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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重生:快穿全能女神(190)+番外

叶韶华看着他,没有说话。

如果今天女儿没有来找他。

她怕是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秘书,是该换了。

说到这里,他正了神色,“韶华,你也不小了,继续跟爸爸学习怎么管理公司吧。”

“好。”叶韶华点头。

叶国富却愣住了,“你说什么?”

“我说,好,”叶韶华起身,“我先回学校,不然班主任又要罚我了。”

叶国富在她那一句话之后,愣了足足有好几分钟都没有反应过来。

到跟孟家谈合作的时候,都是一脸喜气洋洋的样子。

孟董事诧异的开口,“叶总,今天怎么这么高兴,难道杨夫人生了。”

听到杨琴,叶国富下意识的皱眉,然后摇头,有些小兴奋的道:“不是,是韶华,她答应我来公司学习了。”

听到叶国富这么说,孟董事有些同情的看了一眼叶国富。

叶韶华这孩子自从妈妈死后就走向了极端,也不好好学习,整天到晚的进局子。

“叶总真是造孽了,家里摊上这么一件事,”一个董事摇头,“好在杨夫人肚子里还有个孩子,不然指望着韶华,叶家怕是家业不保。”

叶韶华以前也是个乖孩子,圈子里见到她都是夸奖的。

可惜这两年闹的太凶,已经没有任何名声可言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又是正在叛逆期,说变就变了。

逃课打架斗殴已经变成了常事。

孟董事叹息,“叶总平日里太由着她了,宠成那样的,也就养废了。现在把她弄进公司,怕是叶氏又要被她闹个腥风血雨。”

叶国富觉得她女儿是哪哪儿都好,就算是这样了也没舍得说她一句。

还处处为她着想。

想到自己当初贪图叶家的富贵,将儿子儿戏般的跟叶家定了婚约。

孟董事更加难受。

不该那么莽撞的,现在想要解除都没有办法。

叶国富那么宠叶韶华,叶韶华死都要嫁给他的儿子,儿子这辈子好像只能娶她了。

*

叶韶华从总裁专用电梯下来,别说还挺装逼的。

她刚下楼,就看到了大厅里站着的修长挺拔的人——

青梅竹马孟泽。

孟泽直接朝前面走,穿过她停在她身后的女人身边,“叶芸,你还好吧。”

他帮叶芸捡起了掉在地上的文件,低声问了一句。

叶芸摇头,她低着头没有看孟泽,“没事,韶华妹妹在那呢,你们俩聊。”

说着,她从容的拿着文件离开了大厅。

孟泽看着她离开了,半晌后才失魂落魄般的才转向了叶韶华。

“韶华,听说你受伤了,没事吧?”他看着叶韶华,关心的问道。

叶韶华摇头。

孟泽也没有再问下去,只是道:“我是来跟你说一件重要的事情的,你听完后不要激动。”

叶韶华微微眯眼,点头,“你说。”

“韶华,对不起,我大概是不能娶你了。我们两家的婚约本来就是父辈留下的儿戏,现在我有了喜欢的人。她跟我们所有人都不一样,不因为我的身份喜欢我。当然不是因为有了喜欢的人才嫌弃你的,我知道遇到了她才知道我们三观不合。”

说到这里,孟泽深吸了一口气,定定地看向叶韶华,“我今天找你,就是想说,我们从此桥归桥路归路。”

------题外话------

叶女神:我超凶(微笑)

