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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总裁(23)+番外

白色束腰长袖连衣裙,不是她熟悉的牌子,但能看出来质量还可以,搭在椅子上的风衣是蔻驰的,放在桌子上的包则是华伦天奴的。

衣服不贵,应该属于白领阶层咬咬牙都能买得起的,包却稍稍有些奢侈,不过本来,女人的包都是要比衣服贵一些的。

手上没有多余的装饰,丁丁回忆了她的鞋,也不像是熟悉的牌子,顿时,她心下就有那么点疑惑了。

——李玄祯是干什么吃的!

和人家小姑娘谈恋爱,连装备都不配齐吗?

嗯,她没想这一身出自李玄祯,因为那实在是太LOW了,虽然那个包不便宜,可李玄祯并不是给女人买个牌子包就觉得大过天的人,他历任女朋友,哪个不是武装到牙齿?

杨楠是不知道她的这些想法,否则一定捂脸叹息,就是这一身,她也是咬牙买的。

她在半林吭哧吭哧弹了一个月的琴,因为表现还不错,口碑也行,半林给发了个整数,而这一身,就去掉了一半,这还是她挑着打折的买的缘故。

而且为了配齐这一身,她也是绞尽了脑汁。

在半林弹琴,她不能随便,虽然半林没要求,她也要尽量穿裙子——而且她还要为将来的初赛做准备,虽然魔都电视台到时候提供化妆师,却没有说提供服装!

想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一般的二三线小明星还找不到品牌提供服装呢,他们这些还没出道的新人更不要想了。

所以她要买的衣服,不仅平时要穿工作要穿,演出的时候还要穿!

她两辈子加在一起,都没这么用力的挑过衣服。

鞋子也一样,天凉了,再穿凉鞋不是个事,也需要换代。

还有外搭,披肩是怎么也扛不住了,现在需要个风衣,过一段时间,起码还要再来件大衣。

她会答应小鱼娱乐的邀请,未尝没有想顺势卖个歌词的打算——能在小鱼这里卖了,怎么也要比她早先的关系强。

当然也不是说早先人家亏待她,真没有,她也挺感激,不过她后来通过李玄祯卖过,也就知道这里面能差多少倍,她也知道,不管怎么着都卖不了那个价钱了,但,通过小鱼,总要更好一些。

丁丁也摸不准杨楠说穷是不是开玩笑,就问她这歌词想怎么卖。

“这个,我也不是太懂,丁总那边出个章程就好,不过这个词,我觉得这么配比较好。”她说着,就哼了起来,丁丁的眉,忍不住的挑了起来。

她刚才光看歌词的时候,是没有什么感觉的,就想着回去找个行家评估一下,差不多呢,就买下来,不管这姑娘会不会同他们签约,就当交朋友了。

李玄祯一跑,陶力那边一头雾水,她却觉得这事有些蹊跷,她现在还不知道蹊跷在哪里,但她凭女人的直觉认为,和杨楠打好交道不会有坏处。

但现在杨楠这一哼,她就觉察出不同了。

杨楠的歌词写的有些哀伤,曲调却是积极向上的,展现出来的情景就是虽然分开了虽然不爱了,我也会好好生活努力幸福。

而这词配着这曲,又特别的上口,丁丁听了几句,就忍不住要跟着哼了,反应过来,她更是吃惊!

魔性音乐,对于普通人来说好像经常遇到,每年都要出那么几首让你听了就忍不住跟着唱的歌,但作为业内人士——虽然才刚刚入行,但她是做过功课,下过功夫的,非常清楚要做到这一步有多么难,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包括那些成名已久的歌星,能拿出来撑场面的,也就那么几首歌!

然后这几首歌,能唱个几十年!

好歌手少有,好歌曲,更少有啊!

