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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只有我是人(3)+番外

“我叫薄伽。”少年自我介绍道,“和你一样,从外面被那扇高大的黑墙送进来的。这个世界据说是七界的最下层,很奇怪,你要当心。他们这里,白天很正常,等到太阳落山,白天的那些人就会变成会说话的妖魔。”

“妖魔?”

“是呢,小姐。”少年说道,“不过,只要你在太阳落山前,回到人类的领地,藏起来,情况就不会那么糟糕。”

“人类的领地?”

“就是这里了。”少年走进山林,扒开野草荆棘覆盖的洞穴,对着瑞雅一眨眼,“你先请,小姐。”

瑞雅的剑尖指着少年:“儿童优先。”

少年哧了一声,交待她盖好洞口,顺着石洞的滑道大笑着滑了下去。

“我——到——底——啦!”深处出来少年的呼喊声。

瑞雅遮盖好洞穴,提起裙摆,纵身跳了下去。滑道又深又长,仿佛要把人带入最深处的地狱,过了好久,瑞雅摔出滑道,以极其不雅不公主的姿态落地。

“这里是人类的世界。”少年抱胸,悠闲倚在一旁,“你可以在地下城邦休息一晚,不过,要交借宿费。不然的话,你只能到地面上在那些妖魔的肚子里长眠咯。”

瑞雅没被吓到,她站起来整理好衣裙,抓起少年的衣领,再次问他:“我的东西呢!”

少年道:“你是指那枚金壳蛋?”

瑞雅:“还给我!”

“哈哈哈……”少年指着把守地下城邦的人类守卫,说道,“不感谢我吗?我用它替你交借宿费了。”

瑞雅松开手径直朝守卫走去。

少年连忙摸出两张票据,扬了扬,拉回了公主:“晚了,东西一旦交出,就会被守卫送给他们的上司,也就是这里的城主,那枚金蛋现在归城主了。”

公主怒了,她想现在就拿出剑把眼前这个小偷戳穿!

少年笑道:“何必生我的气呢?若不是我,现在你恐怕已经被地面上的那些妖魔吃掉了。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要想在个奇怪的世界生存,就要拿东西交换。”

“你知道那是什么吗?”公主咬牙道,“你这个小偷!”

“如果我是你。”少年说,“我现在一定不会浪费时间生气,而是想想明天拿什么来换一宿。我看你的剑不错,反正你留着没用,不如明天把它换了吧。”

瑞雅松开手,扬眉。

少年只觉一阵风拂过,再看时,手上的通行票扎在瑞雅的剑尖上。

少年吹了声口哨:“哇——漂亮,难怪您能追上我。”

瑞雅骄傲地说:“我并非一人,我与它同在。”

少年问她:“我应该怎么称呼您呢,大人?”

瑞雅收回剑,带着少年走进地下城邦,说道:“叫我公主殿下。”

少年薄伽在这里已经待了七天了,如果白斗篷祭司在,肯定会惊讶,外界的时间,和这里不同。明明少年只是比他早了半天进入蓝色大门,却已在此经历了七天。

“那么,公主殿下。”薄伽说,“我来告诉你这个世界的规则。”

“外界的斯芬克斯称这个世界是白色世界。”薄伽说,“可如您所见,这简直是最糟糕的世界。地面上没有人类的活路,人们只能躲藏到地下,一些人类勇士会在白天到地面上去,偷一些妖魔的食物或者其他东西,以此来维持地下城邦的运转。我们这些外来人需要每天到地面上去,用白天偷来的东西换在这里的一夜安睡。好在这是我的强项,所以我还能应付。”

公主站在一旁,等待薄伽为她铺床。

薄伽一边说一边做,床铺整理好后,公主却迟迟不动。

薄伽碧绿色的眼睛里带着笑,轻飘飘问道:“您不休息吗,公主殿下?”

