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山侯人也并不怪责,他只是看着一望无际的黄沙:“这沙漠究竟有多大?”
“小人也说不上来,依照小人父亲的说法,这沙漠是无穷无尽的,除了近路,任何人都不要想走遍……”
涂山侯人也并不再追究,只是举起手里的劈天斧,又下意识地极目远眺。远方的黄沙,已经渐渐变成了白沙,微风过处,凉爽宜人,纵然日暮黄昏时,也不再如之前走过的路上那样寒风刺骨。
算算时间,已经是来年的五月了。
这一耽误,在沙漠里竟然是五个多月了。
他看了看自己身上可怕的衣服,简直就是一个衣衫褴褛的野人了。
昔日养尊处优,与《九章》《九韶》为伍的启王子,简直不敢想象了。
他忽然心血来潮,就地坐下,摸出随身的笛子吹奏起来。
月色升起。
鹿蜀,随着笛声翩翩起舞。
月光星光,就像流动的彩虹。
一众徭役被这景象惊呆了,都围坐在涂山侯人身边,静静聆听。
他们不懂音乐的精妙,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曲谱,只觉一股深深浅浅的苍凉之意。
那是涂山侯人第一次见到凫风初蕾时所弹奏的曲子。
那也是他根据《九韶》自创的第一首曲子,当时,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想弹给一个陌生人听听,于是,凫风初蕾成了第一个欣赏者。
一曲终了,他摸了摸贴身而藏的那片金叶子,内心深处,很长很长一声叹息。
物是人非。今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在她面前弹奏的机会了。
“烟尘……你们看,烟尘……”
牟羽的叫声,划破沉寂。
众人循声望去,但见前方一股巨大的烟尘,遮天盖日,竟是上千头野骆驼呼啸而过。
直到骆驼大军彻底远去,覆盖天空的尘埃才缓缓下坠。
众人往前走了一段,火光,于茫茫大漠中极其显眼。
沙泽很是兴奋:“前方一定有人烟,而且还不少。这么大的烟火,分明就是聚集之地。看样子,我们是走出沙漠了。”
众人也一阵欢呼。
可涂山侯人却看着那股烟尘消失的方向,面色凝重。
这么大规模的骆驼大军,是谁的天下?
大费要是有了这支骆驼大军,还要徒步的徭役干什么?
若不是大夏的军队,那么,这里难道还有什么第三方的势力?
他喝住了兴奋的众人,沉声道:“死亡之地,凡事小心,大家不可轻举妄动,我们悄然前去,观察仔细了再做定夺。”
众人刚刚才死里逃生,听得这话,均心里一凛,再也不敢高声喧哗了。
大漠烟尘,长河落日,初升的月色和未落的夕阳,形成海天一色的奇景。
那海,是茫茫的沙海。
那天,是蔚蓝的水晶。
一行人无心欣赏这浪漫旖旎的沙漠美景,均无声无息往前。
他们宁愿马上就看到一大堆清水,羊肉。
前面,一大片光秃秃的悬崖峭壁,但并不怎么高,再往前,就能看到大片大片的树木了,但见海天一色,还有清澈的湖水。
众人驻足不前,疑心看到了海市蜃楼。
而那火光,就更加明显。
隐隐地,有载歌载舞的声音。
涂山侯人一挥手,沉声道:“大家切勿发出声音,跟在我后面,见机行事。”
巨大火堆,火光冲天。
一大群人身着鲜艳的衣服,载歌载舞,仿佛在欢庆什么喜事。
巨大的烤架上面,上百只肥硕牛羊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大块大块的烤肉被盛在巨大的铁盘子里,男男女女,分而食之。
香醇的奶茶在巨大的铁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整个天空,都变得香喷喷的。
巨大的火堆中间,是一群旗帜鲜明的狼少年。
他们皆红色袍子,镶嵌着白色皮毛,半边胳臂袒露在外面。
