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斑斓(13)

作者: 尼可拉斯 阅读记录

I Miss You(2)

程恒是公务出差到北京——这样说起来有点古怪之处,毕竟她之前明明是以此为原点出发到别的地方去——韦杨说她在家先把家务处理好了好了再过来。两人不知为何这些年很少到北京,好像已经完全沉溺于温柔的南方,有活动也只参加那些在上海或者广州举办的。这一次要不是盛情难却,她也没有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来见林肇的机会。

认识林肇好多年,这些年两个人都太忙,上一次是见面还是去年在浙江沿海的某个小渔村,她在那边和韦杨采风,林肇在那边开一艘大船做生意——她觉得林肇是那种因为天生聪明学什么都快、于是显得做什么都容易的人。而且难能可贵的是,她依然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她行事的那些准则,她做人的那些圭臬,不曾因为她遇到的挫折或顺风顺水改变分毫。经历过太多的事,林肇依然是当初那个人。

有次她问韦杨,你说林肇是水,还是钻石?韦杨说是钻石。她觉得对。

两人在京郊的房子早已卖了,为了方便干脆找了一家民宿住。两层楼的,整套租,方便朋友们来见她们俩。不知道为什么,两人在朋友圈子里非常受欢迎,尤其以两人一起出现的形式,好像看她们就是看完美情侣的范本一样。韦杨不以为意,程恒倒是很喜欢这一点,

毕竟她喜欢她的大宝贝。就像现在。

韦杨昨天下午才到北京,那时候程恒还在外面参加活动,韦杨是直接去会场接她。活动举办者还笑说:“在北京还要人家接你啊!”哪知道程恒说:“在北京从来都是她接我啊!”韦杨在一边笑。晚上回去躺下,韦杨从后面抱着她,手从腰际轻轻往上,嘴唇贴在耳朵上,轻轻呼气。

“对,我来接你。”

除了非常亲近的朋友,否则没人知道她们都五年了依然这样亲密如烈火。但又好像每个人都嗅得出来。所以她们受欢迎吧。韦杨睡得沉,她也不知道自己昨晚上是如何在喝了两瓶红酒的情况下还表现得像头狮子。但酒太好喝又喝得太急,她有点儿睡不醒。直到,

“嗯?”她睁开眼,看见程恒笑着,平素拿着锤子凿子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她的锁骨。“嗯。”她轻笑出声,默契的条件反射一般将右腿缠上程恒的腿,“几点了?”“八点半。”“昨晚上…我们几点睡的?”“我怎么知道,问你啊。”“我也不知道啊。”她伸出双手去搂着程恒的脖子,程恒的手顺势下移搂着她的腰,两人紧紧贴在一起,“Anyway, it’s morning.”“Yes honey, it’s morning and I want to love you. ”

程恒贴着她耳朵说的,她笑了,她感觉到程恒的手已经准备开工了,于是她凑上去吻了程恒,甚至有点调皮地咬了程恒的嘴唇一下。她喜欢这样,喜欢偶尔变得非常调皮而孩子气,引诱程恒变得失控而像野兽,她甚至喜欢程恒下手重的时候,overwhelming,that’s what she like.

她喜欢这种侧面的姿势。她曾开玩笑说一定是因为程恒手劲比较足的原因。

“…慢点。”“嗯?”程恒没有慢,只是技巧性的把时间拖得很长。她一手不停,一手扶着韦杨的腰,直到韦杨克制不住的痉挛。她感觉自己像是造了一个雕塑,那一瞬间的韦杨的姿势实在叫人沉迷。

“……”韦杨靠进她怀里喘息,犹如恋家小兽一般亲吻她的脸颊和脖颈。很眷恋,很温柔,她喜欢看见平时在外总是叫人臣服的韦杨臣服于她。一个从来显得遗世独立骄傲于红尘之外的人,也会对什么恋恋不舍吗?

她埋下头去亲吻韦杨的额头。“宝贝儿。”“嗯?”“嗯。”韦杨像猫一样蹭她,黑中带棕的发丝又软又细,蹭得人心痒。她的手还在腰后,另一只手在,

“嗯?”“我想起我今天早上还没有吻你。”韦杨笑了,“但是你已经,”她没给韦杨机会说话,先吻个天昏地暗。吻着吻着韦杨哼了一声,而她顺势下移。“程程…?”“嗯?”“…别。”

她就喜欢听她无力的拒绝,“不。偏要。”她轻轻啃噬她的耳后与右颈如吸血鬼,整个人覆在她身上将她整个人打开,打开成一个无法抵抗无力还击的姿势,这样她可以对她为所欲为,完全占有——这就是她对韦杨的爱极重要的一个部分,占有她,享受她,予她至上的欢愉。

无论是整个人生,还是人生中的每一天。

韦杨已经无法控制自己,或曰已经彻底醒酒,分贝渐渐提高。“没事儿的,”她说,“这附近没人。”然后手上突然用力,她能感受到韦杨整个人不可自抑地颤抖了一下。于是她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