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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千金(242)

作者: 洛水三千 阅读记录

秦成琨又加了一把猛料:“对了,当地人进林子里,都会随身带着一罐特质的汤药当水喝,据说是可以解毒的,我们做过调查,经常喝汤药的非洲人,中毒的比例,要比不经常喝的低百分之四十,我们又做了动物实验,发现这种汤药的成分,对非洲马铃果的毒性酶有抑制作用。”

一边说,秦成琨一边扯过一张纸,刷刷刷写满了一页,然后在最后留下一个电话号码,递给了朱三凤:“你拿着,如果有兴趣,可以按照这个方子抓下药,每天随便当水喝。后面有我的手机号,如果你有什么情况,随时给我打电话。”

朱三凤自然是千恩万谢。

秦成琨想了想,又从柜子里拿出刚才的那个小瓶子,递给了朱三凤:“你不是怀疑你化妆品里有定西么?哪天你趁家里没人,用棉签蘸一点这个药水,再挑一点化妆品放在上面,如果棉签变蓝,就说明是有非洲马铃果的汁液。记住,每试过一样化妆品,就换一个棉签,这样准一些。”

朱三凤如获至宝的接过,再次不停的谢着秦成琨。

“还有,尽量不要让别人碰到你的脖子,里面的有毒酶可能会影响别人的。”秦成琨又提醒道。

听了这句话,叶天玺又脸色一白,将叶明珠往身后拉了拉。

叶明珠笑叶天玺太紧张,只要不碰朱三凤的围巾和脖子,哪儿有那么多危险。

到了这时候,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朱三凤也提出了离开。

叶明珠坚持要去送朱三凤,叶天玺眼中闪过一丝挣扎,最后还是说道:“胜男,你和明珠去送吧,我有事情和成琨谈。”

叶天玺的样子更是让叶明珠验证了自己的怀疑——他一定是遇到了麻烦事。

仔细回一下,前世就是这个时候,叶天玺在澳洲,爸爸的飞机失事。

那时候……天玺哥哥似乎也在忧心着什么事情……

但是到底是什么,叶明珠并不知道。

前世不知道,不代表今生就不能知道。

不过现在还不是问这个的时候,与之相比,叶明珠更想知道朱三凤那里的情况。

白胜男扶着朱三凤,叶明珠跟在后面,几个人一起下了楼。

车里,在叶明珠的引导下,朱三凤还是慢慢的说出了自己的故事。

她和赵海涛的父亲赵大富相识于微时,两人是靠收破烂发的家,然后转手开始做二手家电,渐渐有了钱以后,镇上说可以承包煤矿,所以两口子一合计,就买了个小煤窑,开始也算是当地小富,但随后,煤矿下发现了金矿,他们瞒着政府,借着外资投资的春风,和美国人签订了转型条款,又捞了一大笔钱,由小富变成了巨富,但是或多或少的得罪了当地的官员。

所以,朱三凤和赵大富才会来临江市,一来是帮美国人打理这边的分公司,二来也是为了儿子上学。

到了临江市后,赵大富直接买了一套别墅给朱三凤住,对这个糟糠之妻也很是关爱。

可是,朱三凤从三晋省县城到这种大城市,本来就不习惯。

她看不惯这里的人傲慢,小家子气,这里的人觉得她粗俗,不会打扮,所以开始的半年,朱三凤几乎就没出门,后来,她也渐渐学会了化妆和买首饰,虽然还太会搭配,但好歹在贵妇圈有了一席之地。

叶明珠询问道:“海涛的爸爸很忙么?”

