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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千金(314)

作者: 洛水三千 阅读记录

这件事情,钱自省自然也是知道的。

开始他反对这件事情,但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更好的身份,于是只好默认了女儿和叶明珠的“胡闹。”

所以,听银伯的描述,钱自省就知道,是叶明珠来了。

钱自省立刻松了口气。

“让她进来。”钱自省说道,想了想又补充,我在前厅见她。

前厅,就是钱家会客的地方,这样不仅钱自省可以见叶明珠,而其他人也可以立即知道叶明珠的存在。

否则,叶明珠的突然出现,一定会引起更多人的怀疑。

而且,那些暗中虎视眈眈的人,也该揪出来了。

不一会儿,叶明珠便带着两个孩子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这几年,叶明珠变了好多。

还是那样精致的五官,还是那样娇俏的容颜,可是……却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她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但整个人,却带着一种成熟稳重的韵味。

这些年,这个孩子真的成熟了不少。

而不像他的女儿,已经有了一个两岁的儿子,却还是一副长不大的模样。

叶明珠的身后,还站着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右边的小男孩眉眼精致,气质温文,有着和年龄不相称的温和沉稳。右边的小女孩则完全就是叶明珠的缩小版,不用看就知道,这是一对母女。

而那个小男孩,虽然不是十分像叶明珠,但还是看起来无比眼熟。

钱自省打量了一会儿,也没看出来到底像谁。

“钱伯伯,好久不见。” 叶明珠鞠了一躬,又吩咐两个小的:“来,叫大爷爷。”

“大爷爷好!”

“大爷爷您好!”

靳如歌和靳如玉,十分乖巧的凑上去,一边一个抱住了钱自省的腿。

看到两个孩子,钱自省一直忧心忡忡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弯下腰,一边一个抱起了两个小包子,向叶明珠笑道:“一转眼,你也长大了,礼乐的孩子也这么大了。”

叶明珠嘴角泛起一个弧度:“是啊,都这么多年了。”

随后跟出来的柳汉臣见到来人是叶明珠,也是一愣:“明珠,你……”

叶明珠轻轻点头:“我是礼乐哥哥的未婚妻。”

“那……他们……”柳汉臣看了一眼两个孩子,只觉得都很像叶明珠,几乎看不出父亲的样子。

叶明珠苦笑:“我和礼乐哥哥的孩子。”然后介绍道:“这个是姐姐,如歌,这是弟弟,如玉。是……龙凤胎。”

看着叶明珠的脸色,柳汉臣说不出话来了。

钱礼乐已经死了四年,这两个孩子看起来也就是四岁多一点的样子,这样看来,真的很有可能是钱礼乐的孩子。

叶明珠今年也就二十三岁,却独自养大了一对龙凤胎,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而这两个孩子更是,恐怕一生下来,就没有了父亲。

想到这一层,柳汉臣看向两个孩子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怜惜。

“宝宝,这是你们的柳表叔,你们叫柳叔叔吧。”叶明珠看着柳汉臣,说道。

两只小包子用大眼睛打量了柳汉臣一会儿,见柳汉臣是真心喜欢他们,于是也都露出了笑容:“柳叔叔好!”

看着两个孩子。柳汉臣的脸色也笑的格外真心。

他快步走上过去,从钱自省怀里接过靳如玉,又摸了摸靳如歌的头,说道:“真可爱,明珠,他们都长得和你好像。”

叶明珠抿嘴一笑。

她养大的孩子,自然是要和她像的。

“柳叔叔,你身上有股檀香味儿?”靳如玉吸了吸鼻子,天真的问道。

柳汉臣耐心的解释道:“叔叔是做古董拍卖的,经常接触这些东西,所以身上就有了味道。”

听说古董,一直在国外长大的靳如玉和靳如歌的眼睛就都亮了,靳如玉搂住柳汉臣的脖子,问道:“叔叔,你那里是不是有好多古华夏的字画?山水什么的?”

而靳如歌却想的不一样:“叔叔,你家是不是有好多好看的布娃娃?过去的人玩儿的那种?”

