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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千金(220)

作者: 洛水三千 阅读记录

比这个更要命的,还是人们看他的眼神。

以前的封翎是天之骄子,无论谁,都会因为他的出身和地位,给他几分薄面,不管内里如何,至少都是笑脸相迎的。

可现在,只要是看到他的人,都会用嫌弃鄙视的目光看向他,说他好手好脚不找个活计,就知道讨饭不劳而获。

这种有骨子里出来的鄙视,让封翎难以忍受。

每当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他都恨不得自己死在大街上。

他后悔了,如果当时拒绝靳北城,那大不了一死,虽然当时害怕,但死了一了百了,总比现在被人们的眼神凌迟强。

可是,现在后悔也晚了。

他又是个懦夫,没有勇气自杀,那就只能忍受人们眼神凌迟的折磨。

这几天,他无数次想要到峰忝国际楼下,或者叶家别墅附近找到叶明珠,和她拼个你死我活。

可是他一想起靳北城的眼神,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他怕这种人间炼狱,但是他更怕死。

“妈妈,那个叔叔也是乞丐么?”

“别指,不礼貌,那个叔叔也是乞丐。”

“那妈妈为什么不给那个叔叔钱呢?刚才明明已经给那个奶奶和小姐姐了……”

“那是因为……”

“你看到那个乞丐没有?你要是不好好学习,长大就和他一样,找不到工作,只能讨饭!“哎呀,别推我,差点撞到刚才那个乞丐,他身上脏死了,我这裙子好几百买的呢,被他弄脏了可怎么好?”

人们说话声一字一句的传到封翎的耳朵里,刺耳无比,像刀子一样割着他的心。

加上昨天嘴馋,只吃了肉包子,现在封翎已经饿得眼睛发黑,再也走不动路,就在路边找了个背风的地方,紧了紧棉袄坐下,将破碗放在狡辩,插着袖口就低下了头。

可饶是这样,他还是觉得身上一阵一阵的寒冷。

这几天,他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开始一两天,还是可以睡在乞丐们聚集的桥洞里,那里警察抓不到,可以生火,大家对他也还算客气。

可是没两天,大家就发现封翎这个人不仅拉不下面子讨不到一个钱,还经常给其他乞丐脸色看,于是一起开始排斥他。

封翎的脾气也上来了,直接离开了那里,每天只能在街上随便找个地方睡一觉。

可是昨天半夜起了风,封翎一宿没睡,一大早就觉得鼻子堵住了,头也晕晕的,想来是感冒了。

可他连河口热水的机会都没有。

路过一个商店橱窗的时候,封翎偷偷打量了自己的影子一眼,就看到自己头发像乱草一样,脸上脏脏的,脸颊上还有不少冻疮,鼻涕顺着人中已经快要流到嘴里,哪里还有以前英俊潇洒的样子?

身上难受,心里更难受。

这双重的打击,让封翎彻底崩溃了。

他没有勇气去死,那就只能咬牙活下去。

所以,封翎下定觉醒,爬了起来,把姿势改成了跪,然后头压得低低的,让人看不清他的年龄。

口里含糊不清的呜咽着,说着自己也听不清的话。

没想到,这样还真管用,没多一会儿,封翎的破碗里,就已经有了三五块钱。

“多些,再多些。”封翎不敢抬头,只是在心里默默念着。

如果今天能拿到十块钱,那他就可以多买几个肉包子,不用再挨饿了。

封翎默默这样想,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堕落。

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停在封翎身前,封翎只觉那双高跟鞋的颜色有些诡异,直刺他的眼睛。他不敢抬头,甚至下意识的把头压得更低。

红色高跟鞋的主人,弯下腰,向封翎的破碗里扔了一张十块钱,又停了一秒,然后离开了。

封翎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等那人刚走,他就把那张十块从碗里拿了出来,擦了擦,然后小心翼翼的把钱藏到了贴身的口袋里。

讨饭这么久,他都快忘了十块钱长什么模样了。

“老大,那小子终于跪下讨钱了。”