朱三凤听叶明珠这样问,自然以为她对赵海涛有意思,哪有不说的:“他爸爸啊,忙,很忙,给美国人干活,还有时差,几乎就没有好好睡觉的时候。最近更忙了他呀,就是这么敬业,我们海涛像他爸爸,做事认真,知道疼人儿……”

一路夸下来,别说叶明珠,就连白胜男都觉得尴尬。

接着,朱三凤却似乎不是那么开心了:“最近,他爸爸似乎遇到了什么难事儿,天天长吁短叹,我问他也不说,我开始以为是公司出了什么事情,所以偷偷去问,结果发现公司经营的挺好,没有任何问题,我就一直不理解,他到底是怎么了……”

说道这里,朱三凤扯了扯围巾。

“我现在想,他会不会是外面有人了,又不好和我说,才这么担心的……不对,你说,他是不是想害死我,让小的上位?所以天天才这么担心的?”越往后说,朱三凤的脸色越白,身子又抖了起来。

叶明珠沉默不语。

她不知道如何安慰,也更不能确定,这件事是不是一个巧合。

那现在只能从赵海涛爸爸的公司开始查了,毕竟,任何事情,只要做了,就一定会有蛛丝马迹。

叶明珠沉思着,忽然感觉有人扯了一下她的胳膊。

原来是朱三凤。

朱三凤紧紧扯着叶明珠的胳膊,哀求道:“别送我回家了,我怕,帮我找个安全的旅馆吧,我……我就住一晚上。”

叶明珠想了想,为今之计只好答应了。

她教朱三凤给赵大富打电话说有事不回去,然后找到酒店,留下白胜男保护朱三凤,又在酒店门口给叶天玺打电话,让他过来开车接自己。

可是,叶天玺的电话又关机了。

叶明珠没有办法,只好把车留在了酒店,自己打了车,回到叶家别墅。

第310章 没让你获奖

临江市最豪华的万和华隆大酒店,顶层的总统套房内,灯火通明。

这里的家具,据说都是意大利手工制作的,牛皮的沙发,水晶的吊灯,就连门上的每一颗纽扣,都经过精心的设计。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这里的任何一件家具,可能是大部分人奋斗一辈子,都买不起的。

可偏偏就有另外一批人,生来就有资格享受别人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一切。

靳北城就是这种人。

此时此刻,靳北城穿着白色的西装,端着一杯红色起泡葡萄酒,杯沿放在唇边,轻轻的摇晃着,却一口都没有喝。

酒杯里猩红的液体,粉红的泡沫,怎么看,怎么像新鲜的血液。而靳北城邪魅冷峻的容颜,泛着危险光泽的眼神,以及一身白色的西装,怎么看,怎么像传说中的吸血鬼公爵。

而在他面前,站着一个土里土气的女人。

女人弯下腰,双手捧着手机,举过了头顶。

“先生,您要的东西我搞到了,都拍在了手机里。”

这个女人,就是刚刚在叶明珠家中,“照顾”林清浅的张彩霞。

靳北城点了点头,保镖就走上前,拿过手机,打开相册后,谦卑的蹲在了靳北城脚下,替他反复展示着那几幅画。

看了一遍后,靳北城不耐烦的接过手机,纤长的手指按住了左右键,反复看着那设计图以及局部图,慢慢皱起了眉头:“就这?”

“是,我把素描本里的图都拍下来了。”张彩霞见靳北城面色不善,也不敢大声说话,战战兢兢道。

靳北城将手机扔在了沙发上:“这个叶明珠,要不是真有心机,就真是个蠢材,根本就不值得我为她费这么多麻烦。”

一句话出,吓得张彩霞和保镖都更不敢说话了,屋内,诡异的安静,只能听到起泡红葡萄酒在玻璃杯里晃动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靳北城忽然吩咐道:“你出去吧,继续做好你的事情。”

听了命令,张彩霞舒了口气,如蒙大赦的向靳北城行了个礼,就要后退着离开,结果靳北城又叫住了她:“记得去取东西。”

闻言,张彩霞脸色又变了变,但还是小声应了一声,然后静悄悄离开,但腰明显弯的比来的时候,更低了。

等张彩霞走后,靳北城又吩咐保镖:“让他来吧。”

“是。”保镖明显知道靳北城说的是谁,不出十分钟,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拉着一个梳着双马尾的少女一起走了进来。

那个少女打开十五六岁的样子,生的很美,一只手紧紧的拉着南振英的胳膊双眼虽然睁着,眼珠却灰蒙蒙的,明显眼睛是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