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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烟缭乱(女尊)(44)

作者: 杨诩燊 阅读记录

赵一欢自然不知道前朝的故事,但听她这么说也逐渐了解,一来是怕军心不稳将领拥兵自重,二来是亲自督军好振奋军心。他不是不支持李青麒,只是……但愿一切顺利。

赵一欢轻轻点头:“皇上千万注意安全。”

李青麒怆然一笑,握住他的手道:“放心吧,朕还留着性命等天下一统,不会死的。”

她转身而出,那颀长的后摆在门槛上扫过,赵一欢满眼都是那个黑色的身影,一直到瞳孔最深处。

戎边战事停停走走,自有史以来就从未真正止干戈为玉帛,前朝更是因为戎狄力量的干预而倾覆了国家,泰安帝欲毕其功于一役,其年改年号为建功元年,亲率二十七万大军征讨戎边北胡。

边疆鼓声如雷,极目处乌云密布,唯恐将整个天都盖住。

又如浩浩荡荡的行军,呈黑云压城之势。

军营中,闪过一个深蓝色的身影。从帐篷外撩开厚重的门帘,将水盆放下,又将营帐内里里外外的旗杆、红木桌、案牍等擦拭一遍。秋天落叶随风到处飘,里里外外全是尘土飞扬,这戎边也不比京师,气候恶劣的紧,不下半日边要重新洗涤一遍。

古代没有那么多工具,赵一欢只好找来废弃的刀剑,用刨子一点点刮出铁丝来,然后绞成个铁球,用它来擦马槽。这比一般的棕毛刷子效用好得多,经过他的改良,军中许多人都来求教,他也倒大方,闲来做了十几个都送了人。

早些赵一欢笑话那些给李青麒擦地毯的宫人,真真是不该!俗话说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现在连给李青麒擦马鞍的都是他。更可恶的是,李青麒美其名曰‘为了方便行走军营’叫他改穿了女装!

什么‘怕别的女人打他的主意’、‘男子衣服不方便行走军营’通通都是借口,她只是——为了闲来无事抱手看戏他出糗的打扮。好在这个地方的女人穿的都是裤子,在军营中更加是为了方便将两个裤腿用绳子绑了起来,以免漏风。

赵一欢心里庆幸,还好他上辈子当‘男人’当惯了,把头发扎起来用绳子捆在脑后,头上绑根黑绷带,又是好汉一条!

最后,李青麒还在他的右耳上钉上了一枚幽蓝色的耳钉,痛了他三天三夜。

李青麒说他这样的打扮,让她有一种在搞磨镜的感觉,赵一欢老气横秋地瞥了她一眼,她竟哈哈大笑起来。

说实话,他和李青麒单独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全军的将军都要找她请示命令,亦或是彻夜商量御敌对策,蜡烛烧完了一根,赵一欢连忙换上另一根,这样的日子过了快将近一个月。但这种日子他并不陌生,以前在在军营里的生活与此相近,只不过他现在想插一句嘴却也办不到,李青麒根本不给他这种机会。

除此之外,他怀里多别了一把匕首——这绝不是从宫中顺出的,那令人窒息的宫廷中除了有必要的地方任何人不许私藏刀具。一个月之前的某天傍晚,他正好路过轩澜殿,那原来是一个一等侍君住的地方,后来不知怎么荒废了,他拾到了这把匕首,炳身幽蓝如冰,又镶嵌了一只火红色的蝴蝶,令他想起孤月剑剑穗上那枚蝴蝶玉佩,于是收藏下来留作己用。

既然李青麒不然他参政,他只好雕刻木头人来打发时间。这手艺原来是在索马里跟当地人学的,刻的都是些宽额低鼻厚嘴唇的当地人,赵一欢还没来得及学会刻亚洲人,就已经穿了过来。

他心不在焉,想着前世发生的许多事,一不小心在手指上留下一道两厘米长的划痕。他丧气地放下匕首,将未刻完的小人摆在木架上,旋即转身出门透透气。

他到马厩随意挑了一匹黑色的马,拉住缰绳骑了上去。军中认识赵一欢的人并不多,他凭借一枚代表皇上的令牌过了守卫那关,出了营地去了。

现在两军战事暂时停歇,只要在安全范围内溜达,是不会出问题的。

李青麒来了之后,绯色王朝的军队就势如破竹一般,一直攻城略地打下了彭城,现在他们就在彭城驻营扎寨,这是离两国边界的渡河最近的一个营地,对面隔江相望就是北胡了。

边疆的小镇人不多,规模也小,可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生活娱乐应有尽有。街边走着贩卖草鞋的,摆摊卖葫芦丝和白糖糕的,街道上行人也是川流不息,原来这便是彭城最出名的一条街:中街。

赵一欢一个翻身跃马而下,提着弯月剑径直闯进一家酒馆,没错他是来打牙祭的。

李青麒不鸟他,他自然得给自己找乐子了,不然呆在营帐里指不定哪天就疯了。

“小二,来二两牛肉,一壶好酒。”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