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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座攻略笔记(28)

他说,“现在呢?”

他淡淡地笑着说,“你觉得我是一个合格的王吗?”

歇牧尔俯身,跪地,一手握着权杖放在地上,一手捂在心口。

“您是当之无愧的亚伦兰狄斯之王。”

他说,斩钉截铁的,发自内心的。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再也没有人能比我做得更好。”

卡莫斯说,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口吻。

他不需要谦虚,他挽救了亚伦兰狄斯,那是他的责任,同样也是他的骄傲。

“所以,歇牧尔,别太急着就下结论了。”

他这么说,突然话题一转,指着那只还在用不尖利的牙齿奋力和肉块搏斗的小奶狮。

抱着肉块的小狮子涅伽滚来滚去,怎么看怎么蠢萌。

卡莫斯看得直乐。

“你看,这个小家伙怎么样?看起来是不是傻乎乎的?”

歇牧尔:“?”

他疑惑地看着那头还没满月的小奶狮,不知道卡莫斯王为什么突然提起了它。

“看,是不是很可爱?和我的王弟一样,都那么可爱,对不对?”

卡莫斯王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大手一把就把小小的涅伽抓起来,捏在手中。

正啃肉块啃得起劲的小奶狮突然被抓起来,抓他的还是它最讨厌的人,顿时怒了,小嘴一张,露出小小的尖牙儿,狠狠地冲着抓着自己的手指撕咬了下去。

卡莫斯笑着任由它咬,他的手指本来就尽是茧,皮糙肉厚,涅伽的小尖牙对他的手指啃了半天都没啃动,只给他的手指糊了一层口水。

“可爱是可爱,但是看起来很弱,对不对?”

男人的眼微微眯起来,形成一条细细的缝隙,他周身突然散发出一股可怕的压迫力,他的手作势捏得紧了一分。

“你看,这么弱,这么小,我只要稍一用力,就能把它捏死。”

歇牧尔站在下面静静地看着,他只是看着,什么都没说。

小奶狮被捏得嗷呜叫了一声,显然是被捏痛了,觉得难受,可是它只是这么嗷呜了一声,就继续凶狠地啃咬着那抓着它的手指,连抓带咬,凶狠非常。

那是它身为一头野兽……不,应该说,那是它身为未来的万兽之王所与生俱来的凶性,还有,骄傲。

卡莫斯王笑了一下,松开手,放开小涅伽。

被放下的小毛团儿一个翻身,打了个滚儿站起身来,也不逃,也不惧,就这么站在原地凶狠地冲着卡莫斯嗷呜嗷呜地吼。

“那些天生就只能做宠物的小东西啊,只要看到我,就会吓得转身就逃,一旦被我靠近,就会被吓得发抖……”

卡莫斯说,“可是这个小家伙,就算被我抓住了,也会凶狠地咬我。”

“就算现在看起来是个弱小得不行的小家伙,以后可是会成为一头让人闻风丧胆的雄狮的啊。”

“的确,那孩子现在看起来的确很弱,对我们来说,他柔弱到我们一只手就能捏死的地步。”

卡莫斯王笑着说,他坐着的姿势看起来很懒散,可是哪怕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也如同一头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的棕狮,自带一种无形的威慑力。

他眯着眼笑着,金棕色的眼中闪动着的是某种兴致勃勃的光。

“就算是那样柔弱的孩子,说不定未来也能成为一头一声嘶吼就能威震四方的雄狮……呢?”

他顿了一顿。

“所以,歇牧尔,你能不能稍微有点耐心?”

他说,

“毕竟,那可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战胜过无敌的卡莫斯王的小家伙啊。”

一直沉默不语的歇牧尔听到这里,皱了皱眉。

“……战胜?”

他疑惑地问。

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吗?

卡莫斯王:“………………”

不小心就说漏了嘴……

他飞快地换了话题。

“总之,就这样决定了。”

他说完,任性一挥手,将某人赶走。

“你可以退下了。”

身为威武的卡莫斯王,让别人知道那件狼狈的事情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

但是,我们威武的卡莫斯王并不知道,在不久之后,祭司阁下直接问了他的新弟子——没错,就是那位乖巧(?)的、问什么就回答了什么的小王弟——然后歇牧尔就得到了一个让他想打人的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第18章

…………

从有记忆的时候开始,小孩唯一的感觉的就是,饿。

好饿。

饥饿总是无时无刻都在啃噬着他的身体,他从来不知道吃饱是怎样的滋味。

他一直都住在垃圾场里,在那堆积的垃圾山里挖出的洞里。对旁人来说难以忍受的臭味,对他已是习以为常。

那种臭气仿佛已经浸透到他的身体里、血液里,渗透了他整个躯体,让他从内到外都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

所有人都对他避退三舍。

但是只有这样,他才能活下去。

只有待在垃圾堆里,他才有可能在第一次时间抢到那些被丢弃的残羹冷食,才能稍微填充一下饥饿的肚子。

也只有在腥臭的垃圾场里,那些比他高大的乞丐才不会来抢夺他好不容易挖出来的住所。

记不清多少次,为了争夺一点食物他和别人打得头破血流。

无论对方比他强壮多少,他也从来不曾退缩过。

因为他见过那些抢不到食物而活活饿死的人,那些丑陋的、干瘪的尸体躺在地上,再无生机,一点点腐烂,发出难闻的尸臭味,引来秃鹫、老鼠啃噬着那具尸体。

他一点都不想变成那样,所以他无论如何都想要活下去。

一个瘦骨若柴的小孩到底如何从那些比他高、比他壮的人手中抢夺食物,让自己活下来?

狠,比任何人都要狠。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谁都不会帮你,你只能靠自己。你必须像是疯狗一样,就算被打断了腿也要凶狠地从对方身上咬下一块肉。

他曾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也死不松口,硬生生地咬断了想要抢夺他食物的那个男人一根手指。

他就是这样才活了下来。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受了多少次伤,垂危过多少次。

有一次他拖着断掉的腿爬回垃圾场里的洞中时,高烧了整整一天一夜,他曾经以为自己会就这样死掉。

可是或许真的是人贱命大,他硬是撑了下来。

贫民窟,一个城市里最阴暗、最丑陋的地方。他们这群肮脏的乞丐都待在那种地方,垃圾的汇集处,城市倾倒垃圾的地方……或许他们本身就是被倾倒、被遗弃的一部分。

他们只配生存在这个腐臭、黑暗的地方。

偶尔,从贫民窟里出去到外面乞讨的时候,他所看到的,都是厌恶、嫌恶、避之不及的眼神。就算那些会施舍东西给他的所谓好心人,看着他的目光也是居高临下,轻蔑的,宛如俯视蝼蚁一般。

那些人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个人型的垃圾。

他很不喜欢那些人看他的眼神。

……

突然有一天,他的整个人生都改变了。

数个穿着体面、对他来说高不可攀的人找到了他,哭着跪在他脚下,对他喊着一个陌生的名字。

他们哭着叫他,赫伊莫斯小主人。

这些在过去走在路上眼角都不会施舍给他一眼的高等人,叫他主人?

那个时候,他很懵,还有些不知所措,反应不过来,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

“赫伊莫斯!”

带着哭腔的动听声音传来,一阵好闻的香味迎面而来。

小孩抬起头,看到了他所看过的最好看的年轻女子,那个女人小跑着向他跑来,脸色激动,眼中含泪,伸着手似乎想要抱住他。

和那个女人热切的目光对上,他感觉自己的胸口好像也被什么东西充斥着,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