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嫁给前男友他爸[穿书](7)

欲求不满又不是原主的错,牵连别人和自己一起降火算什么本事?

短短半天撞见三次,他和秦子珩的这个便宜爸爸还真是孽缘不浅。

久久未关的冰箱发出“嗡”地一声提示,秦征收拢思绪,不动声色地将视线从青年的身上收回,放下水瓶与对方擦肩而过,男人“砰”地一声关上冰箱的侧门。

“季岚,记住你自己的身份。”

就算对方真的有些特别,他秦征也不会饥不择食地被“儿子”的男友勾|引。

愣在原地一脸懵逼的季岚川:“……???”

谁能告诉他,这位秦三爷到底在私下里脑补了什么剧情?

第4章

拜秦征的夜半抽风所赐,季岚川好不容易积攒起的愁绪彻底散了个干净,他是神棍不是神仙,就算能比旁人多看到些东西,也不能抓来灵气给自己治病。

胃部抽痛,季岚川也没有精力再在楼下乱晃,虽说处在灵气浓郁的环境中能让他神清气爽,但一想到这优质的灵气因何外泄,季岚川就一秒都不想在厨房久待。

“呸,假正经的老男人。”想起原著作者对秦征为数不多的描写,季岚川偷偷撇了撇嘴,他在原主卧室翻箱倒柜也没找到胃药,只躺在床上将自己缩成一团。

不甚安稳地睡过一晚,季岚川迷迷糊糊地被原主的生物钟从梦中叫醒,他揉揉自己的脑袋,恍惚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为了给秦氏父子留下一个好印象,原主甚至连个懒觉都不敢睡。

原来金丝雀在没上位前居然这么惨。

摇头晃脑地感慨两句,季岚川踩着拖鞋走进浴室,一眼就看到镜子中自己气虚的脸色。

感觉像是昨天出去鬼混了一整晚,用力地蹭了蹭唇瓣,季岚川总算让这张脸上多了几分血色,不过美人就是美人,哪怕满面病容,也同样漂亮得惹人怜惜。

和自己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啊。

挑眉一笑,镜中清纯娇俏的青年立即多了几分风流飒沓,照例欣赏完“自己”的美貌,季岚川吹着口哨拧开花洒。

马马虎虎地做完护肤工作,换好衣服的季岚川坐等秦子珩上门,按照原著剧情,对方这个时候已经打算用新欢忘记旧爱。

身为新欢并同时肩负虐渣使命的季岚川,当然要打起精神全力以待。

“咚咚。”

秦征习惯早起,住在老宅的秦子珩当然不敢懒床,哪怕宿醉头痛,他也在早饭前敲响了季岚川的房门。

原主被带回家这件事,纯属秦子珩在听说白时年订婚后的热血上头,之后他日日酒吧买醉,半点都没想起家里还有季岚这么个人。

亏得原主是个段位不低的心机受,否则对方恐怕撑不过三章就要被炮灰。

经过昨晚那么一遭,秦子珩也渐渐回想起了季岚的好来,想起对方到现在还不知道白时年的事,他心里也有那么一点愧疚和心虚。

——要不是对原主还有两分真心,他再冲动也不可能把人领回家去。

脑海里胡思乱想,眼前的房门终于打开,身着浅色衬衫的青年笑盈盈地开门,无端就将夏日的燥热去了三分:“阿珩。”

比起被当做王子养大的白时年,季岚的身段明显要更加窈窕几分,原主四肢修长又自小学舞,可谓是天生就适合当模特的衣架子。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一大早看到如此美色,秦子珩也不由笑了出来:“几天不见,想我了没?”

与秦征的古板不同,秦子珩撩起人来可谓是游刃有余,对方之前也有几段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直到小说最后,那些前任们也没跳出来找他的麻烦。

【唯有白时年,才是那个值得让他用真心去换的人。】

想起原著中的某段描写,季岚川没忍住打了个寒颤,能把花心说得如此清新脱俗,这位作者也着实是个人才。

“嗯。”

乖巧地点头,青年望向男人的眼中满是依恋,秦子珩心中畅快,长臂一伸便要将人搂进怀中:“走,下去吃饭。”

“别、”不着痕迹地躲开秦子珩的大手,季岚川装作不好意思道,“三爷还在呢。”

“怕什么,爸他对你又没意见。”看昨晚秦征的态度,应该是懒得管他这点儿女情长,是故秦子珩此时哄起人来,倒也比平日多了几分底气。

没意见?那昨晚让我守本分的是哪个?

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季岚川早就看惯了豪门大院里的勾心斗角,见秦子珩的手没再向自己的腰上搭,他舒展眉目,半点也没把对方的情话听进心里。

作为一个成熟健康且无任何不良嗜好的成功人士,秦征早早就坐在了餐桌前面,秦子珩领着人下楼吃饭,又恭恭敬敬地叫了声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