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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导法则(209)

但薄晚只是抱着他,把脸贴在屈舞的制服上,深深地呼吸。

哨兵身上有一种奇妙的气味。薄晚不清楚这是属于屈舞的信息素,还是自己的臆想,或者是清洁剂、洗衣液残余的香气。它闻起来很热,是夏天被烈日烘烤过的草坪,泥土、飞虫、露水,紫红色的绶草、幻彩般的绿色甲虫,一瓦蓝天,一条溪水,指头大的贝壳在河底淤泥里呼吸,一条小鱼从脚面滑过,令人脚尖发痒。

薄晚在瞬间想起了许多东西。那是自从父亲死后他就不敢再造访的山林。他在那里长大,在那里学会狩猎,学会从人化作狼人,再化为一头纽芬兰白狼,一切都在父亲的教导下。

他收紧了手臂,深呼吸,鼻腔中有一丝哽咽的叹息。聂采和Adam已经从他的脑子里暂时被挤了出去,他只想紧紧抱着眼前瘦削的青年。

屈舞手足无措,僵立了半天,双臂半举,不知道怎么放置才好。但他看见薄晚的狼耳朵冒了出来,一动一动的。老板看上去不愤怒了,似乎有些伤心。屈舞的手指碰了碰他的耳朵。

“老板,你给我的那件狼毛小马甲……”他没话找话说,努力打破尴尬氛围,“其实我是想送给我们班阳云也的。”

说到这里,屈舞忽然明白了薄晚不悦的原因,一定是阳云也透露了些什么。

“原因很复杂,不过最后阳云也没收。”屈舞省略了阳得意复述的那句评语,“所以马甲还在我那里,要不,我还给你?”

薄晚当然不会让他还。回校的路上,屈舞满脑子都是狼人古怪的举止。狼毛小马甲就放在屈舞的床头,他这一天晚上睡前摸了半天,还试图把小马甲套在边牧身上,让狗子伪装成一头狼。

他甚至做了古怪的梦,有人紧紧箍着他的腰。他听见粗浊的动物的呼吸,月光照亮稻草,他的手放在狼人的胸膛上,埋在一片毛绒绒的皮毛之中,人体的温度因为剧烈的动作而升高,鼻腔里充盈着浓烈得令人晕眩的陌生气息。

屈舞在黑漆漆的夜里猝然惊醒,梦里的情景很快从脑海之中流失,他发现自己的手正放在狼毛小马甲上,手指埋在软乎乎的灰白色毛发里。

梦里的自然是吸血鬼,不是他。至于为什么会做这种梦,屈舞没让自己继续往深处探进。

他惊醒的时候,对面床的饶星海其实也还没睡着。

他趴在床上,盯着Lube的页面。

自从上一次沈春澜说出“我比较喜欢你”而饶星海没有回应之后,沈春澜就一直没理会过大狗的各种打招呼。

但这一晚上很奇怪,沈春澜居然主动联系了大狗,一开始就是一句“如果有机会,我们可以见见面”。

饶星海正在对这句话作语意分析,并且斟酌应该怎么回复。

而在思考的时候,他偶尔还会想起不久前沈春澜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这一天晚上,他终于在欧一野、邓宏和沈春澜面前,释放出了自己可以倍化的黄金蟒。

而他无比确定,自己在沈春澜的眼睛里,看见了隐约燃烧的火光。那不是老师对学生会流露的感情,目光令饶星海心脏发颤,即便沈春澜很快垂下眼皮,他仍不能从中抽离。

他终于给沈春澜回复了过去。

【我怕你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毛毡小狼已经转移到宫商手上了啊,一个小提醒,嘻嘻。

以及狼人老板是攻,不用怀疑。

梁导打起了雪豹的主意。她说服曹回让雪豹上台演出,并亮出咬尾巴特技。

凶猛的大豹子咬着自己毛乎乎的长尾巴,凶得有限,反而可爱。

很快这又成了剧团的明星节目。

只是每次表演结束,梁导都要亲自上台扫地。

渐渐地,搜集了不少雪豹毛。

摇星海:看来你对做毛毡还没完全死心……

梁导:关你屁事!

第67章 大狗(1)

在深夜里向大狗发送【如果有机会, 我们可以见见面】是一件太唐突的事。

沈春澜是在发送之后才意识到的。他犹豫颇久, 失去了撤回的机会。

他只是急迫地需要寻找一个出口,一个让他可以摆脱饶星海影响的方法。大狗是最合适的人, 他确信自己和大狗彼此都有好感, 还有某些他现在还说不清楚的古怪吸引力。

大狗说和他同龄, 直觉告诉沈春澜这不是真的。大狗肯定比自己小,但也已经工作, 究竟小多少, 他说不清楚。

热爱天竺鼠的哨兵最近把头像换成了沈春澜的天竺鼠,那张可笑又笨拙的照片。大狗常常会做这样有些幼稚的事情——至少在沈春澜看来这是幼稚的。但他也知道, 对这种幼稚他多么受用, 多么喜欢。他和敖俊的那段恋爱太稳重太成熟了, 而他现在发觉,和一段正确的、按部就班的感情相比,纯粹的快乐和真诚才是他的致命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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