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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寻欢作乐(6)

大概是我盯着我的手心的五元太久了,她疑惑的问我,错了么?

我说,不是,我只是觉得这五个硬币太美了,我要好好收藏起来。

她呵呵的笑了,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

我的梦想破灭了。听见我那个洁白的纯洁的并且是透明的玻璃心碎了。

上帝是个坏人。我在心里咒骂。

出门的那刻,手机铃声响了。manson的尖叫让我的背上的毛都竖起,兴奋到不行。

在我闭关近三个月后居然有人再想到我,哈哈,我终于不是单薄的啊。

当我近似谦卑的取出手机的时候,上面的名字是叶子,我的叶子。我的脸色暗了下来,还是接了。

那边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的温柔,轻柔的像是风,不知不觉可以杀死你的风。

她说,遥遥,我想见你,在你请我吃冰激凌的星巴克。

我说,你请我么?我可请不起你。

她说,好,你来就够了。

那端挂了电话,嘟嘟的机器的声音在耳边响着。

太阳很大,阳光很白,刺的我的眼睛发疼。我抬头,不得不闭上眼睛。伸手挡住我眼前的光,看见自己的手上,光刺破皮肤,照见上面的紫色的蓝色的血管。

我打电话给老妈,平静的说,我要出去下,晚点回来。

老妈说,男的还是女的?

我说,你希望是男的还是女的。

老妈叹了一口气,轻轻的声音透过无线穿进我的耳朵了,那是多少的无奈多少的悲伤,下次我想我该写篇文章叫妈妈不哭,纪念下我那伟大的母亲。那个养了一个不孝女一辈子到头来还不能安心的可怜妈妈。

快点回来。她说。

她总是那么说,小时侯闹别扭要离家出走的时候,长大了发誓和她断绝关系的时候,她都是那么轻柔的说,别忘记回来。因为她那么的确定,她的女儿就算是走到天涯海角,就算是死在那里,也会想办法把尸体运回她身边,连灵魂都会在头七的时候找回家。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那么的笃定我就这么的离不开她,可是,我相信,她的话永远是对的。

我会的。我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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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没有回家放酱油,反而提着那袋东西去市中心的天一广场,那里喷泉的尽头是星巴克,一个我认为是有钱到没事干的人才会去的地方。

那叫小资,我穷,我是无产阶级。

乘车的时候,人挤人,人压人,宁波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长的比物价还快,车上只能看见密密麻麻的人头,黑色的头发,夹杂着红色黄色甚至是五颜六色,调色板一样的人头,我高高在上的看着她们,幻想自己是一个死神,披着黑色的披风,拿着镰刀,手一甩,齐唰唰的割下他们的人头。车子里咕噜的滚着一个个的人头,眼睛大大的看着车顶。我挤在那些没有头的尸体中间,身子跟着车的摇摆而摇摆。那画面让我觉得恐怖和刺激。

最后的位置一直是我和叶子最喜欢的位置,我们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喜欢挑这个位置,靠的紧紧的,看车子停停开开,看上面的人上上下下,看外面的风景来来去去。

等到站的时候,被挤了下去,下的时候一个不识相的小偷在我的裤子里摸索,手法不算熟练,清晰的可以感觉到,想找到我的手机,也许是我的钱包。

我抓住他的手,狠狠的盯着他,发现是个女的,她是个还算漂亮的女孩子,长着一双即使是用浓重的眼影已经遮不住的黑白干净的眼睛。她算是个新手,被我抓住的时候一脸的尴尬,还是强做平静的说,你要干什么?

我冷哼,放开她的手,本想潇洒的说,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可是眼尾看见身后跟着三个强壮的年轻男人,只好对现实妥协了,转身离开了。

这个社会毕竟英雄太少,贪生怕死的凡人太多。当所有的人都低着头做麻醉自己无视眼前的一切,何必要求自己做一个出头的英雄,说句难听的,我还有老母要养,不想留下个美名给每天用泪洗面的老妈。

我鄙视着这样的自己,却也是这样的无奈着。

双手叉腰,流氓步慢悠悠的晃到星巴克前面的铁桌,近下午的时候那里已经坐满了人,有学生,有打扮很精致的白领,还有悠闲的老外,那里留下过我们的记忆,可笑的是我总在外面徘徊,从来就没有进去过,也许是我无产阶级的清高,也许是囊中羞涩,也许,是我怕那种无数的故事叠成的美好的记忆幻灭。

远远的我看见她,她没有看见我,我觉得自己像是无耻的偷窥的人,心里有种羞耻外的雀跃。透明的玻璃窗让我可以如此清晰的欣赏她的美丽,我的脑子里会自动的播放她的每个画面,细节精细到可以让我闭眼看见她身上的每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