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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你,是我最想做的事(206)+番外

正文:3103字。

格子:下午给爸爸买药去了,更晚了,不好意思。

ps:红袖投月票的时候有时不显示在留言区,不过,基本还是会显示在作者后台的,貌似将投票时系统的话改一下,写自己的留言,显示的几率就高不少。

谢谢给我票票的亲爱的。

正文 一把虚牌,也要为你撑起天空

(“……由法医鉴定中心的法医化验而出的结论是,两份报告的结果完全一致。”)

顾夜歌的声音清晰而冷静,尤其说后面一句话时,嗓音带着她自信时特有的气场,让原告席上的柳羽孜和原告听审席的人群精神都为之一振。肋

舒静微微一惊,看了眼同样震惊的林洛,眼神埋怨着她。

搞什么鬼?居然让顾夜歌抓到最直接的证据,竟让她这第一次进攻就这么漂亮。

顾夜歌看了看林洛的脸色,继续道。

“公元2011年5月10日,林涵宇先生被害于MCB第一工作室,死亡原因是心脏上刺入一把利刀,刀宽两公分,刀身入体五点二公分,导致他大量失血而亡,刀柄未留下任何指纹痕迹,被MCB值班人员发现的时候,林涵宇先生全身被鲜血沁透。”

“经过法医多番检查,才在他被血染红的衬衫衣摆角发现两根淡黄色发丝,让人遗憾的是,等到化验结果出来的时候,大家心中的第一怀疑对象,也就是传说中因林涵宇而抛弃言桢羽的莫菲菲小姐,因酒驾,车祸抢救无效死亡。”

“待到警察想取证莫菲菲小姐发丝的时候,她的遗体已被火化,于是,这份发丝的鉴定报告一直没了下文。”

顾夜歌目光清澈却不乏睿色,看着法.官,“或者应该说,我们都被惯性思维引导了,以为那两根发丝就是莫菲菲的,直到今天,才得以证实,是林洛小姐的。”镬

顾夜歌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特意将目光转到林洛的身上。

法.官和陪审团也朝林洛看了看,有些陪审员还微微了点了点头。

“法.官大人,我反对。”

舒静再次抗议着顾夜歌的话。

“被告律师请说出你的反对理由。”

舒静站起身,姿态强势,“在林涵宇身上出现我当事人发丝并不能说明什么,众所周知,林涵宇当时是VISI公司的老总,而我的当事人是他的下属,工作交流不可避免,人的发丝偶尔掉落吹到其他人身上的事情不是没有,仅凭一个发丝相同的报告并不能证明我当事人与林涵宇被害有关。”

法.官点点头,看了看顾夜歌,分析着两人的话。

顾夜歌嘴角不着痕迹的勾起一个极淡的弧度。

呵……静学姐今天好像有些急躁了。

顾夜歌不紧不慢的说道,“法.官大人,我指出林涵宇身上的发丝是林洛小姐的并不想说明什么,只是提出一个曾经被大家误解真相,林洛小姐与林涵宇先生被害有无关联需要全面的各路细节,以便大家还原事情的真相。”

法.官大人点点头。

“被告律师反对无效。”

上司下属的关系,要掉落发丝到对方的身上,不说没有那个可能,极少,而且,顾夜歌解释之后,越发显得舒静太过于严密的防守有种‘欲盖弥彰’的感觉。

舒静坐下来之后,细细想了一下,恍然明白了。

顾夜歌是故意不说出因发丝鉴定报告相同而怀疑林洛的话,她是在等着她自动送上门,等她主动提出来反对怀疑林洛的话。

而且,她的解释,表面上表明她并不怀疑林洛,实则反而更加有效的让法.官和陪审团自动的怀疑上林洛了。

“原告律师请继续。”

顾夜歌朝法.官微微鞠了一个躬,转头望着林洛。

“林洛小姐,请问公元2011年5月10日晚上9点左右的时候你在哪儿?”

林洛看着顾夜歌,心底还在惊讶着她怎么会弄到自己现在的头发?而且还找出了林涵宇身上她的发丝报告。

“被告请尽快回答原告律师的问题。”

法.官见林洛沉默了好一会,出声提醒道。

“我在家。”

顾夜歌微挑眉梢,“在家?为什么你会记得如此清楚?能提供证人么?”

林洛不屑的轻笑一下,“我当然记得清楚,因为那天下班之后我将自己留了七年的长发剪掉后烫染做了一个短发造型,因为天气太热又累,回到家之后特地看了下时间才去洗头洗澡,正好晚九点。”

“至于证人,雅左发型中心的发型师可以为我作证。”

“请问林小姐是第一次去剪型烫染头发吗?”

“不是。”

“那是第几次?”

舒静出声打断了林洛回答,“我反对,我反对原告律师问一些与本案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