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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出书版)(71)

所以,我才想要再次遇见你。

为此,我一连三个礼拜的星期五下午,在初次遇见你的那个时间段上了地铁,可我的运气似乎不太好,我一次都没有巧遇过你。那句“嗨,好巧。”在我的舌尖上被练习得滚烫炽热,却始终无法得见天日。

我甚至还循着不太好的记忆力去过街角那家奶茶店,喝光了一杯又一杯茉香奶绿,洗手间的大门都熟识了我的脸,可我依旧没有遇见你。

这个城市的雨季都快要结束了。

我开始怀疑,你是否真的存在,或许你只是我的一场幻想一场梦。

但生活总是这样,在我们快要放弃的时候,天边又出现新的曙光。

暑假的第一个星期五下午,林色色不顾我的强烈反对,坚持陪我去医院做检查。那天我们没有坐地铁,林色色开了妈妈的车,那是她拿到驾照后第一次上路,却胆大包天地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超过一辆车时便伸出头对着对方吹口哨,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我抓着头顶的保险杠一路翻白眼,看看看看,她哪儿来那么好心要陪我去医院,这才是真实目的!

拜她所赐,护士的针头刚扎进去血管,我胃里一阵阵翻江倒海,忍不住抓起旁边的垃圾桶狂吐起来,一只手死劲儿扯着旁边的隔帘,用力过猛,“啪”一声,帘子被我扯断在地,当我抬头时,便赫然对上你惊讶的目光。

我要等很久很久,才能从这样的再见中晃过神来,目光最先聚焦在你捞起袖子的手臂上,那上面插着一根粗大的针筒,鲜血随着护士移动的手,缓缓地汇集到针管里。你脸色有点苍白,大概因为疼痛,眉毛蹙得很厉害,右手紧紧握成拳。

“嗨,好巧。”我终于让这句对白昭告天下。

你抽完了血,缓缓站起来,神色古怪地望着我,然后伸手指了指自己的下巴向我示意。你一定没有见过我这么笨的人吧,完全不明白你在表达什么。直至去洗手间的林色色回来,指着我大呼小叫:“天呐,林达达,你下巴上怎么会挂着呕吐物!脏死了!你还在发什么花痴!”

那一刻,我真想一头撞死在垃圾桶里呀。

我盼望那么久的再见,真的见到了你,我却开始紧张,我想找些话题,却吞吞吐吐词不达意,惹得林色色频频在旁边用手掐我的腰。但只要有林色色这个自来熟在,场面就一定不会冷。她三言两语便打探出来我猜测臆想了好久的关于你的信息,你的名字真好听呀,诸辰。我立即就想到夏日夜空中闪烁的星星。

林色色坚持要送你回家,她耍赖起来真的无人可敌,很多时候我都特别讨厌她这一点,但那一刻,我爱死了她的固执。车子停在街角奶茶店外面,你邀请我们进去喝奶茶,我才知道,这家奶茶店竟然是你家开的,因为生病,你从高二开始休学在家,你妈妈便把家里一楼的门面收了回来,改装成一家奶茶店。我脱口而出:“后来我来过这里,怎么从来没有看到过你呢?”

“怎么可能呢,除了星期五,我每天都在的。”

你看你看,我的运气就是这么差。每个礼拜我有七分之六的时间遇见你,我却偏偏耗费在那没可能的七分之一上。

是在离开的时候发觉吧台桌子上贴着的那张海报的,你的奶茶店因为先前的店员离职,需要再招一名。我心里一下子就沸腾了,这么好的接近你的机会怎么可以放过,但我怕你拒绝我,生平第一次撒了谎,我说,我们这次的暑假业余作业就是写一篇打工心得,有实践才有理论,我正愁找不到地方实践呢,你可不可以收留我呢?我说得煞有其事信誓旦旦外加可怜兮兮。林色色大概看不惯我的狗腿样,也帮着我撒谎。

于是,你答应了我,你真是一个好人。

回家的一路上,我都非常开心,连林色色一路飙车我都懒得跟她计较了。下车时,林色色凑到我面前盯着我看了许久,然后连连摇头:“林达达,你完蛋了呀!”

我懒得理她,哼着歌跑上了楼。

你的奶茶店有个文艺兮兮的店名,叫做加州阳光,招牌是明亮的橘黄色,在整条锦雁街的所有小店里,就属它最打眼。

如果说最初我是抱着接近你的目的来奶茶店,那么后来,我是真的爱上了这里,以及这条叫锦雁街的破旧街道。它狭窄、杂乱、喧闹、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都互相认识,充满了世俗的人间烟火味,他们亲切地叫我达达,他们甚至会关切地问我脸色为什么这么苍白是不是昨晚没有休息好。

夏季是奶茶店生意最旺盛的时节,除了守店,很多时候我还要负责外送服务,锦雁街附近有一些公司,在那里上班的女孩们都娇气得很,盛夏的阳光就是天敌,所以她们宁肯花上跟一杯奶茶等价的外送服务费。每次我满头大汗地回到店铺,这个时候你总将善解人意的老板角色发挥得淋漓尽致,你递过来我最爱喝的茉香奶绿与湿纸巾,你说,达达,这么热的天,我们就别接外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