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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69)


“嗯是,我今天晚上的飞机要去港城。”话刚说完,戚暮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放下了手中要整理进行李箱的东西,似乎这才意识到眼前也算是个客人了,“下个星期在港城会有一场音乐节,我提前过去,之后想参加来着。”
一边说着,戚暮赶紧将手里头的事务都放下,倒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又笑着说道:“闵先生,没想到在这能见着你,真是让我感到意外。”
也不能怪人家小七疏忽了,让你突然看见偶像到你家敲门、顺便请你帮忙抓一只肖拇·指·甲·大·小的虫子,你也会瞬间蒙神,完全不懂发生什么事了。
闵琛微微颔首,端起那茶水喝了一口,发现竟然还是柠檬水后,不由为这个青年较高的生活质量而赞许地点头。
嗯,他的房子里永远都只有白水。
闵琛抬眸,道:“我也不知道隔壁会是你。你搬进来多久了?”
毕竟有客人在场,戚暮便没有再收拾东西,而是坐在了闵琛对面的沙发上,也捧了一杯柠檬水,有礼貌地回答:“应该有一个多月了吧,这儿的环境很不错的,离乐团也近,所以我上个月才搬过来的。”
一抹幽光从那双狭长的眸子里闪过,闵琛不做声地“嗯”了一声,心里却在想:原来上次在街上碰见的时候,就已经住着了?
戚暮的这间单身公寓虽然面积不够大,但是所有东西都摆放的井井有条,一些独特的小配件也给房间里增加了一点人气。与隔壁邻居相比,这房间才更像是住人的,处处都收拾得整整齐齐。
闵琛装作不经意地四处打量了一会儿,问道:“下个月……港城有个音乐节?”
戚暮笑着点头,说:“嗯,是有一场比较盛大的音乐节了,听说纽约爱乐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都会去,还有像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大师也都会到场。”
听到这,闵琛忽然挑起一眉,起了些兴趣来:“纽爱也去?”
“嗯,这几天宣传已经做起来了,我记得纽爱好像是在第二周开始的时候会进行一场演出的。”青年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透明的玻璃壁上敲打着,他抬眸思索了会儿,道:“这音乐节一共只持续两周,所以我想提前去熟悉一下地方,所以才会订下今晚的飞机。”
安静的房间里,是两人交谈的声音在不断地响起。戚暮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男人这么好说话,一点架子都没有,和他交谈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熟悉的朋友一般,永远都让你不会缺少话题。
等到说了一段时间后,闵琛似乎站起身打算离开了,戚暮便也立即站起身送他离开。但是当闵琛刚刚走到餐桌旁时,他的步子陡然一顿,看向了那桌上被碗盘倒扣住的几盘菜。
俊美优雅的面容上仍旧没有一丝表情,闵琛转首看向戚暮,问道:“这是你亲手烧的菜吗?”
戚暮闻言往桌上看了一眼,然后笑着转首看向闵琛,道:“是我烧……额……”
只见男人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是没有尽头的大海,就这样紧紧地盯着自己。那眼神看似淡漠冷静,但是眼底眸中不言而喻的意味却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想了想,戚暮试探性地问道:“既然都说了这么久了,要不……在我家吃顿饭?”
“好。”
答应得快速迅捷,完全不给戚暮一个反悔的机会。
戚暮:“……”
一直等到这位大神“吃饱喝足”、满意离开后,戚暮关上了自家大门,终于是无奈地噗哧笑出声来。
“闵琛害怕虫子,括弧小拇指甲大小的”。
“闵琛居然蹭吃蹭喝”。
这种话,就算说出去,恐怕谁都不会相信的吧?
嗯……连他自个儿现在都还有点不相信。
想了想,戚暮忍不住走到电脑前,打开了某个熟悉的论坛。只见那论坛网页背景上至今还挂着某个男人俊美沉着的照片,和刚才那个因为怕虫子而连门都不敢进的男人……形成了天壤之别般的对比!
戚暮再也忍不住笑意,他勾起唇角发了一个帖子——
【如果突然有一天能和你的偶像同桌吃饭,你觉得那会是种什么感觉?括弧要真的有可能一起吃饭的。】
发完帖子后戚暮便关了电脑没有再去关注了,他继续收拾着衣物,很快便将大大的行李箱收拾妥当。趁着天色还早,小七坐上了呼叫过来的电调车,呼啸一声就向b市机场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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