杨楠拿出来的这一首多好她还不知道,但能让她忍不住跟着去哼,那就值得买了。

“真没想到杨小姐还会作曲。”

“啊,我不是太会。”杨楠有些心虚,这首歌词是她帮人家的曲子填的,后来的成绩是还可以,不是大火,也上了畅销榜,但她后来自我琢磨,觉得要是换一种唱法会更好一些,然后在没事的时候,就同李玄祯说了,李玄祯问她想要什么感觉的,她就说了——她的思想是爱的时候淋漓尽致,分手了,也不是不能过自己的生活,这个世界,总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没必要因为一段恋情弄得期期艾艾的,伤心可以,愁苦就罢了。

李玄祯听了,当下给她哼了一段曲子,她惊为天人。

然后,也就没什么然后了。

然后她没有要求,李玄祯当然不可能给她谱曲;

然后这曲子已经定型了,她也没必要再折腾,当然,在之后她顺着李玄祯的调子,跟着往后推了推,也就是那样了。

她在作曲上,真没什么天赋,事实上若不是后来为了跟上李玄祯的脚步咬牙去学了钢琴,她连谱子都不怎么会看——她虽然自学了五线谱,可如果这么简单就能学全乎,也太对不起人家从四岁开始练琴,然后还上了音乐学院的学生了。

“我只是觉得这个歌词,应该这么作曲才更有意思。”

丁丁点点头:“我也这么觉得……杨小姐真的不考虑我们公司吗?”

“我向丁总保证,如果我要进娱乐圈的话,一定同你们公司签约!”

丁丁看着她,忽而一笑:“既然这样,那我也就不勉强了。这样,我把这首歌拿回去开个研讨会,再然后同杨小姐联系好吗?”

“好。”杨楠很是利索的点头。

丁丁一笑,只觉得眼前的姑娘着实合胃口。心想李玄祯这事虽然有些稀里糊涂的,眼光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有杨楠给出的调子、歌词,再加上丁丁的倾向——还隐隐的有那么一点李玄祯的背书,这首名为“自我”的曲子很快就通过小鱼的审查,审核组给出的意见就是,可以买,最好是连整首曲子都买下来。

但李玄祯早先就给出了这么一段,杨楠自己往下推也只推到了一部分,还有一大半是没有的,丁丁同杨楠联系,杨楠也只有老实告诉她,需要反复琢磨——还不见得能成功。

后来丁丁又找了一个从别的地方挖过来的专家,一行人最后决定,歌词就这样了,曲子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加工,而这一部分,杨楠就需要跟进了。

而到了这里,就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杨楠已经签约小鱼,那不用说,这首曲子就是她的了,小鱼会全力给她包装,推她出道,甚至可以让她在魔都的这个舞台上唱上一遍,在全国人面前露露脸——虽然魔都的这个节目是翻唱过去的歌曲,但他们安排杨楠唱一首原创的,也是再简单没有。

但杨楠没有签约!

她不是小鱼的人!

那他们就不好这么安排,但同时,他们也不能亏待了杨楠。

“这还不简单,给她个高价,拿给别人唱不就得了吗?”陶力大大咧咧道,“她不是说缺钱吗?就按市场价两倍给她呗,她这还只有半个曲子,咱们按照整个的给!”

丁丁给他翻了个大白眼:“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我知道你担心三郎,但先不说三郎现在同她已经没有关系了,就算是有,咱们这么做也到位了,何况三郎还在乎这个?”

丁丁继续对他甩白眼,她对杨楠的感觉,不是能用言语描述出来的,在这个时候也和陶力撕扯不清楚,只是她本能的觉得这么干不是不行,可她应该选另外一条路,所以最后出现在杨楠面前的合同,就让她吃惊至极!

分成!

对于没有名气的词曲者,分成是不可想象的,就算是小有名气,一般也很难得到这种待遇,只有有了一定知名度的词曲者才能要到这样的合同,但一般,也就是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而她面前出现的这个,是百分之四十!

“我们考虑了一下,这首歌,恐怕还是楠楠你来唱最好。”见了两次面,通了几次电话,丁丁已经把对杨楠的称呼从杨小姐改成了楠楠,“所以这个合同,是包括你的词曲和演唱,所有的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