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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保大,救我妈(41)

别看苏雁回平时大部分时间文文静静一副很好说话的软绵模样,但一旦的脾气上来后也是很硬的。尤其是性格上有些执拗,总觉得不应该放任不正确的事。

哪怕也许大部分的人都在跟着犯错也一样。

“没有!”苏雁回憋着气硬邦邦的回答,一用力就想将手抽回来,可惜徒劳无功。顿了顿又开口,“大不了叫警察来啊,我们去警察局掰扯!”

“嘿……脾气还挺大。”躺在地上装伤的小混混开口,躺在地上就跟躺床上一样,没半点不自在不说还显得惬意。一看就知道不止一次做这样的事了,“赶紧的给钱,不然就不是三五块能解决的了。”

就在苏雁回还想说什么时,终于买到马票的约翰从人群中挤出来,一眼便看见眼前这一幕,他一个老油条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一面喊着“怎么了?!怎么了?!”,一面凑过去。

第一件事先将一直抓着苏雁回手臂的小混混拍开,又把倒在地上的那个扶起来,笑哈哈的把对方身上的灰尘给拍干净,一面说着“哎呀……这是今天才跟着我出来的学徒,两位小爷见谅、见谅啊。”

一面掏出一元钱塞到两人手上,“行了行了,小姑娘不懂事,别介意啊。这个就当是请两位喝茶看戏了。”

“这还差不多……”小混混满意的看着约翰塞到自己手上的钱,冲苏雁回有些得意的扬了下下巴说,“下次有点儿眼力劲儿!”

这才说了声“走!”,和同伴离开。

相当耀武扬威。

气得苏雁回等着两个混混的背景都不知说什么好,忍不住扭头看向约翰,对于他的行为很是不开心,“为什么要给他们钱,他们就是讹钱,骗人的!”

“我知道啊。”约翰回答得漫不经心,抬头左右看看后对苏雁回说,“走,我们去那边看比赛!”

说完也不等苏雁回答应,自己就先自顾自的快步离开了。

苏雁回见状,哪怕并不想跟也不得不跺了跺脚,憋气跟上。

这是她第一次来跑马场,虽说曾经也在电视上通过连续剧看过零星的相似片段。但隔着屏幕的转身即逝,和身处当下亲自体验后的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

一场跑马开始,无数的赌徒握着手上的马票神情激动的喊着自己下注的号。好像只要声音够大便能帮助赛马赢得比赛似乎的。

很快三分钟都没有的比赛一结束,便是另一场热闹的上演。

有赢了钱欢呼雀跃,拿着自己手上马票狂亲的,也有哀嚎连天,将手上马票撕得细碎,愤怒丢在地上不说还踩几脚的。

真是人生百相。

而约翰明显是运气比较好的那群人,欢呼后便兴奋的拿着马票挤出人群,跑到苏雁回面前大手一挥后开口,“拖你的福赢钱了!走!我请你吃顿好的!”

苏雁回一愣,“你今天不谈生意吗?”

“嗨,现在还早呢!”约翰无所谓的说,“走吧,吃了午饭再说生意的事。”

说完也不等苏雁回应声,哼着小曲便率先离开。

苏雁回没法儿,只好先跟上。

所谓吃顿好的,其实也就是在马场外随便找了个小摊,请苏雁回吃了碗四铜元的馄饨。

比巴掌大些的土碗,一点儿面汤加上四颗馄饨,便是慢慢的一碗了。

这种原本就是小吃类的,苏雁回以前在上海的时候,和同学们逛街逛累了就会吃上这么一碗,不会太满腹,但又能暂时解解饥。

算是比较小贵的小吃类了。

至于西餐甜点店一类的苏雁回不是去不起,只是自己的同学家中条件虽可以但和她那时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再说馄饨也没什么不好啊,一样好吃,而且大家还会很开心。

这份寻常放在苏雁回身上便成了难能可贵的“平易近人,没有大小姐的架子”,也是大家比起白家二小姐白兰声,更愿意和苏雁回这个三小姐玩的主要原因。

只是当时并不在意是否能果腹的普通小吃,放在现在却变成了一种奢侈。

一碗四铜元的馄饨,里面也只有四颗而已,而且还不是皮薄肉香分量足的那种,说实话苏雁回觉得还抵不过今天早上同等价位的两个包子有分量。

就在苏雁回吃完馄饨,慢慢喝完面汤打算再给自己点一碗时,三碗馄饨已经下肚,一抹嘴就站起身的约翰一面掏钱一面冲苏雁回开口,“今天没什么做的事,要不你先回去?哦,明天直接在买办行门口等我就好了,别上楼啦,啊?!”

说完也不等苏雁回反应,便将钱递给馄饨摊贩,一面嘱咐,“哎,老板,再给小姑娘上碗馄饨,剩下的几个铜元找补给她。”

“啊?可是……”苏雁回听了,放下碗才说三个字就只看见约翰火急火燎往马场冲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