还吐槽了一句“真难喝”才把塑料杯扔进垃圾桶里。

真是活该你被钟言复抛弃哦!

就这样和蒋拂一路看不顺眼对方地回到小区。原本以为蒋拂发泄一下这件事就过去了,又会回到自己的实验室开始新一轮的工作。

只是没想到几天之后钟言复就发了朋友圈,配上一张蒋拂在他家门口睡觉的图片。我顺手截图当做饭后八卦转给夏大仁看,终于算是明白当初钟言复说“遇上一条癞皮狗”的意思了,蒋拂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比口香糖还持久的癞皮狗。

而我继续骚扰夏大仁,唐树和苏哲阳,偶尔去凉溪寒家里蹭吃蹭喝,开黑游戏。

过着这种糜烂的大学生活,终于在十一月入冬之前想起来,我是当初那个立志要考研的人,可现在对我而言,能毕业都很不容易了。

痛定思痛还是强迫自己买了考研资料,毕竟比起考研,我更没有把握的,是过上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

“所以你知道自己要报什么专业了吗?”唐树不咸不淡地在电话那头问我。毕竟他是第一个知道我开始准备考研的人。

“反正不是对外汉语。”

“……除了政治和英语,别的你现在不定下来根本没法复习。”

我浏览着考研网,翻着Q大的研究生专业,没什么一看就非常吸引我的专业,再者我也没什么非要继续学下去的东西。

“小语种你要不要试试?”

“别,我的二外是日语,光是日语就已经把我整秃了。”原本因为是喜爱柯南的缘故,二外毫不犹豫地报了日语,结果学下去之后,是越读越后悔。我可能根本就不是学语言的料。

“商学吧,我猜你是不会去的,又四年没碰过理科,既然如此,学你的老本行呗。”

“文学?”

“对,就是那个,放心,我们学校外国文学和文学是分开来的,不会逼你在学些别的什么语言。”

我轻轻滑动鼠标,看了看上年不低的录取分数,咽了咽口水:“我考虑考虑,你帮我打听一下考那几本书,最好是能帮我拿到复习资料。”

“复习资料难说,陪读倒是可以给你找一个。”

“Excuse me ”

那边轻笑了一下:“一个朋友,他也打算报考本校的文学研究生。也许以后你们就是同学了。”

我怕是嗅到了他不怀好意地味道。

“反正你们一个个是不打算陪我继续留在S市讨生活了。现在倒好,夏大仁又要去澳洲,可能到时候S市唯一能继续嗨打的朋友只剩下我现在的邻居了。”

“你别说那么伤感行不行,最多三年就回来了,如果说是澳洲那边的话,一年也就混回来了。”

“啊,是啊。”还好不是像钟言复那样,干脆在那边当一个农场场主。

要走的人的不舍感觉总是比留下来那些人的不舍感更淡一点,因为只要跨过离别这条槛,离开的人将会去迎接更加精彩的生活,而对于留下来的人而言只是在重复以前的生活而已,连拥有一个新的朋友这件事都变得分外困难。

我大概给凉溪寒做了两个礼拜的心理建设,用尽了我毕生的口才说服她在S市考研,没想到这见色忘友的家伙依然一心一意地想要回H市和男朋友过上毕业就结婚,养家糊口的小日子。

我这种打定主意活该单身十辈子的人,永远都对这种看似幸福的日子无法感同身受。

原本倒也以为唐树和我是同种人,但当他告诉我他高中其实喜欢一个女生整整三年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无奈感。而夏大仁喜好男色这是我认识她起就知道的事实,此人估计以后也会和凉溪寒一样,良母说不准,贤妻到一定是个贤妻。毕竟我高中对她最大跌眼镜的事情是发现她的衣柜居然是整整齐齐的,整整,齐齐的。这是我们生活习惯上唯一相差最大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