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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丸论破V3同人)【最王】无爱亦无名誉的启程 —Lie for Truth—(47)

作者: 木屋/星之砂 阅读记录

梦野:可、可是按照最原刚才说的那些情况,这些血根本不应该存在才是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还剩下什么——

百田:不,要说可能性的话确实有一个。

梦野:汝不是要说咱的鸽子吧!?

百田:笨——蛋,说了那不够。既然啊,无论死人活人都不行的话,也就只能……从将死之人身上拿了吧。

白银:诶?

KI-BO:那是、说……?

最原(机):……

百田:所以说啊……

春川:……是最原。

春川:只要从最原身上取血的话,就完全可以造成那种局面了。

一瞬间,仿佛连裁判所的空气都冻结了起来。

在那之后迸发出来的,是杂乱不堪的疑惑与不信。

梦野:嗯啊!?!?

白银:稍、稍等一下啊…!确实最原君被箭射中流了些血,但是光凭那些血绝对不够的吧……!

姑且不论王马,在场的其他人都在闯入格纳库那一瞬间看到了最原的样子,也包括他那并不十分起眼的外伤。

百田:啊啊,终一那家伙肯定也明白这点。说到底光是中了一箭就血液流光什么的,异想天开也要有个度啊。所以啊,那家伙为了达成大量流血的目的,自己设计了某种方法。

KI-BO:某种……方法……

(提示言弹:最原终一的黑白熊档案)

『被害者是超高校级的侦探最原终一。

发现尸体的场所是,收纳放浪杀戮猴的格纳库。

死亡时间为早上8点左右。

左臂上有一个小型洞孔,四肢不同处有几条见血的细长伤口,无其余外伤,死前曾有吐血行为。』

百田:你们看这上面写的,『左臂上有一个小型洞孔,四肢不同处有几条见血的细长伤口,无其余外伤,死前曾有吐血行为』。小型洞孔是箭伤,吐血是因为中毒的话,还剩下几条细长伤口吧?之前验尸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些伤到底是怎么搞出来的,难不成被王马那个家伙拷问了还是怎么……

王马(机):啊哈哈,我觉得你们对待我的态度都很过分哦~

百田:……。结果那家伙,为了能让自己身体里的血多流出来点,自己划伤自己放了血……只能这么想了。

春川:……

春川:就用我前一天递给他的,想要他用来自卫的匕首吗。

KI-BO:但、但是,为什么最原君要这么做呢!?而且按照百田君说的这样放血的话,应该拍不出视频中的感觉才对啊……?

春川:只要用点小技巧就可以了。提前在仓库拿一些塑料袋什么的容器盛住最原的血备用,等镜头完全遮住王马的身体后让王马起身把那些血袋放在原本他躺的地方,之后再启动摄像机和冲压机就可以造成好像是压死了一个人的情景,没错吧?

白银:虽然确实是这样……但是,为什么最原君要特意做到这种地步为王马君拍的视频作假呢?他们两个,不是监禁和被监禁的关系吗……?

梦野:没、没错啊!而且放了那么多血的话,那家伙,最原他岂不是会死得更早吗……!

王马(机):这就是最原酱的目标,什么的。要是我这么说的话,你们觉得可能吗?

最原(机):……

梦野:嗯啊!?

王马(机):呢嘻嘻,嘛,好好想想吧。我也不能多提示些什么的,毕竟有约定在身呢。

最原(机):……动机的事情先放到一边吧。如果刚才百田君所说的推理成立的话,我就是在明知自己将死的前提下,帮助王马君拍摄了混淆被害人的视频,甚至在临死前和百田君说“是我杀了王马君”这种谎言。但倘若按照春川同学所言,射中我的杀戮猴是被王马君操纵着的话,这种行为怎么想都很奇怪吧?

KI-BO:被害者反过来帮助犯人布置现场、混淆证据的行为,吗。确实,无论怎么想都不该是“超高校级的侦探”最原君会做的事情。

白银:难道说,最原君是被王马君威胁了吗……?

最原(机):不,这个可能性也不大。不如说,那个时候的王马君没有威胁我的资本,如果我不让出解药的话,王马君的处境也会变得十分危险才对。而且我也依旧坚持当时在格纳库厕所里说过的话,仔细想想的话这件事的整个流程实在是太过凑巧了。

百田:啊啊,是说对王马那小子太过不利了吧?毕竟前脚春卷冲进去想要杀了他,好不容易终一把春卷劝住,后脚又进来个杀戮猴要治他于死地吧?简直就跟天要王马死在那里似的。

最原(机):没错。如果这不是单纯的凑巧,而是有人故意诱导的话,全部就都能说通了。第一层保险是煽动春川同学去刺杀王马君,一旦春川同学失败又或者被劝阻,身为第二层保险的策划人自己就会亲自上阵来保证能够确实杀死王马君。虽然实际上出了很多意料之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