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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蜀国密码(508)

但是,手上的皮肤已经慢慢开始透明,蓝色的血管也渐渐有了活力。

尽管伤得很重,但是,每一次的清醒之后,她便痊愈几分。

他只是好奇:她痊愈之后,本领到底如何?

一个能和自己对视的凡人,她到底具有怎样的能量?

他想,自己可能在时间的长河里,已经闲得无聊,所以,总要找一点乐子。

就像其他已经活了几亿年,几十亿年的大小神们,在无穷无尽的时间长河里寂寞得要发疯了,于是,寄情于丹药、火炉、修身养性。

偶尔,也争战,抢夺,然后,偃旗息鼓。

可是,做来做去,无非是反反复复的重复。

每几万年,几十万年,几百万年或者几亿年,重复一下过去那些毫无意义的事情而已。

宇宙之中,也无新鲜事。

他对丹药火炉这些玩意早已彻底失去了兴趣,就连其他大神主动赠送,他也往往嗤之以鼻。

无非是无聊之人,做些无聊的事情罢了。

这宇宙中,再也没有比几十亿年不生不死更加无聊的事情了。

他觉得那些批量生产的小人儿要有趣多了——朝生暮死,蜉蝣一般,短短的一生,竟然无数人积极于功名利禄,或醉生梦死,或野心勃勃,或厮杀不停。

明明毫无意义,他们却坚持不懈。

与之相比,大神们几十亿年的岁月反而更是无趣而沉寂。

大将军布布进来,躬着身,不敢直视高台上静坐的天尊。

自从成为天尊的第一爱将之后,他便生出一种极大的荣耀,因为,天尊是他所见最最强大之人。

昔日的百里行暮也很强大,可是,却失之于儿女情长,令人觉得他胸无大志,根本不是大豪杰的料。

天尊就不同了。

天尊一声令下,万国诸侯兵败如山倒,就连不可一世的大夏也土崩瓦解,整个地球很快便收于囊中。

男人,总是更加崇拜强者。

布布觉得天尊这样的伟大人物,才真是这地球上的真英雄。

也因此,他更加不敢正视他,连想都不敢想。

“禀报天尊,白狼国和鬼方已经彻底臣服,白狼国的新任狼主也发誓效忠天尊,并按照规定缴纳贡奉,第一批的骆驼牛羊和黄金已经全部送上。鬼方也派人送来了一批贡礼。现在,唯有鱼凫国的军队盘踞在汉中、褒斜一带,据不投降。天尊,是否让属下率军将他们彻底消灭?”

鱼凫国的军队虽然已经在九黎河全军覆没,可是,只限于鱼凫王率领的那三千人,而鱼凫国的主力,丝毫无损。

在杜宇的率领下,鱼凫国的军队分散在褒斜秦岭一带,神出鬼没,很难围剿。如今,再加上大夏的残兵,就更难对付了。

第437章 似是旧爱1

虽然阳城、钧台甚至整个大夏几乎都已经落入了东夷大军的手里,但是,布布依旧认为,如果不尽快铲除这支军队,将无助于接下来大炎帝国准备召开的万国大会。

所谓天下归心,就必须是天下平定。

鱼凫国的军队还到处乱窜,这算怎么回事呢!

而且,金沙王城也莺歌燕舞,一片祥和,根本就是毫发无损。鱼凫国公认的王也还是鱼凫王,毕竟,他们既没有投降,也没有称臣,更没有向天尊跪拜表达过忠心,甚至没有送来过任何一点点象征性的礼物。

布布愤愤不平:“属下认为,至少该杀鸡骇猴,不如先踏平金沙王城,如此,褒斜的散兵游勇必将成为无根之萍,就算他们潜伏秦岭到处打游击也无济于事……”

