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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烟缭乱(女尊)(17)

作者: 杨诩燊 阅读记录

赵一欢似懂非懂,讷讷地点头。

花奴眼神温柔似水,笑道:“跟我来吧。”

说来说去,都是打杂。赵一欢心想,与其在冷宫打杂不如在这里,说不定还能探查到时空穿梭的线索。

所以他喜滋滋的跟着花奴来到后院,完全把昨儿晚上的事抛诸脑后了。

“跟着张嬷嬷,管理鸾凤殿的茶水间罢。”

花奴心中有数,这厮被皇上招幸过,虽然表现不怎么好,但指不定皇上哪天有兴致还得招幸,不能派太重太粗的活儿给他,不然伤了手和脸可担待不起。

花奴抿嘴笑笑,别有意味的看了一眼赵一欢:“宫中是非多,尤其皇上的男人,你可仔细着点。”

赵一欢见他笑地奇怪又暧昧,忍不住一身鸡皮疙瘩,他实在受不了大男人这么笑,勉强笑了笑:“哥哥你说的对,我小心就是。”

花奴恢复淡淡地神情:“我叫花奴,本性林,字子桀。”

赵一欢对突然地自我介绍来的措手不及,他本能的伸出手:“你好,我叫赵一欢。”

花奴奇怪的蹙了蹙眉头:“这是何意?”

赵一欢这才反应过来,他讪讪地缩回手,尴尬道:“这是我们家乡的习俗,见了人打招呼要握手,不过这里好像不用。”

花奴严肃道:“以后可不能这么随便了,男子的手不能轻易握,尤其是和女人。”

赵一欢抽了口气,乖乖点头:“知道了知道了,你们这儿的男的都活的这么压抑。”

“这句话也不能说。”

“……”

好在茶水间的活儿确实简单,一来二去赵一欢就会了。不就是端茶倒水伺候人的活儿吗,他在军营其实也么少干。拉练的时候比这苦的多得是,要不是赵一欢这身子实在弱不禁风的,上战场打仗他也不在话下。

只是这腰膝酸软的毛病,自从那次后就烙下了。每逢月圆之夜就发作一次。

花奴说得对,皇上的男人何其多,一夜临幸根本就是心血来潮。此后再数月,小皇帝就似把他忘了一般。

跟皇上那些涂脂抹粉,穿金戴银的侍君比起来,赵一欢一丁点儿都不出挑。除了身材高大些,放在人堆里也找不出特色来。

跟李青麒一夜风流,赵一欢也不在乎,本来嘛男人就该大度点。可李青麒和他好过后就把他扔了,这是几个意思?

一阵酸涩感翻涌出来,整颗心脏就像是被一根细细的丝线勒着,阵阵窒息。

拿起铜镜,仔细端详镜中的自己,几夜没睡双眼浮肿,白皙的皮肤下也隐约看得见淡淡的红痕。

月色清冽,他打了一桶水清洗身体,已经过了半个多月了,身上的青紫色还未消退下去。

赵一欢看着空荡荡的杂役间,长叹一口气。心脏隐隐作痛。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章 花奴之死

水汽氤氲,窗外几只蝈蝈不识时务地欢叫着。

他穿好衣服,腰间系上布带,整理了半晌自己的衣物,到掖庭的水井旁洗涤。

端放下木盆,赵一欢抻了抻手,撸起袖子准备打水。

水桶被丢下水井,‘咚’地一声,闷闷地。

“我的乖,这声音怎么不对头啊。”赵一欢挠挠头发,把脸凑过去,一看。

黑咕隆咚的。

月色下水泛着白光,波光粼粼。

但除了反光外什么也看不见了。

赵一欢硬着头皮将那水桶扯起来,本来一桶子水,这会只漏了一点点进来。

赵一欢见那水里有个物件,拿手一捞,一只翠玉绾钗。

“草,这什么鬼东西。”赵一欢眉头紧锁,接着月色能看清上面斑驳的黑色痕迹,搞不好是血。

果然,第二天尸体打捞上来,竟然是花奴。

后脑勺一块骇人的深伤,眼睛死不瞑目地圆睁着。

虽然赵一欢从军多年,也见过不少尸体,但是这种泡在水里头死不瞑目地第一次见,他忍着胃里的恶心默默地回到杂役房,给自己倒了杯凉茶,一饮而尽。

一般人死,会惊讶,不熟悉的人死,会扼腕,而那种天天见面的人死了,会恐惧。

赵一欢不知道怎么冷静下来,围着桌子原地绕圈圈。

一丝头绪都没有。

他是皇帝身边的红人,这下要震惊整个宫闱了。

外面喧闹作一团,皇帝已经下令彻查此事了,而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赵一欢,自然被司礼局的官员们挨个调查。

赵一欢也只能说自己是打水时撞见了这一切,别的不敢多说。

几年的军营生活让他知道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牵连甚广的事情自然要避嫌。

赵一欢现在只能草草应付完茶水间的事物,然后一个人回到屋里,把自己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