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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黑莲要洗白(穿书)(11)+番外

作者: 宫词myth 阅读记录

在原著里,对于亲娘遗物分外爱惜的原主将之随时戴在手腕上,所以后来在与男主的一次冲突之中,男主不小心磕碰了女主的玉镯,虽然玉镯并没有损坏,但这却让原主心中更加忌恨男主,她派人伪装成地痞流氓然后将男主狠狠揍了一顿。

而这次挨打并不是事情的结束,仅仅只是个开始。

因为原主将男主胖揍一顿,男主腿受了伤,这导致男主替林家送的货迟交到了和他们做生意的商户手上,而知道这件事后,暴怒的林郁南又派人将男主狠狠打了一顿,这一次他们下手太重,就直接导致了男主左耳几乎完全失聪。

所以从这之后,男主和人说话几乎都是站在说话人的左侧用右耳听话,很多不知情的人都觉得男主有毛病,所以这让他被更多人讨厌和欺负了,而这些所有暴力都随着时间的积累慢慢不断加深,最后导致男主几乎成了群嘲,这又为最后屠城的缘由添了一笔罪孽。

明熙拿着玉镯努力做出一副伤心的样子,看的明和诚瞬间心软,说道,“熙儿,是爹爹对不起你,让你从小没了娘。”

明熙一听立刻收敛了情绪,反倒安抚起了明和诚,“爹爹您说什么,我虽从小没有娘,但您对我的关爱却并不比别人少,女儿很知足,而且娘若知道您对他这么挂念,在天之灵也会安心好多的。”

安心个屁!原主娘要是知道她一死你就娶了十八房小姨太不气活过来才怪!

明熙心里恶寒一下,如果我是原主,你那些小老婆保管给全撵出去了再说!

但鄙视归鄙视,明熙还是了解古人与今人到底是有价值观区别的,她不会将自己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的想法强加给旁人,但也绝不能赞同就是了。

明熙将玉镯带上手腕,然后不由感慨,果然白皙的皮肤就该配玉,嘴上道,“熙儿多谢爹爹,我会很珍惜的。”

明和诚看着自己宝贝闺女小心翼翼的带上玉镯,她脸上熟悉的笑容让他神色瞬间有些恍惚,就好像透过明熙看到了当年自己的爱妻玉儿带上了手镯让他欣赏一样,只是斯人已去,徒留他这个伤心人还在原地。

明熙越看越喜欢,觉得这东西真是又好看又舒服,不过又不由感慨,玉器果然是富贵人家才能带的奢侈品,毕竟也只有这些有钱人不干活才有时间忙着打扮,其他普通人还都要为生计奔波,这些玉器先不说舍不舍得买,就是平时干活磕磕碰碰的若是撞坏了岂不心疼死。

明熙赞叹道,“爹,这玉真漂亮,我太喜欢了。”

但一想到自己还要带着玉镯去男主面前蹦跶,明熙就觉得心累,不由又有些悲伤,为什么我就要扮演个恶毒女配呢!

不过在玉镯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明熙还记着自己要为了荷包这事去勾搭男主,但她肯定不能用现在这个身份,明熙心中有了计划,面上的笑容也愈发明艳了。

送走明和诚,宝莲回来复命,明熙问了她带着林沈氏去了哪里,宝莲回答说是安排在了下人房那边,但房间是独立的,除了这个其他倒是和别的下人没有区别,而且给她安排独立房间的理由也想好了,就说给小姐做女工需要清净,所以其他人也就是羡慕羡慕,没人敢去说闲话。

明熙对她的安排很满意,然后褪下玉镯重新收了起来。

宝莲惊讶道,“小姐,您怎么不戴了?”

明熙道,“我娘的遗物当然要好好保护,我要等生辰那日在带出来”,毕竟她可不敢带着这么个易碎的东西到处招摇,她还要用这东西完成剧情呢!

宝莲立刻表示赞同,毕竟这可是夫人给小姐留下的很有意义的礼物,小姐谨慎一点自然最好了。

将收着玉镯的木盒交给宝莲,明熙问道,“宝莲,之前我让你去打探的事情如何了?”

宝莲一听,立刻回道,“嗯,我让人去问了一下,林岸公子一般是每个月七天出府一趟,最近一次的话就是三日后。”

明熙摩挲了一下下巴,暗自计算,“七天才能出来一趟,也就是还说一个月最多也就只有四天才能和他相遇,实在不妙。”

宝莲道,“小姐,宝莲实在有些不明白,您之前明明很讨厌那个林岸公子的,怎么现在这么在意他?”

明熙摆了摆手,道,“唉,你不明白,此一时彼一时,我以前觉得林郁南是个良人,但我突然发现我可能眼瞎,林岸倒是不错。”

宝莲一惊,“您喜欢林岸?”

明熙“呃”了一声,忙道,“不不不,你别误会,我只是突然觉得这个林岸人品不错,比起林郁南可能更,嗯,更阳光一点,积极一点。”

其实看书时候明熙是真的喜欢男主的,但那毕竟是对纸片人的喜欢,她现在穿的是个这时期,林岸不过十七岁半大少年,她这个身体虽然还没有十六,但毕竟心理年龄那摆着,若去追求林岸总觉得像是老牛吃嫩草,明熙脸皮薄,不太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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