明天见

第214章 巧了,我也是重生的(3)一更

孟泽很早的时候也是喜欢过叶韶华的。

那时候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叶韶华都是所有人的焦点。

可惜到了高中后她就变成了这样。

甚至高一还休学了一年。

直到遇到了叶芸,他才知道不能欺骗自己的心,所以才决定跟叶韶华摊牌。

她要打要骂,那都无所谓。

“当然,就算我们没有这层关系,我爸也会支持叶叔叔的。”孟泽最后这样道。

两人毕竟是青梅竹马。

如果孟泽仅仅是因为这个,原主也就是伤心一段时间而已。

然而让原主崩溃的是,孟泽是为了叶芸才这么大胆地站在她面前说这句话。

最主要的原因是,叶芸早在半个月前就因为“压力过大”在酒吧喝多了,孟泽去接她不小心滚到了一张床上。

孟泽一边跟着叶芸交往一边哄骗原主。

但一直没有说分手。

直到昨天一场开到半夜的会议,孟董有了叶国富的支持拿到了5%的股权,他今天才开口。

原剧情中,后来看到孟泽跟叶芸在一起。

原主将两人暴打了一顿,但也因此被叶芸找到机会在网上带了一波节奏,所有人都知道原主是个“分手就割腕”的那种极端女性。

想到这里,叶韶华捏捏手指,整理了一下衣服。

三分钟后。

叶韶华神清气爽的走出了叶氏大门口。

后面,躺着鼻青脸肿的孟泽。

孟泽在找叶韶华之前想了许久,想象过对方的无数种反应,不是哭就是求他,唯一没有想到的。

对方暴打了他一顿!

“儿子,你没事吧?”孟董看到儿子鼻青脸肿的在楼下,吓得心肝肺都出来了,“你们都还愣着干嘛,报警啊!”

孟泽“嘶”了一声,“没事,被韶华打的,别报警。”

“韶华?”孟董一愣,“她没事打你干嘛?真的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不是,我跟她说了,要解除婚约,”虽然被打了很没面子,但孟泽还是开心的,“她答应了,不过也打了我一顿。”

孟董心疼归心疼,可一听两人没关系了,眼前一亮,“这打挨得值啊。”

孟泽都是皮外伤,过不了两个星期就能好。

这么简单就能解决叶韶华,父子俩人能不高兴吗。

**

这一边,叶韶华说要去学校,原主虽然说要接替公司,但学习也不能落下,更何况现在还是高中。

叶韶华也没带书包,就一个人跳下了公交车。

她的书还原原本本的在桌子里面呆着。

这个时间段所有人都在上课,学校大门是敞开的,门卫显然是叶韶华的熟人了,睁一只眼闭一只就放她进去了。

叶韶华刚走进学校的林荫大道。

就听见了不远处的一道声音。

“叶韶华——真的是你?”

听到声音,叶韶华微微抬眸,前面有几个人,叫她的是其中的一个女生。

这女生看起来比她差不了多少,穿着一件香槟色的连衣裙,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头发染成了栗色,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

走在这个校园里都有一种非常不符合校园气氛的成熟色彩。

只不过,看着对方眸底那掩饰不住的讽刺的眼神,叶韶华就知道可能是来者不善。

叶韶华微微眯眼,在脑子里搜索这个女生的记忆。

“我就说在一中可能会碰到你,没想到还真的碰上了,”许梦洁看着面前穿着灰扑扑的校服的女生,轻笑了一声,“你现在还好吧?”

她看着面前这个以前她嫉妒不已的天之骄子。

三年前无数次在老师在父母在亲戚嘴中听到的优秀生,如今变成了连三中都不如的混混。

“贵人多忘事,叶韶华,你忘记了吗?我是你初中三年还有高中半年的同学啊,可惜高一你休学了,不然我们那年的高考状元一定是你。”许梦洁笑眯眯的。

她盯着叶韶华头上包扎的伤口看了一下,果然群里面传言的没错。

这个当年的天之骄子早就堕落了,天天打架斗殴,已经沦落成了一个混混,现在马上要高考了,她还出去打架。

高中可不是初中,一节课没上都有可能落下一个知识点,更别说混了三年。

叶韶华怕是这辈子都别想考到大学了。

看到叶韶华盯着自己不说话,许梦洁以为自己戳到了对方的痛楚,脸上笑意更盛,“都快三年了,你也不跟我们这群老同学联系,当初追你的校草现在也有了新的校花了。今年暑假的同学聚会,你一定要来,算是庆祝你高考大捷,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