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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手的古代体验手札(166)

李顺安背后背着背筐,里面什么也没有。主要是安敬思动作太快,他们才进山不久,安敬思就打到了野猪。现在有野猪了,其余猎物也不用打了,直接背着空箩筐回去吧。

两人下了山直接前往集市。一进城,他们就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主要是那头野猪太吸引人了,比起家猪,野猪的价钱要便宜许多,一些家境算不错的人跟在两人后面前往集市,只等两人将野猪肉处理给肉铺老板,他们就去买肉,带回家打打牙祭。

李顺安和安敬思只留了个猪后腿,其余的肉全部处理给了肉铺老板,换到铜钱后两人又去了粮食铺子,买了栗米和少许面粉,再一同返回安家。

“阿娘,我们回来了。”还在大门外,安敬思就高声叫了起来,“娘,你看我们带什么回来了。”

说话间,两人进入大门,而何氏也走出了房间,气定神闲地问道:“你们带什么回来了?”

何氏太了解儿子的本事了,自从儿子跟李顺安学了本领后,每次上山都不会空手而回,何氏从以前的惊喜道现在已经十分淡定了。

安敬思可不在乎何氏的态度,高兴地蹿到何氏身边,将手中提的猪后腿给何氏看:“阿娘,你看,这是儿子猎到的野猪后腿。本来儿子想将整头野猪带回来给你的,不过顺安将大部分野猪卖了,换了粮食回来。儿子只留下了这个后腿。”

何氏点头:“顺安的做法好,粮食比肉更重要。”

“哦~”没有听到母亲的称赞,安敬思有些丧气。

何氏看到他这个样子忍不住微微一笑,身手拍了拍他的胳膊:“你也很不错,竟然能够打倒野猪,很厉害,只怕是那些大将军也没有你这么厉害。”

安敬思闻言乐了,咧开大嘴笑道:“阿娘,我们今天吃馎饦好不好?顺安有买面粉回来。”

馎饦就是面片汤,是这个时代的人很喜欢吃的美食。

何氏笑着应承了:“好,我刚买了两颗菘菜,再用野猪肉搭配,今天做一大锅馎饦,让你吃个过瘾。”

李顺安道:“何婶婶,菘菜用半颗就是了,剩下一颗半,咱们明天包馄饨吧。”

安敬思眼睛一亮:“好,馄饨好吃,明天咱们包馄饨。”

李顺安的意见,何氏从来不会拒绝的,自然是笑着答应了。

第一百二十章 唐末二

有安敬思在,一家人不缺粮食也不缺肉吃,何氏自己做刺绣赚到的钱和李顺安给她的住宿费“保姆费”用来买其他东西,三个人的日子过得非常舒适。

转眼几年过去,安敬思和李顺安都长大了。李顺安长成一个很英俊的小伙子,每天“广播体操”的锻炼让他的身体修长标准,并不因为力气大而壮实得如同熊一样。安敬思有外族血统,五官轮廓深邃,如同斧削了一般英俊,让城中的大姑娘小媳妇们看到他都不由纷纷红了脸,媒婆更是隔三差五就来安家给安敬思说亲,不过被何氏拒绝了。何氏早已经发现了李顺安的女孩子身份,她一心想要李顺安给自己做媳妇。

李顺安因为这些年的努力修炼,实力增强了许多,虽然她的力气没有安敬思大,但身手比安敬思更加灵活。两个人比试,胜负在五五之数。

这天安敬思出门,回来时背后跟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女孩子穿着绫罗绸缎,身上佩戴的首饰全是精品,一看就是出身富贵人家。她看着安敬思的眼神让何氏和李顺安知道她喜欢安敬思,按理说何氏应该高兴才对,但何氏却不喜欢这个叫做金玲的女孩子,认为这个女孩子刁蛮任性,做不了好妻子和好儿媳。若是金玲嫁给了安敬思,她这个做娘的与儿媳之间肯定不会相安无事,时时会爆发矛盾。所以,儿媳妇还是要顺安这个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当才好。

何氏将安敬思拉倒一边,小声地问道:“儿啊,你怎么认识了这么个大小姐?”

安敬思一脸郁闷:“我救了她,然后就被她缠上了。”

早知道就不救这位大小姐了,这位大小姐虽然是一个人,但暗处跟着又保护的人,自己就算不出头,她也不会有事儿。结果自己出头了,便被这个刁蛮的大小姐缠上了。他不喜欢这位大小姐,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性格霸道刁蛮,完全不是他喜欢的菜,他喜欢的是温柔贤淑的女孩子。

何氏叹气:“想来这位大小姐不是本地人,希望她能够早点儿离开。”

安敬思点了点头,忽然听得金玲大小姐大声命令李顺安:“本郡主想吃秋爽斋的蜜枣糕,你去给我买点儿回来。”

李顺安眼神都不给其一个。

金玲怒了:“你这个卑贱的臭小子,竟然不听本郡主的话?!本郡主要好好教训你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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