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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470)


浑身一抖的华爱众人:“……”
所以说,原来真的是有足够的气·度吗……
就在所有人都收拾着东西打算回酒店好好休息的时候,坐在副首席位置上的盛彦辉忍不住地抬头看向了大门的方向。此时此刻,戚暮和闵琛早已离开了排练厅,但是盛彦辉却目光复杂地望着那里,久久没有移开视线。
他们……只是一起走吗?
盛彦辉总觉得,或许,这两个人真的是住在一起吧。
就像他那天晚上在S市看到的一样,其实这两个人的关系……真的很·不·一·般吧。
……
维也纳深邃漆黑的夜色下,戚暮单手提着琴盒,走在红色的砖石路上。今天难得地月色偏暗,于是漫天的繁星便绽放出了无限的光芒,密密麻麻地点缀在黑色的夜幕中,仿若是钻石星光,璀璨非凡。
“这次演出的曲目有好几首是你的啊,其实前几天我还特意练习了几遍,免得等到临上场了万一忘谱了,那就太丢脸了。”戚暮笑着说道。
毕竟是在维也纳,即使此时已经天色变暗,但是戚暮也小心翼翼地戴上了一盯宽帽檐的鸭舌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而闵琛则是戴了一副墨镜,勉强算是遮挡住了一点面容。
走在音乐之都维也纳,就是得小心谨慎,因为这里的人或许不认识贝克汉姆,却可能认识维爱的首席。对,相比于有着现代古典音乐之王称号的闵琛而言,很明显,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更受这座城市的市民们的欢迎和喜爱。
听着青年的话,闵琛薄唇微勾,笑道:“练习了哪几首?”
戚暮仔细地回忆了一下:“《D大调》、《F小调》,还有那首《E小调》的奏鸣曲,我也稍微练习了一下。”
闻言,男人语气低沉,似有不悦地开口:“那……《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呢?”
戚暮微微一怔:“你什么时候有一首《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了?”
只见闵琛淡定地敛眉:“它还有一个别名。”
戚暮好奇:“什么?”
俊美淡漠的男人淡笑着勾起薄唇,在满天浪漫璀璨的星辰中,只见他慢慢地俯下身子,在戚暮的耳边轻声说道:“它也叫做……《献给我的暮色》。”
霎时间耳尖一烫,即使没有看见,戚暮也能猜想到自己此刻肯定耳根全红。他赶紧地往后一步、躲开了男人的动作,然后道:“我练习《月光下的暮色》干什么?这次表演又没有这首曲子,况且这也是一首钢琴小提琴的合奏奏鸣曲啊。”
望着青年羞赧的模样,闵琛表面上仍旧是一副面瘫的模样,但是却掩饰不了眼神中的愉悦。他轻轻颔首:“好,那我们回家……慢慢合奏。”
……
虽然话是这么说了,但是当戚暮和闵琛到了家中的时候,他们却没有真的再合奏《月光下的暮色》。
两个人随意地吃了点晚餐后,闵琛便拿出总谱开始细细地研究每一个细节,甚至连每个音符的强弱、高低都做了详细的研究。
等到闵琛将明天要排练的总谱研究得差不多的时候,戚暮也拿出了自己的小提琴,演奏了一遍明天要排练的曲子。
青年削瘦修长的手指飞快地在琴弦上按动着,每一个跳跃和按揉都仿佛是上天恩赐的视觉享受,那熟练高超的技巧就算是闵琛,都无法挑出一点毛病来。
在这次华爱的维也纳音乐会上,他们所演出的曲目全部都是华夏人原创的。因为邀请了闵琛进行指挥,所以在表演的六首曲目中,有四首选自闵琛的交响曲,还有一首是关峡老先生的《第一交响序曲》,以及陈刚、何占豪先生的《梁祝》。
而这首《D大调第九号小提琴协奏曲》就是明天要排练的第一首曲子,是闵琛二十一岁的时候写下的。
这首曲子风格轻快明朗,曲调激昂热烈,尤其是本次音乐会上要演奏的第一乐章——《康斯进行曲》,拥有着恢宏欢悦的音律和振奋轩昂的气势,非常有年轻人的活力。
虽然这首《康斯进行曲》被很多小提琴家暗地里称作是“地狱”,但是对于戚暮而言,这首曲子并没有太大的难度,甚至还是他非常喜欢的曲子之一。
等到一曲结束后,当着作曲家的面,戚暮还笑着又将其中一段最为熟悉的旋律又用花式手法炫技了一遍,然后才放下自己的琴弓,看向那位坐在钢琴凳上的作曲家,笑道:“闵琛,我记得你写这首《康斯》的时候……好像才21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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