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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90之留学生(51)

作者: 小鱼叉 阅读记录

林易抬头看了看坐在自己旁边的庄城,对他眨了眨眼。

庄城哑然,对林易点点头。

“庄教授会和我一起过去的。”林易对乔治说道。

电话那头明显顿了一下,随即才说道:“噢!好的,那就太好了。”

挂下电话,林易长出一口气,乔治的邀请对辛普森实验室来说也算一根救命稻草了,虽然不能完全挽回实验室的威望,但至少能向公众说明,辛普森实验室不是草包。

“我想我要回去了。”庄城突然开口道,“我叫了车,车子马上就到楼下了。”

“叫车?我说庄教授,您都进我家厨房给我做饭了,还跟我那么客气啊。”林易从茶几上拿起车钥匙,“伯克利和斯坦福就多少路,开过去也就一个小时不到,走,我送你过去。”

庄城被林易第一句话说得心里一个咯噔,他自己“做贼心虚”总觉得别人话里有话,庄城自嘲笑笑,“你开过去还要开回来,辛普森实验室的事情我听说了,你忙你自己的就好。”

林易一把将手跨在庄城的肩上,“我乐意。”

拉着行李到楼下时,确实有一辆出租车已经在等着了,林易走过去和黑人司机说了两句,给了十美元消费,黑人司机就高高兴兴地踩着油门离开了。

“现在你只有我喽。”林易笑眯眯地对庄城说道。

庄城深深地看了林易一眼,随即拉开副驾驶的车门,“那就麻烦你了。”

林易吹了个口哨,学着酒店门口侍应生的口吻说道:“不麻烦,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辛普森实验室的事情,你有什么打算?”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能有什么打算。”

“辛普森实验室虽然好,但美国并不是没有比他更好的材料学实验室,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忙联系。”

“不用了,我这个人其他优点没有,就是专一,除非自立门户,不然就打算在这棵树上吊死了。”

庄城微微皱眉,认真说道:“你优点很多的。”

林易哑然失笑,庄城说话也太会抓重点了吧,“庄城,你说话真讨人喜欢。”

晚上高速上车不多,四十分钟后林易已经慢慢驶入卡梅尔小镇,偷偷看了一眼专心看窗外风景的庄城,他突然有一种立刻掉头的冲动。

这是所谓的离愁别绪吗?

不应该啊。

别说庄城不久就进项目组常驻伯克利了,就说斯坦福到伯克利的距离,一个小时不到的车程,他想要见庄城了,开车过来就成,用不着生离死别似的吧。

车子的速度慢慢放慢。

庄城自然也发现了,但是他私心里也想多和林易呆一会,便假装并没有察觉。

但是那么几公里的距离,就算是蜗牛爬也能爬到,红色大切诺基不情不愿地停在了斯坦福教职工宿舍楼。

庄城从车里下来,林易帮忙去后车厢拿了行李。

“谢谢。”庄城想从林易手里拿过行李,伸出手,林易没反应,他愣了一下,直接去拉行李箱的拉杆。

庄城明显感受到了微小的阻力,他有些讶异地看向林易。

林易略带些委屈的表情看着庄城,“要不,我们回去吧?”

“什么?”庄城感觉自己大概是听错了。

林易挠挠自己的头发,“没,没什么。你早点睡!”

说完就好像做了什么坏事一样,钻进汽车落荒而逃了。

自己怎么会脑子一发热说出这样的话,刚送了人家回宿舍,又让人家跟你回去,脑子被驴踢了吧。

林易脑子里乱糟糟的,大红在他脚下一骑绝尘,在高速公路上以最高限速飞奔。

等到回到公寓,冲了凉水澡,他才慢慢从那种怪异的情绪中冷静下来。

林易从来不是个笨的,他深谙人心,上辈子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女朋友也谈了好几个了,只是他不敢相信自己脑海里的判断。

开玩笑的吧?活了两辈子发现自己喜欢男人?

不可能啊,自己对女人硬的起来啊!

男女不忌?

林易发出一声悲鸣,捂着脑袋在沙发上滚来滚去,他觉得自己是挺有节操一个人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他要疯了!

第二天,何群来送资料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头顶鸡窝,眼圈漆黑的研究员。

“林……林研究员?您没事吧?”何群看着盯着自己,眼睛一眨都不眨的林易,小心翼翼地咽了口口水。

林易看了何群好一会,确认自己对何群没有任何想法后,默默让开了门,也就是说,自己或许只是喜欢庄城?而庄城恰好是个男的?

这个认知让林易稍微好受了点,至少自己不是没有节操的,喜欢上庄教授这样的人物,这根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好不好。

人长得好看,有共同语言,人品就更别说了,除了性别,完全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对象嘛!

“研究员,这是您要的资料,还有罗根教授让您有空给他打个电话,他找您有事。”

林易点点头,两只漆黑的眼珠还是紧紧盯着何群。

“您……还有别的事吗?”见过在林母面前的林易后,何群自认为在面对林研究员的时候胆子大了一些,但是看着现在的林易,他觉得自己好不容易大起来一点的胆子,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了回去。

“有。”林易严肃地点点头,指了指沙发的位置,示意何群坐下。

何群战战兢兢地坐了。

“我……我自己来。”看着林研究员亲自为自己倒水,他又急忙站了起来。

“坐着,问你点事?”

“您说!”

林易沉默了两秒,“算了,你回去吧。”

何群……

“那打扰了,研究员,我先走了。”何群可惜地看了一眼林研究员亲手倒的茶,他是现在走呢?还是喝一口再走?

还是喝一口吧,何群的直觉告诉他,今天不喝的话,以后想让林研究员再给他倒茶,大概没什么机会了。

他迅速拿起杯子,想要一口灌进去。

而听到耳边传来林易幽幽的声音,“如果你喜欢上一个不太可能喜欢自己的人怎么办?”

“咳咳咳咳”何群猛烈地咳嗽起来,咳出来的水溅到了沙发上,林易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他真是疯了才会见什么人都问这种问题!

“好了好了,当我没问。”

何群慢慢从咳嗽中平复下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您可以追追看,我想以您的条件,应该很少有人会不喜欢的。”

哟,这话他爱听,但,那是庄城啊!庄城!

“那个人比我优秀!而且万一告白了,他不喜欢我,会不会连朋友也做不成?”

何群一手撑在下巴上作沉思状,“那人脾气好不,待人友善不?”

“脾气很好,很温柔。”

“那您为什么不试一试?脾气好的人心都软,就算失败了,您多说两句好话,撒撒娇就可以过去了。”他妈对他就是这样的,虽然他妈的脾气并不算好。

“真的?”

“真的!”

“那试试?”

“试试!”

何群这小子平时傻了点,但有句话说得对啊,庄城脾气好啊,告别失败的话,他撒娇卖萌一番,不也就过去了,他可是还有过英雄救美的壮举呢!

头上顶着救命恩人的头衔他怕啥!

有道理!

“成!那就试试!”林易一拍大腿决定道。

想明白了,林易觉得自己气也顺了,腿脚也灵便了,脑子更加清楚了不少。

首先,他得把自己捯饬捯饬,这幅鬼模样还是不要吓到他的小庄庄了。

林易吹着口哨往卫生间走。

刷牙洗脸,剃了胡须甚至还抹了些摩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林易“啧啧”两声,真帅!

随便啃了两口冰箱里的吐司,林易一边吃一边想着,等到他跟庄城成了,等到他跟庄城成了,他就让庄城教他做饭,绝对不能让庄教授和他一起啃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