不远处的那条偏僻的巷子里,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色羽绒服的男人,一面偷偷看着封翎,一面偷偷拨通了一个号码。

“好,那性子磨得差不多了,你继续盯着,我会和先生汇报的。”

挂了电话,男人只觉后颈一痛,两眼一黑,就再也没有了知觉。

过了十五分钟,那双红色的高跟鞋又站在了封翎面前,没有给钱,也没有移动分毫。

意识到那人的视线,封翎忽然觉得有些不安,他小心翼翼的抬起头,首先看到了是一双穿着丝袜的长腿,在网上看,发现这是个穿着红色风衣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妆容精致,但五官却有些熟悉。

封翎心中一惊,生怕被眼前这个女人认出来,又慌乱的低下头。

“别怕。盯着你的人已经解决掉了。”女人低着头,声音不大,却恰好传到封翎的耳朵里。

封翎身子猛的绷直,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女人又说道:“你好好想想,是和我合作,还是做靳北城的一条狗?”

封翎惊讶的抬起头,看着那个女人。

女人微微一笑:“怎么,认不出我来了?”

封翎一愣,接着,一个名字在他脑海里炸裂开来,他张了张嘴,却什么都不敢说。

看着封翎的表情,女人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向封翎伸出了手:“和我走吧,封家大少。”

第283章 我出十倍

经纶店铺三楼,已经改装成了经纶工作室。

这几天,冯晶晶和宁叶伦把店铺的工作推给了过来打工的学生,专心致志在这里研究首饰的样式。

叶明珠动作很快,只用了四天,就帮助他们完成了工作室的注册手续。

这让已经等流程等了两个月的冯晶晶和宁叶伦忍不住感叹有钱有权真好。

因为有叶明珠的托付,冯晶晶和宁叶伦加班加点,加上本来就已经有了不少设计方案,现在两人已经确定了第一版的设计稿,现在已经到了润色阶段。

“阿伦,人家觉得啊,这个步摇的穗现在是二十三厘米,如果梳头插在头发上的角度是说三十度的话,那正好垂在肩膀上一厘米处,但人家听说,比赛的时候,模特展示完了之后,可能不能离场,那如果咱们出场比较晚的话,那步摇肯定会松动,到时候梳头肯定来不及,所以要不要把穗弄短一些?”冯晶晶拿着一个步摇的模型问道。

宁叶伦想了想,还是摇头道:“如果再短,那这个步摇单独展示的时候,整体比例会不太协调,要不这样,我们在步摇上加些防滑的纹理,这样应该不会有问题。”

冯晶晶想了想,点头道:“那我试试吧,纹理得和你现在的样式协调下,一会儿我画几版你看看。”

“对了,晶晶,你看这个发梳,上面的点缀是不是有点简单了?”冯晶晶又拿出一个发梳,问道。

“这些都是配饰,要我说,简单什么的都不是问题,和头冠的风格和搭配和谐就可以了。”鱼甜甜端着两杯果汁,慢慢的走了进来,见两人说的热烈,忍不住插嘴道。

宁叶伦听到鱼甜甜的声音,立刻跳起来从她手里接过托盘,数落道:“让你歇着你就歇着,别到处走,累到了怎么办?”

鱼甜甜一笑:“我偶尔动动,对孩子也好。我会小心的,你不用担心我。”

“可是医生……”宁叶伦还是有些不放心。

鱼甜甜握住他的手:“医生不是已经说不要紧了么?”

宁叶伦搂住鱼甜甜,温柔的说:“可我还是不想让你受伤害……”

两人的日常秀恩爱,让冯晶晶再次捂住了眼睛,心里的小人儿觉得有无数句妈卖批要讲。

这时候,一阵门铃声救了苦难中的冯晶晶。

冯晶晶立刻跳起来,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女人。

女人看起来二十出头的样子,妆容精致,五官也十分漂亮,但她沧桑的眼神,却暴露了她的年龄。她身穿红色的风衣,临江市的初春还是有些冷的,可是她却只穿了一双丝袜,脚上红色的高跟鞋闪烁着妖冶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