柳汉臣路虎一个和煦的微笑:“是啊,叔叔家里有很多,有机会带你们去看看。”

钱自省的情绪似乎也好了不少,微笑道:“正好,汉臣家的念笙今年三岁,孩子们正好可以玩儿到一起。”

说完又逗怀里的靳如歌:“如歌,柳叔叔家里有个比你小一岁的妹妹,叫念笙,还有个比你小三岁多的弟弟,叫怀剑,你喜欢不喜欢小娃娃?”

靳如歌连连点头:“我喜欢,我喜欢!”

靳如玉也跟着说:“我也想看小弟弟小妹妹。”

看着两个孩子,柳汉臣的笑纹更深了:“好孩子,有空叔叔带着你们和念笙去吃丽娜晶石的名小吃,有一家灌汤包,最好吃,你们妈妈小时候,叔叔还带着妹妹和你们妈妈去过,当时啊,你们妈妈吃的满嘴是油,一点淑女形象都没有!”

就知道说自己的糗事,叶明珠横了柳汉臣一眼。

而两个孩子,却是很兴奋的样子。

一对吃货,也不知道像谁。

“柳叔叔,一言为定!不惜赖皮!”靳如歌眨了眨眼睛说道。

叶明珠看见这一幕,微微一笑。

以前柳汉臣就对她们非常体贴,很讨女孩子喜欢,现在有了孩子后,除了讨女孩子喜欢,还轻而易举的俘获了小孩子的心。

这不,不到十分钟时间,柳汉臣就拿下了两个第一次见面的小团子。

这边其乐融融,却偏偏有人要出来碍眼。

这不,一个变调的嗓音从外面响起:“哟,这不是叶家那个被赶出门的大小姐叶明珠么?五年不见,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第398章 亲子鉴定

来人,正是钱自省庶出的三弟,钱大同,以及他的独生子,钱串串。

别看钱大同叫的名字大气,其实他心中狭隘,为人自私自利,平常没少找钱自省他们的麻烦。

但因为钱自省父亲的遗嘱让他多照顾这个弟弟,加上这个弟弟一直也靠着哥哥活着,所以,这么多年了,钱大同还是一直住在钱家,做钱家的寄生虫。

而儿子钱串串更是。

听名字就知道父母对他的期望不小。

而这个儿子也争气,虽然只比叶明珠小一岁,却已经成长为青出于蓝的寄生虫。

钱大同好歹还能帮家族做一些小事,可这个儿子……才是真真的蛀虫,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说,每天恨不得长在床上。

一米七不到的身高,体重却足足有二百斤,基本上就是个横竖都一样的大胖子。

这对父子,在钱家很不招人待见,可这种人偏偏就没有自知之明,还整天上蹿下跳每个安生。

今天也是,听说钱礼乐的未婚妻上门,父子俩当时就呆了。

本以为钱礼乐一死,那部分财产也没有了继承人,那他们父子自然可以多分一点儿。

结果没想到,他们没高兴两年,竟然又跑出一个未婚妻,还是个带着孩子的女人,等于他们计划了好久的财产,要平白无故的被他人夺取,他们俩怎么可能甘心。

于是火急火燎的跑出来,想看看这个未婚妻是何许人也。

却万万没想到,钱礼乐的未婚妻,竟然就是几年前凤凰变麻雀的叶家大小姐叶明珠。

这可有意思了。

当年,叶明珠性格骄横,每次到钱彩裳家,也都对钱串串这个死胖子没有好脸色。

加上钱串串当年还追过叶明珠那么一两个月,自然是被叶明珠拒绝了,但……还是被心胸狭隘的钱串串记恨了好久。

在知道叶明珠在成人礼上被赶出来后,钱串串还暗自高兴来着,就等着叶明珠混不下去,找人把她绑起来好好揩油,没想到,叶明珠竟然有上了门,而且还是这样的身份。

所以,见到叶明珠后,父子俩都愣住了。

随后,还是钱大同率先反应了过来,说了这么一通酸溜溜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