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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出书版)(49)

她泣不成声,紧紧拥抱住我,良久良久。

我们回老家领证,民政局在县城,堂哥开车送我们去,他陈旧的小面的上有许多如今几乎难以找到的音乐卡带,他顺手塞进去一盘,女歌手低沉飘渺的声音响起,是一支很老的粤语歌:

莫失莫忘,愿你偶尔想起我

期望你紧记吧,昨天许多

莫失莫忘,愿你会记得起我

来日再相爱吧,可以么

……

车窗外初秋的天空湛蓝高远,清晨的阳光细碎洒在挡风玻璃上,金色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偏头,目光恍惚地落在车上一本翻开的老式日历上,2009年9月9号,距我初次见到唐诺,整整十年。

时光便利贴:

2009年的夏天,L从苏州回老家探亲,特意到长沙来看我。我请他在小酒馆里喝酒,我们零零散散聊了很多,从酒吧出来很晚了,我帮他叫了辆出租车,他坐在车内,朝我挥挥手,说再见。

我站在夜色中目送他离去,看着出租车一点点消失,我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跟我说再见了,与那个存在于他心里十年的我。

当晚回到家,我打开WORD,写下了这个故事题记那一段话。这故事,为L写,为他情深意重的十年而写,为那些单纯美好的年少岁月而写。

故事的最新后续是,L在2012年结婚了,现在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爸爸。

祝福他。

3.空尽欢

岁月终将她的爱耗尽。

楔子

她在机场安检处被他截住。

他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地将她拽往停车场。他用了蛮力,她吃痛,低吼:“放开我!”

他置若罔闻,加快了步伐,几乎是半拖着她走,她手中拖着沉重的行李箱,令她好几次踉跄着差点摔倒。

夜色正浓,盛夏的风夹杂着滚滚热浪,她却只觉得冷。

他将她粗鲁地塞进车里,然后发动引擎,车子如离弦之箭,驶上了高速。

许尽欢望着他的侧脸,嘴唇紧抿,这是他盛怒的表现,可此刻,疲累与绝望令她无所顾忌,

“砰”地一声,一阵强风灌进疾速行驶的车内,狄彦偏头,车门洞开,副驾上空空如也。他瞳孔急速收缩,脸色如死灰,慌乱中去踩刹车,双脚却止不住地微颤,车子最终歪斜着撞上公路的护栏……

痛,浑身散架般地痛。许尽欢躺在马路上,感觉脑袋像是被挖开,温热的液体一波一波汩汩往外冒,瞬间模糊了视线。愈加强烈的昏眩感袭过来时,她沉沉地想,真好,真好啊,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狄彦,纠缠了这么久,如果活着我没办法离开你,那么就让自己死了这颗心吧。

手术室外。

灯光惨白,寂静无声。狄彦靠在墙上,指尖的烟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燃,长廊里并没有风,他发觉原来是自己手在发抖。他的白衬衣上血迹斑斑,那颜色刺痛他的眼。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攫取他的心。

两个小时后,许尽欢被送进重症病房,陷入深度昏迷。

医生说,头部撞击厉害,颅内有淤血压迫神经,能否醒过来,看病人自己意志,与天意。

她的意志……

他想起事发前她说的话,哪怕死,我都要离开你。

隔着玻璃门,狄彦望着病床上安静苍白的尽欢,真想冲进去狠狠扇她两耳光,可他却连推开病房门的勇气都没有。

是他,是他将曾经那个生动活泼的许尽欢变成了如今这副绝望死寂的模样。

三年多过去了,狄彦一直记得初次见到许尽欢时的画面。

巴比伦会所顶楼的旋转餐厅里,她穿着格格不入的白T、破洞牛仔裤,棒球帽下绑了个高马尾,站在餐桌旁举着刀叉,指着她对面的男人大声说:“狄彦,我给你说,我不嫁!去他妈狗屁的联姻!”

对面的男人神色尴尬,蹙着眉说:“小姐……”

“别打岔!”挥挥手,她抓过水杯咕噜噜喝一大口水,将杯子搁得掷地有声,“我说你们男人咋这么没出息呢,做生意靠真本事,拉个女人来牺牲算怎么回事……”

对面男人脸色愈加难堪,起身招手:“服务生!”

服务生刚动,就被狄彦抬手拦住,他迈步过去,在许尽欢身后站定:“许尽欢小姐。”

“干嘛,忙着呢……”尽欢不耐地回头,却在看清来人的面孔时倏忽噤声,整个人愣住。餐厅里的灯光是暖色调,不知是否狄彦眼花,他竟然看到她的眼神在那一刻变得特别明亮,神情从不耐到恍惚再到……惊喜?

他按下心头疑惑,伸出手:“你好,我是狄彦。”

尽欢终于回过神来,指着狄彦,又指着被她莫名骂一顿的那个男人,“你……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