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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善围(100)

当初,毛骧一再阻拦胡善围进宫,即使因为王宁还在人世,一旦回来,升官封爵,他和胡善围还能破镜重圆,苦尽甘来。

胡善围进宫当女官,按照以往的规律,女官或四五年,或十年往外放人,退役离开宫廷,那时候胡善围二十四五,甚至三十岁“高龄”了,王宁说不定会另娶她人,胡善围说不定斩断情丝,不嫁了。

都是男人,毛骧知道男人大多喜欢年轻漂亮,温顺可爱的,胡善围固然美丽,但性格倔强,不讨人喜欢。

所以毛骧阻止胡善围进宫,是真的为了她好,可是半路杀出个沐春,一切都失去了控制。

现在胡善围连升两级,在宫中混得不错。王宁若再次立了大功,回来向皇上要未婚妻,皇上八成成人之美,但是胡善围若死了……

纪纲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

毛骧叹道:“皇后娘娘和皇上不一样,首先,赐书是娘娘的懿旨,不是皇上的圣旨。其次,派女官去秦王府追责,其实就是找秦王妃问话,女人和女人之间,婆婆和媳妇之间的事情,以大化小,不像藩王和中央的政治那么敏感。所以胡善围去皇后娘娘那里请旨,八成会成功,她死不了。”

纪纲眼睛一亮:“借刀杀人,毛大人英明啊,到时候我们锦衣卫以保护胡善围之名,跟着去秦王府,师出有名,就不会那么招摇了。”

且说胡善围拿着标记的地图等证据冲出锦衣卫衙门,沐春正好寻到这里,他拦住善围,从怀里掏出一根用黄金修复的白玉簪子,“你在藏大战延禧宫掌事太监那晚丢的玉簪,被人踩碎了,我拿去让工匠修复,最近忙昏头搞忘记了,才从首饰盒铺子取出来的。”

第44章 苟富贵,勿相忘

那是一个上元节,未婚夫王宁提着一盏兔子灯,在胡家书坊门口等她。

南京风俗,上元节夜里,连续三晚都不用宵禁,百姓皆穿月白衣衫,提着灯笼,走街串巷,彻夜狂欢,城里还开放了部分城墙,容许百姓登上城楼,观赏金陵盛世夜景。

月白是一种浅蓝色,在月光下,变成了白色,所以叫做月白。

若想俏,一身孝。这种颜色会给人平添三分姿色,不过,当全城几十万人都这样穿的时候,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那时候的胡善围觉得,全城的男人,都不如那个在月下提着兔子灯的男人适合穿月白色。

游街的时候,路边的摊主热情推荐各种玉器首饰,她选了一个最便宜的玉簪,只花了半吊钱。

她有她的自尊,不会要未婚夫花太多的钱。除此以外,她还买了点心,要未婚夫捎给未来的婆婆,作为回礼,不沾对方一点便宜。

他亲手给她簪在发髻上,说:“等以后成婚,你可不能再这样客气了。”

她淡淡一笑,“难道我插戴这个不好看么?”

他说:“好看,清丽淡雅,宛若水仙。”

她看着一身月光白的未婚夫,心想:我觉得你比水仙还好看啊。

那个廉价的玉簪,便成了她最日常用的首饰。那晚在藏里,混乱之际被人踩碎,她也曾惋惜过,果然玉通人性。

人没了,玉碎了。

万万没有想到,沐春会给碎裂的玉簪“收尸”,并且融了黄金,重新修复了一根全新的玉簪。

由于以前的簪子的碎的太厉害,工匠并没有只是做成一根棍子的形状,一双巧手把碎裂的玉石磨成近乎透明的薄片,在簪头做成一片片花朵的形状,并用金丝剪成花芯,造型就是一朵玉台金盏的水仙花。

脱胎换骨,可以说是连亲妈都不认得了。

原来,有人在乎,有人挂念着她。

胡善围心头一暖,本能的想要去接,可是转念一想,我马上回宫,去见皇后娘娘,向皇后请旨,追查刘司言一行人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正如毛骧所言,此举风险太大,秦王是藩王,稍有不慎,就是离间天家骨肉,杀头的罪名,沐春立志将来封侯,为了博前途,正在鹰扬卫修理那些刺头,揍别人,也在挨揍,还要说那些混账话,做那些下流猥琐的动作……

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担后果,不要连累旁人,何况沐春是她知己,也是唯一在乎她的人了。

所以,胡善围的手在袖子里挣扎片刻,决定放手。

她违心的说:“不要随便拿一个金镶玉的水仙簪哄我,谎称是以前摔坏的。何况,戴着乌纱帽的发髻,早就不适合簪花了。”

乌纱帽下,仅仅只能容得一个最简单的木簪或者玉簪。选择了官途,就要模糊女性的特征,漂亮美观,并非她所求了。

胡善围拒绝了沐春的示好,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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