与此相对的是狼少女,她们的服饰,色彩就鲜明多了,远远望去,红的绿的蓝的黄的,不一而足。
第202章 大漠喜宴2
这些美艳多姿的狼少女们正在辛勤烧烤,酝酿奶茶,忙着端茶送水,伺候男人。
火堆旁边,是一个巨大的帐篷。
帐篷被精心布置,张灯结彩,大红的喜字高高悬挂,门口站着一排粗壮的侍女,看样子,是守护着里面的新娘子。
帐篷的顶端,一个巨大的白狼图腾,很显然,这里是白狼国国王小狼王的营帐。
今夜,分明就是小狼王的洞房之夜。
隐匿在远处的涂山侯人万万没想到,迂回婉转,从阳城到茫茫大漠,居然又碰上了小狼王。
只是,如此喜庆,空气里却没有丝毫酒味。
很显然,小狼王已经吸取了上次被大费偷袭的教训,于酒精一道深恶痛绝,纵是自己的新婚之夜,也滴酒不沾。
更明显的是,远处影影绰绰的白色影子。
于暗处,不时散发出油油的绿光。
竟然是一大群巨大的白狼,每一只都有一人多高。
这些可怕的巨狼,形成一道最坚固的防线,任何胆敢偷袭者,必将丧身于狼嘴之下。
小狼王如此设防,如临大敌,又是所为何来?
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上次被偷袭之后的谨慎?
已经在沙漠里困游了几个月的众人,早已疲乏不堪,饥寒交迫,被石块般的干粮折磨得生不如死,如今好不容易嗅到这来自人间的烟火香味,真真是惊喜交集,恍如闯进了天堂。
沙泽大喜:“有人在这里办喜事,我们正好去……”
他的欢呼被严厉阻止。
涂山侯人低声道:“退后!”
众人不解其意,但也不敢抗命,直到退到涂山侯人认为的安全之地,他才停下。
沙泽不解其意,压低声音:“这些游牧民族十分好客,很乐于招待路人,我们去讨口茶喝,饱餐一顿,绝无问题……”
“如果是小狼王,就不见得让你活着饱餐一顿了。”
“小狼王?”
“你们总不会不知道这个人的大名吧?”
众人立即闭嘴了。
小狼王,大家当然都是知道的。
只是,他们从未经历过和白狼国的战争,沙泽虽生活在边境,但长期在外经商,并不了解,而其他人则来自东南,对小狼王更加陌生,甚至,若非涂山侯人提醒,都不知道这是白狼国的标志。
沙泽很是好奇:“白狼国虽然同在西北,可是,距离这片沙漠之地,起码还有至少一千多里吧?他们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涂山侯人上路得早,压根不知道大费和小狼王的交易。
他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辰,也辨认出:这西北之地,最初绝非白狼国的领土,可现在小狼王公然在这里出没,而且还有如此大规模的狼少年和狼少女,很显然,他已经得到了这片土地。
可是,一路上也没有听说任何战争,小狼王是如何得到这片土地的?
难道大费那么不济事,一上台就被他打趴下了?
可是,涂山侯人一转念,立即明白这是不可能的,先不说大费的军事能力如何,单就小狼王要在这几个月之内,赶回白狼国,召集逃亡的旧部,然后,大规模发动边境战争,并赢得这一片土地,那是不可能的。
算算时间,是根本来不及的。
唯一的可能,便是他没有费任何劲便得到了这片土地。
一念至此,更是不安。
可是,怎么也不敢想象,难道大费会主动把这片土地送给他?
须知自黄帝起,战争便是围绕领土而展开,后来,历代的中原统治者便特别讲究“江山社稷”——所谓社稷,便是土地和五谷。意味着每一寸土地都很珍贵,若非亡国之君,绝对没有可能随便就把领土大片大片赏赐给外人。
就算大费再不济,难道会白送土地给小狼王?
涂山侯人不可想象,他四下张望,但见除了白狼巨阵外之外,暗处更布置了许多岗哨,真可谓步步惊心,胆敢闯入者,杀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