瑞雅说:“帮我脱鞋。”

薄伽笑得更厉害了:“您真把自己当公主?我可不会。”

他抬了抬自己的脚:“我可从没穿过鞋。不然你试着弯下腰?这要不了你的命。”

瑞雅抿着嘴,紧紧盯着自己的鞋尖,似乎和它有仇。

正在她和鞋对峙时,旅店后院燃起了灯火,一群穿着灰色斗篷的人鬼鬼祟祟进了院子。

“这是旅店老板的地面清扫队。”薄伽对着窗子哈了口气擦干净,趴在上面往外看,“这里的老板组织了一批搜查队,每晚都会冒着危险到地面上搬运食物和水。”

“勇气可嘉。”公主殿下点评道。

“今天看起来收获颇丰啊……”薄伽眯起碧绿色的猫眼,说道,“似乎还捉到了一只妖魔。”

瑞雅看过去,染血的白斗篷一闪而过,她瞳孔一缩。

“好极了。”瑞雅说道。

暂且不必考虑如何脱鞋子了。

“他们会把战利品放在哪里?”她的目光追着那抹雪白,问道。

薄伽道:“城主大人的后花园,殿下。另外,容我问一句,您重新束发,是想做什么?”

“去‘宽恕’一个人。如果有针线,”公主有了一丝微妙的表情,像是在笑,也像是在生气,她说,“我就去仁慈地缝上他那张讨人厌的嘴,如果没有针线,那我就用剑割掉他的舌头,再让他跪下向我说对不起。”

薄伽哦哟了一声,挠了挠头,说:“他一定是您的情人吧,殿下。”

“这可真恩爱。”少年唱歌般嘲讽道。

第3章 山海秘境

迷魔香能迷倒妖魔,骨锁可锁住妖魔有别于人的能力,这些都是人类拿来降妖魔的东西,早些年,因有迷魔香骨锁以及阳光的保护,妖魔们无法肆意妄为,只好乖乖与人划分了地盘,以南山妖火坑和幽深山林为界,以东的大片土地归人类,以西则归妖魔,二族严格遵守约定,妖魔不往东,人类不往西。

越山向西的人,被妖魔吃掉是活该。

越山往东的妖魔,被人捉住拖到阳光下烧死也是活该。

因为越界的代价惨烈,作死的一只手能数过来,所以这么多年来,二族互不侵犯,也算相安无事。

但两族总有不守规矩的,就比如祭司的父母。自古以来,许多战争都是由爱情引起。雪魔玄冥和人族的小公主不仅跨境了,还在幽深山林背着族人轰轰烈烈相爱了,二者的结合不仅有了孩子,还促成了新协议的达成——在幽深山林建立起和平共处区。

尽管听起来天真,但一开始,双方都对新协议的颁布表示支持。玄冥是下一任的妖王,族中支持他的不少。当然,人族这边也一样,他们甚至亲切地称公主为山海之光,还为她和雪魔补上了隆重的婚礼。

但秩序来得越容易,就越容易崩乱。

事情由妖族少主玄冥的弟弟玄蛰引起。

雪魔怕阳光,白天的阳光对他们而言就像火焰,灼烧着妖魔的本体,令他们无法自由行动。但玄蛰从他的半妖侄子身上找到了灵感。

玄冥和人族小公主的儿子玄京,是一只半妖,他会嫌阳光刺眼,但只要披上一层斗篷遮挡,行动就完全不受阻。

“只要有东西遮挡就可以。”玄蛰露出了笑容,他活活撕下了公主侍卫的人皮,“人可以在阳光下生活,那么,人皮一定可以阻挡阳光。”

从玄蛰撕下第一张人皮起,少主玄冥的一切美好设想开始崩塌,和平共处灰飞烟灭。

人族和妖魔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战争,战争最后,以玄冥吞掉人族公主,跳下南山妖火坑的惨烈方式宣告结束。

披上人皮不再惧怕阳光的妖魔轻易地屠空了东部地区,占据了山海秘境的全部土地。

而残余的人族只能像兔子一样躲藏到地面下,人族在阳光下的统治至此结束。

不过,战争可从来没有结束。

勇士小队将今晚的“收获”用骨锁锁在城主的仓库角落,这只雪魔的银发和睫毛渐渐乌黑,原本苍白的脸有了一点红润,有了一丝人气儿。

那一半属于雪魔的妖气被束缚住,剩下的,是他继承母亲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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