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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男人操作指南[快穿](502)

抱有这种想法的王轩在看到对面那个从头到尾都写着“我是个比你有钱许多倍”的男人友好又自然的冲自己伸出手,做着自我介绍时,险些没有反应过来。

“你好,我叫林时恒,和我夫人会来这里住一阵,你是我们的邻居对吧,以后还麻烦你多多照顾了。”

和善的浅笑,平等的态度,那只伸过来想要和他握手的手。

王轩还从没有被人握过手,他接触的人都是一些不需要礼仪的,而那些会礼仪的又从没有和他接触过,因此在看到那只白净甚至还戴着一块名贵手表的手掌落在他面前时,他怔楞了好几秒,才匆促的将手从厚厚手套里拿出来,与那只手相握。

他的手是干净的,因为要戴手套的缘故,王轩有洗手,因此虽然匆促,他的神情倒是没有什么自卑的情绪。

没什么好自卑的,人家怎么对他,他就怎么对人家。

等到双方友好的握完手,王轩先是下意识的比划了一下,接着想起面前这位高知识分子应当不会手语,于是又掏出了纸笔来,先坦然说明了他是个哑巴,再简短的在上面写下了自我介绍。

在他写字的过程中,一直安静站着的男人并没有露出什么好奇之类的探究神色,这让王轩心里有些放松,写字的速度也不再那么急促。

他是会写字的,那位让他继承了姓氏的组织人员很喜欢他们这些孩子,即使他们是残疾的,他也会在讨饭回来的时候教导他们认字和写字,一些孩子本来就很累,不想浪费时间学,王轩却很听话,他教什么,自己学什么。

倒不是他小小年纪就知道要读书写字,只是想要学会了之后,得到一句称赞而已。

等到组织散了,王轩开始和外界接触时才发现了认识字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因此他找到地方住手里又赚了钱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买了个字典,每天睡前必要抱着字典翻看一阵才能沉沉入睡。

当然了,他的字是有些丑陋的,但也不会缺胳膊少腿,等到写完了,摆在林时恒面前,他很自然的微笑点头。

“我听到房东叫你阿轩,那以后我就叫你阿轩了。”

没有问为什么这么小的年纪要自己住在这里之类的**问题,他的态度自然的就好像王轩不是哑巴,而是在用嘴巴和他对话一样。

王轩不可避免的对这个男人产生了一点好感,心中升起了个“这是个不错邻居”的想法,无论什么情况,尊重人的人总是要讨人喜欢一些的。

他是想问为什么如这位林先生这样一看就不差钱的人要搬到这里来住,但第一次见面就问这些未免有些失礼,对方尊重他,他也要尊重对方才是。

因此在简短的介绍完之后,他就告辞,转身去推自己的小车进了门。

他不知道,就在自己熟练推着小车进门时,隔壁的房门边上,正有一双含泪的眼贪婪又心疼的望着他的一举一动。

林时恒看着王轩进了门,在关大门时还礼貌的对自己点了点头,他也微笑点头示意,看着那扇大门缓缓合拢,这才转身回了他们刚刚租下的隔壁。

那是一个和王轩的屋子一样破烂的房间,因为前任主人超红不光是个吉他手还是一个酒鬼,屋子里充斥满了酒气,地上也满是他因为仓促搬走而没能及时清理的生活垃圾。

女主人周初初本来正在打扫的,在听到房东叫出那个名字时,她的眼泪就落了下来,如果不是林时恒拦住,恐怕这个找孩子找了十年的母亲已经冲了出去。

林时恒回来时,周初初手中还握着扫把,一双眼还痴痴盯着隔壁大门。

他叹息一声,将她揽在怀中。

“你现在情绪还不稳定,现在出去会吓到他的。”

周初初软弱的将头靠在丈夫肩膀上,带着哭腔的声音难过道:“他还那么小……”

“刚刚我和他见面,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也许他是因为觉得太突然了才接受不了我们。”

林时恒伸出手,一下一下拍着妻子的胳膊安抚,“十年没有见面,他不相信我们也是正常的,这段时间我们好好和他相处,等到他发现我们是爱着他的,一定愿意跟我们回家。”

周初初带着泪水点头,眼还眨也不眨的望着隔壁大门,“嗯,我们慢慢来。”

新邻居的搬入的确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他们不会像是超红一样到了晚上就发疯大吵大闹,每次都将疲惫了一天好不容易才能睡觉的王轩吵醒。

也不会在早晨他推着小车出来,因为小车叮叮当当的声音而拉开门满脸愤怒地和他大吵一架。

新邻居的作息完全和王轩一样,这简直太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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