直取金沙王城,其实是最好的办法。

想想看,当鱼凫国大军在褒斜道一带绷紧神经时,整个金沙王城已经被彻底踏破了,他们的几万大军,根本不用攻打,便会做鸟兽散了。

可是,布布也很清楚,要直取金沙王城,并不那么容易,除非天尊亲自出马。

可是,他哪敢说让天族亲自出马?只是悄然看了看冥想屋的方向,然后,大着胆子:“金沙王城最厉害者,唯鱼凫王而已。既然鱼凫王已经不行了,那么,属下自信只需要率领一万人马,再带几名巨人前去,一定可以拿下金沙王城……”

巨人,是凡俗之人的天敌。

没有凫风初蕾,其他人根本不可能是对手。

“属下曾亲眼目睹,金沙王城富饶美丽,这样的地方,必须归我大炎帝国所有才行……”

白衣天尊还是静静坐着。

金色面具下,布布不知道他到底是怎样的神情。

“鱼凫王自持本领,生前十分傲慢自大,隐隐有角逐万王之王的气势。如果天尊能彻底覆灭金沙王城,再让她当场跪拜称臣,对于天下的震慑,将是无以伦比的……”

“下去吧,这事不用你管了。”

布布一怔。

自己讲了这么一大通,居然换来这么一句。

天尊是什么意思?

可是,他不敢问,只能躬身行礼,慢慢退下。

心里,则更加疑惑了:那个凫风初蕾,到底是死还是活?天尊留了鱼凫国不剿不灭,又是作何打算?

走到门口,他想起什么,又立即转身回来。

他差点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天尊,属下该死,属下忘了一件事情……”

他呈上一只扁扁的金色匣子。

“这是天穆之野送来的邀请函,请天尊务必去赴宴。”

赴宴的日期,便是明日。

那是天穆之野的蟠桃节。

最初,这蟠桃节每三万年举行一次,后来,改为每三十万年举行一次。

西王母一族的蟠桃,天下闻名,纵然是仙家大神,也十分青睐,人人都视拿到这样的一份邀请函为荣耀。

当然,大神大仙们的目的根本不是觉得这蟠桃有多么好吃,而是无聊久了,大家凑一凑,聚一聚,吹吹牛也好。

放眼当今宇宙,有这样的聚会已经很少了。

他放下邀请函,点点头。

天穆之野一行,很有必要。

更何况,这邀请词出自他所熟悉之人的亲笔。

万里桃林,花开似锦,天穆之野的桃花和别地不同,一万年盛开,一万年结果,一万年成熟……可后来,水土也遭遇了轻微的污染,变成十万年盛开,十万年结果,十万年成熟了。

上一个三十万年,他觉得无聊,没去;

这一个三十万年,他也觉得无聊,可是,总得多少去找点乐子。

此时,漫天夕阳,他整整白色长袍,准备出发了。

忽然听得一声惊叫:“金杖……我的金杖呢……百里大人……我的金杖呢……”

他微微皱眉,还是走进屋子。

凫风初蕾一跃而起,死死盯着窗外血红的夕阳,嘶声道:“金杖……我的金杖……”

他淡淡地:“不就在你旁边吗?”

她一怔,果然,金杖和金箔都在角落里。

她奔过去,速度快得令他吃惊。

金杖,挥向窗外的夕阳,劈头盖脸,“滚……滚……妖孽……你这魔鬼……快滚开……滚开……”

血红的夕阳,从早到晚。

她睁开眼睛,它便挂在那里,一尘不变。

金杖,如和一个看不见的猛兽在生死绝杀。

“滚开……滚开……”

金杖忽然飞出窗外,就像匕首的刃,直刺夕阳的心脏。

她却惨叫:“百里大人救我……百里大人……”

闷哼一声,倒地便晕了过去。

他很吃惊。

他下意识地看了看窗外的夕阳,却看到笔直插在坚硬石板上的金杖,起码没入地下两尺多深。

再看那太阳神鸟金箔,也被她一只手牢牢攥着,好像生怕被人抢走了似的。

他慢慢蹲下身子,想要将昏迷不醒的她移开,可是,她忽然睁开眼睛,一伸手便抱住了他的脖子,语无伦次:“我害怕……我害怕……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