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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58)


戚暮一开始只穿着室内表演时的那件小西装,等送到最后几人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取了自己的大衣套上,这才将漫天漫地的寒气杜绝于外。这件大衣其实戚暮并不是非常喜欢,他觉着这颜色实在是太过艳丽,但是令他无奈的是这已经算是原主衣柜里最厚的一件大衣了。
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个原则在原主那儿实行得算是淋漓尽致了。
当闵琛看到那一抹鲜红色的影子时,他脚下的步子倏地一滞,过了半晌才又走了过来。闵琛抬起凤眸看去,只见鲜红色的翻领大衣将青年白皙的面庞衬得仿若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好像连皮肤上细小的绒毛都可以看见。
从艺术学的角度来说,红色是最引人注目的颜色,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点,只要你放眼看向四周,你都会发现全场所有颜色之中,红色永远都是最少的一个。
这个颜色太过张扬艳丽,很少有人驾驭的住。
不巧,戚暮就是其中一个。
他的皮肤太白,不知是冻的还是天生的,闵琛下意识地觉着是后者。他的目光从青年精致的面容上掠过,最后在他那双缩在大衣袖子里的半截手指那儿停留了一瞬,接着又抬首看向对方。
闵琛慢慢启唇,道:“我……”
“天哪,我的上帝!小天使你穿红色居然也这么好看?真是热情如火啊!”丹尼尔激动而夸张地喊道:“我可从来都没见过有人将这个颜色穿得这么好看,你真是能给人带来惊喜呢,小天使!”
被打断的闵琛:“……”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天使小七:“……”
丹尼尔作为柏林爱乐乐团的王牌经纪人,自然不会浪得虚名,他感慨的话语和欣赏的目光只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便转移到了一边的谭正辉的杜胜身上。他用一口别扭的中文笑着说道:“这场音乐会……很成功……我,我很高兴再来!”
闵琛面无表情地睨了丹尼尔一眼,道:“不是再来,是能来。”
丹尼尔:“……”反正我听不懂,随你怎么说!
知道自己这个经纪人一旦到了华夏的土地上等于是个“文盲”,闵琛便没有再想让丹尼尔说话,而是自己看向了谭正辉和杜胜。他轻轻地颔首示意后,道:“音乐会很好,表演都很好,感谢你们的邀请。”
之前丹尼尔夸奖戚暮的那一段话都是用德语说的,谭老年纪大了连英语都听不利索,杜胜虽然算是精通英语,却也没神通广大到连德语都听懂的地步,于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家作为门面担当的吉祥物小七,又有了个小天使的外号。
但是闵琛的这段话,两人却是听得仔仔细细地。谭老笑着颔首,说:“原本以为你们不会来的,你们能来这次的音乐会,是我们的荣幸,谢谢你的赞美了,闵琛。”
闵琛一直是个好交流的人,括弧对不熟悉的人。他有礼貌地点点头,身体动作的每一个细节都宛若中世纪欧洲的绅士一般,让人感到一阵迎面吹来的春风,即使眉眼间依旧没有一点表情,谭老竟也没觉得尴尬。
“最后柴可夫斯基的Op.48《弦乐小夜曲》也十分出色,在第三乐章的终止式部分,第二小提琴有点过快了,如果再改进一下我觉得会更为出彩。”闵琛看似随意地进行了一些点评,杜胜却收起了脸上随意的笑意,认真地听着。
他比闵琛年纪大上一轮还要多,但是他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说得恰恰是他们经常会忽视的地方。
闵琛说话的顺序明眼人一下子便能看出,眼看着杜胜与闵琛交流了一番后,闵琛转首向自己看来,戚暮不由自主地就屏住了呼吸,下意识地吞了口口水。
戚暮两辈子加起来接受过最高程度的点评来自于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是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更是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当年戚暮在维爱进行排练的时候便与多伦萨先生交流过多次,也受到了一些启发。
但是眼前这个男人……他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年纪轻轻同样拥有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的荣誉。
最重要的是,他还是被业内公认的古典音乐之王。
闵琛从十六岁写下第一首奏鸣曲后,短短十几年创作了数十首的曲子,这些曲子大多是交响乐曲,在全球范围内都有乐团进行演奏,甚至前几年他还亲自指挥柏林爱乐乐团演出了一场“柏特莱姆之夜”,演奏的全是自己谱写的曲子。
而现在,戚暮正在等待这个人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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