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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出书版)(42)

那种凝重悲伤的表情出现在还未满18岁的唐诺脸上,一点点吞噬了她往日的纯真,这令我心里一阵阵难过,可却无能为力。

明媚最终还是去了A大,我们三个一起去报到,搭同一辆客车,坐在最后一排,我左边唐诺中间明媚右边,她自上车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只偶尔偏头与唐诺说两句话。我很多次试图与她搭话,可她一个冰冷的眼神便将我杀了回去。

是在下车后要分别之时,明媚忽然在身后开口叫住已走出几步的我,“喂,莫良 。”她追上来,我回头,看见不远处的唐诺正跟我比手势,我明白,她是叫我与明媚好好说清楚。

“唉,”她往我身上狠狠擂了一拳头,“太别扭,我们讲和吧。”然后如当日在派出所门口那般她朝我伸出手,我握住她的,轻轻摇了摇。

在离开时我忽又转身叫住她,“明媚,唐诺第一次离开家,你照顾点她。”

“莫良 你过分!”她又跳起来开始叫,“我也是初次离家你怎么不叫唐诺多照顾点我!”

我抚额叹气,“我的意思是,你们互相照顾。”

“虚伪!”直到我走了好远,还听到明媚隔着人流大声冲我骂。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明媚更有资格狠狠骂我,虚伪、自私、卑鄙、残忍,我统统都甘之如饴地接受。多年之后细数我们的青春过往,我始终都亏欠她。

没有与唐诺在一起的时光,日子在我看来,既快速又是缓慢的,A大与C大的距离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公交车整整一个小半小时。那时我们都没有手机,宿舍未装电话,网络也不如现今普及,唯一的联络方式便是书信,可我写三封信唐诺顶多回一次,寥寥几句,说的无非是学习之类。明媚成了我得知唐诺生活点滴的唯一窗口:她参加了学生会主席竞选;她拿了最高奖学金;有学长写情书送花给她被她婉拒;她所有的空闲时间与假期都用来兼职打工赚取生活费;她开始辗转各个画室做人像模特……

在拜托明媚事无巨细告诉我唐诺的生活点滴时,她当场拍桌子瞪着我吼,“莫良 你是不是变态呀,这是什么行为你知道么?侵犯隐私!变相偷窥!你一直说我疯了,你才是真正的疯子。”她停下喝口水继续骂:“这种出卖朋友的事情我明媚不干!”她起身抓起包便打算离开餐馆,却在我低低说了一句话后忽又坐了下来。

我说,你不明白那种发疯般地想知道一个人过得好不好是怎样的感受。

很久之后明媚与我提及当日,我们一起对坐喝酒,她喝得有点高了,大着舌头将桌子拍得咚咚作响,她说我怎么可能不明白那种感受呢,我比谁都要明白。只是当初有我心疼你却没有人来心疼我。

重新坐下来的明媚微微低垂着眼睑,然后自嘲般地笑了,“我们都犯贱。”

唐诺的第二场恋爱,明媚用云淡风轻的口吻向我叙述,她说,报告长官,你的女神爱上了比她大12岁的某个画室的美术老师。

她用的是爱上,而非喜欢。我的脑袋嗡一声巨响,差一点便要站不稳。分明是阳光明媚的暮春,我却宛如置身寒冷的北极,透彻心肺的冷。

在思索了整整一天一夜后,我决定去找唐诺,而其实我去找她要说什么要做什么我并不太明确。我只知道心里越来越不安,仿佛可以预见她奔赴的是一场灾难而非爱情。

可没想到她会先来找我。四月底的天气还很凉,唐诺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七分袖,她站在我宿舍楼下的花坛边,背后是一片怒放的红蔷薇,衬着她的白衣,她周身笼罩在夕阳淡金色光芒下,我隔一段距离看她,下楼的脚步变得迟缓。

“好久不见。”她转身对我笑。是有很久没见,上次见面是我们一同回家,距今35天,我记得很清楚。她的头发又长了一点,已经过肩。她比从前更瘦,都可以看到脸颊微微凸出的颧骨。

坐在学校外的小餐馆里,其实我很多话想问她,可却不知如何开口。上菜时唐诺要服务员拿白酒,我慌忙阻止,“啤酒吧。”我何尝看不出她心情糟糕,连笑容都太勉强。她却固执地不肯让步,拿眼睛斜睨我,“莫良 ,你爷们一点好不好!”又转头去对服务员高喊,“两瓶二锅头。”她一心求醉,任何人都劝不了,我默默去取了两只酒杯。

那顿饭一直吃到晚上九点,我从不知她的酒量竟然这么好,越喝眼睛越明亮,在饭馆昏黄灯光下闪闪发光。我们很少交谈,她是不想说,而我,不知从何问起。气氛变得死一般沉寂,只余酒的液体汩汩灌进喉咙时发出的细微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