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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小白花后我让所有人跪下唱征服(53)+番外

季凤兰忙道:

“她呀,去花草市场看店了,待会就过来!”

说这话的时候,她有些不自在。虽然她刚才对其他客人也是这套说辞。

女儿啥都好,就是懒得出门,天天窝在家里。

林仁夫妻对孩子向来宠爱,想着反正家里也没什么事需要她做,她手里也有钱,不愁将来养不活自己,爱待在家就待着,也不说她什么。

“不是吧,你们夕露那么有钱,还得去看你那个小花店啊?”有人带着点奚落问道。

“这你们就不懂了,夕露手里的钱,都是别人给的分手费,顶多就是几百万的死钱,不做点事情挣钱,难道坐吃山空啊?”康红道。

“那倒也是!那些钱也不可能够用一辈子!”

林佳倩听到身边的苟凯轻嗤一声:

“拿了点分手费,就这么高调张扬,傻逼吧!”

林佳倩顿时满意不已。她一开始就给苟凯打了预防针,说自己堂妹家拿了分手费,就各种炫耀,所以希望他能去帮忙撑撑场面,到时候她就能用林夕露的高调肤浅,衬托自己的内涵与品行高洁。

现在看来,果然很成功。

上次给林夕露介绍那个黑框眼镜男,结果就让她很生气,那男人送她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打听她堂妹的事情,还问她要联系方式,让她觉得自己简直收到了侮辱。

这种见异思迁的家伙,她才不会成全他!

于是,她告诉对方,堂妹很讨厌戴眼镜的男人,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希望他能识趣一点不要去打扰她,这才算把这人给打发了。

即使如此,她还是觉得自己的魅力和从小在堂妹面前的优越地位,被林夕露威胁到了。

一个多月不见,她找到了富二代男朋友,算是重新形成了碾压性的优势,自然要在林夕露面前好好展示一番。

当然,她也根本不担心自己的富二代男朋友会对林夕露感兴趣,一方面她觉得自己比林夕露漂亮很多,另一方也是因为苟凯向来喜欢那种活泼外向,玩得开的类型,林夕露那种闷葫芦根本不是他的菜。

正说着话,便听到外面响起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众人循声望去,是一个穿着粉白色长袖连衣裙的年轻姑娘,待一看清她的样子,众人便不由得一阵抽气。

只见来人冰肌玉骨,精致得如同一个精心雕琢的雪玉人偶,长长的黑发柔顺如绸缎,流水般地随意铺泄在身侧,仙气四溢。

一双秋水般的眼睛潋滟无边,见众人望过来,她那如同花瓣般美好的嫩红双唇微微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

“对不起各位长辈,路上堵车,来晚了点!”

“都十二点了,大家快开席吧,爸,你去跟服务员说准备上热菜!”

她这样一说,众人才反应过来这人到底是谁,只觉得惊天动地。

对其中好些人来说,其实都已经很久没见过林夕露了,因为她之前一直在S市上学,大学毕业后的一年多,也为了周柏予继续留在S市。于是不由得感叹道:

“真是女大十八变啊!夕露现在出落得,我们都差点没认出来!”

有些人互相之间交头接耳:“怪不得之前被千亿富豪看上呢,这林仁两口子可真是歹竹出好笋,他们家夕露比电视上的女明星还漂亮!”

林佳倩难以置信地瞪着她,怎么可能,林夕露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漂亮!

明明一个多月前不是这个样子。那时候的她,看着还稍微有些憔悴的,皮肤根本没这么白,五官也没这么好看。

但仔细看看,又觉得五官还是那个人的五官,说不出哪里变了,却比以前好看百倍一样。

难道一个多月前,她是因为才分手太伤心,才导致整个人那么憔悴,气质也显得不一样?

她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只听身边传来凳子在地板上摩擦的声音,转头一看,身边的苟凯站了起来,目光灼灼地看着林夕露。

林佳倩心里陡然升起危机感,拉了拉苟凯,娇声道:

“阿凯你干什么呀,吃饭了,快坐下!”

苟凯也回过神来,眼中满是兴奋:

“倩倩,这就是你说的堂妹?”

“是啊!”林佳倩笑容有点勉强,略带心机地道,“我就是看着,她还想着她那个千亿富豪的前男友,有点可怜,所以才跟你说,让你把小杨介绍给她嘛!”

苟凯有点花心,但她自认为自己相貌不错,而且有调教男人的手段,不至于hold不住他,所以并不介意他的这点小毛病。

就算苟凯再怎么对林夕露感兴趣,也不可能去追求一个心有所属的女人。而且她还明确说了,人家的前男友是千亿富豪,苟凯应该不可能这么不识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