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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录(95)

方思慎努力倾听。洪鑫垚一脸茫然。

三人来得晚,早过了饭店午后打烊时间。“醒醉轩”专做学生生意,不好意思赶人。值班的小姑娘等在桌旁,也不知站了多久,起先津津有味听这奇特三人组高谈阔论,这会儿开始不耐烦地拿鞋跟敲地板。方思慎估摸身上钱还够数,一边掏一边道:“麻烦结账。”

卫德礼手忙脚乱地找钱包:“我请客!我请客!”

洪鑫垚直接把方思慎拖出店堂:“充什么冤大头,洋鬼子准保比你有钱。”

三人并肩往校园走,卫德礼推销了半天人类学,终于注意到洪鑫垚迷茫的表情,眨眨眼睛,道:“我从你的相貌就能猜出你的人种血统,信不信?”

洪大少爱搭不理:“这有啥好猜的?老子纯种夏人。”

卫德礼故作神秘:“这可未必。”把他打量一番,“你是北方人,嗯,应该是中部偏北地区。”

方思慎道:“这不算,相貌上的地域差别一目了然,口音也是显性标志。”

卫德礼连忙证明自己的专业水准:“你看他的皮肤和头发,颜色偏深,黑色素比例较高,骨骼粗大,这些都是北方古夏人特征。根据DNA分析,保留北方古夏人特征最多的,除了北中原,就是秦晋一带。还有,”指着洪鑫垚头顶竖立的短发,“你对着阳光看,是不是有一点棕红色?而且脸庞方大,鼻梁跟颧骨都比较高,这说明可能具有少量的棕色人种,或者阿尔泰人种血统。秦晋一带很早便有北方各族混居,所以我猜他是那里人。”

方思慎侧过身,手搭凉棚,微眯起眼,对着阳光细看,点头:“你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

洪鑫垚被看得烦躁,伸胳膊打掉搭凉棚的手,顺便摘下方思慎鼻梁上的平光镜,话却冲卫德礼说:“那他呢,你也瞧瞧他是什么种。”

卫德礼从善如流,开始研究方思慎,继续卖弄:“皮肤和头发的颜色,嗯,有点奇怪……按说皮肤颜色浅的人,毛发颜色也跟着浅,你怎么正好相反?”说着,还伸手捏起一缕,换个角度对着光看。那边洪鑫垚见状,也凑到方思慎头顶,捏起一缕头发在手指间揉搓:“不就是黑么,黑头发满大街都是。”

“不是这样,因为人种多次混合,纯正的黑头发已经很少见了,多数现代夏人的头发在阳光下仔细看的话,都反射出不同程度的红色或黄色。你看方的头发,是不是黑得很浓?”

方思慎被这俩弄得发窘,眼见不少路人往这边好奇张望,微红着脸护住脑袋:“喂,要不要我剪一把下来当标本?”

“好啊。”卫德礼随口应着,却又低头端详他面庞,“原来你眼睛是这样,我一直以为是单眼皮。”胳膊一动似乎就要抚摸眼角,吓得方思慎往后一蹦,忘了还有一缕头发在洪鑫垚手里,疼得“哎哟”一声,下意识抬头去揉,狠狠瞪了瞪这两个登徒子。他很久没有经历这样近距离的肢体接触,此情此景下又无从发作,只得把无辜的“人类学”大大腹诽一番。

卫德礼兀自给洪鑫垚传道授业:“人类的眼睑一般分单重和双重两种。你看方的眼睑,因为里外重合的部分较长,很容易误认为单重,但实际上是双重。夏人中这种现象常见于南北混血儿。”

这两人都比方思慎高,须得刻意抬头去瞪,平时不太明显的内双眼睑便清清楚楚呈现出来。特别是末梢那一点点上挑的弧度,带着凤尾独有的乖巧妩媚,一派天然风度,与平素端正平和模样大不相同,两个观众都微微呆了一呆。

方思慎难得这般失态,很快调整过来,放下手,向卫德礼道:“南北混血?很好的假设。还有什么理由?”

“嗯,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皮肤颜色浅,可是头发颜色深了,因为分别遗传了父系和母系的特征……”

洪鑫垚忽然插嘴:“眉毛也很深啊,奇怪,汗毛怎么不深?那啥,还有看不着的地方……”

方思慎再有涵养,也受不了这般撩拨。瞪眼已不足以表达愤慨,直接抬腿踹。洪大少夸张地“嗷”一声,跳到洋鬼子另一边。

卫德礼笑嘻嘻地拦住方思慎,锲而不舍坚持科学猜想:“头发黑色素纯度最高的人种,应是通古斯族群,也就是古东胡系民族后代。而从你皮肤颜色和骨骼大小来看,南方古夏人血统较明显,所以我认为,”骄傲地下结论,“你应该是现代东北夏人与南方夏人结合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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