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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导演(301)+番外


所谓“田无人耕、更开有人争”(……),一旦发现有利可图,博客立刻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几大公司全都掺合一脚,就跟春秋战国的群雄逐鹿一样,现在已经非常的欣欣向荣了。
没有门槛,于是这里就诞生了许多的“平民明星”,反正有想法,写的东西别人爱看,就有的是人粉,有的是人关注。
以朱子墨的“老奸巨猾”,他不可能不知道未来几年博客会有多火爆。
先下手为强,现在在他手下的几个“知名博主”发展的非常不错了,反正作为一个水军,已经足够称职。
所以在“同性恋是不是有病”这个论题火遍神州大地之时,这几个博主就开始四处发送心灵鸡汤了。
“只是爱上的人刚好和自己一个性别而已,如果勇敢面对了,又有什么罪。”
“勉强一个人和无法爱的人在一起,这很残忍;欺骗一个无辜的人,和根本不可能爱上她的人在一起,则更加残忍。每个人都有自己注定的那一半,拼错了只会成为一个畸形……而社会文明发展到今天,难道依然不能让我们远离狭隘,远离迫害吗?”
“我曾听过一个故事……”
各种心灵鸡汤,不知道卖的多火!每出来一片博文,就被海量的转发出去,这就跟洗脑一样,潜移默化中,许多中立派觉得也是这么回事儿哈,同性恋又不是病,没法治,我们在这儿歧视普通同性恋有啥好处啊!万一歧视来歧视去,到最后自己稀里糊涂的嫁/娶了一个同性恋,这不作孽吗!而激进派们则觉得,算了算了,关我屁事,大不了老子眼不见心不烦。
朱子墨他们关起门来拍了几个月的戏,从冬天拍到春天,而外界有关“同性恋”的话题,那是经久不衰,就这么一丝一丝的磨下去,竟然还真磨掉了许多戾气,至少很多原本根本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同性恋这么一个群体的人,对同性恋有了一些了解。至少很多莫名其妙就从众跟着一起歧视同性恋的人,更多的醒悟过来,这其实还真不关自己鸟事,别人爱同同去,还有利于减轻人口压力呢(……)。
只能说,在中国,还真没有多少人撕心裂肺的反同。
越开放的地方歧视就越少,很多地方的人反同真是因为无知,“什么竟然有男的喜欢男的,女的喜欢女的?这不变态吗?!怪不得我看谁谁谁家的小子那么娘们兮兮的,跟个二椅子似的,果然有问题啊!还有谁谁谁家的闺女,那就是个假小子吧?天天跟一帮臭小子混能混出什么好来!留长头发!穿裙子!嫁人,什么毛病都给治过来了!”不夸张的说,这就是很多地方的人的观念。
而且吧,说实在的,连鲁迅都写过,咱中国人有个毛病——特别喜欢围观。
不一定带有恶意,反正就翘着脚看热闹,其性质跟看大熊猫一样:这稀罕哎,新鲜景儿,好玩!就连别人要跳楼,下面也要围上一圈,看几个小时都不带腻的,也不怕跳下来砸着。
但对一个见不得光的群体来说,这种围观就足够要了亲命了。
用人单位不想惹麻烦干脆直接辞退,亲人们威胁敢不结婚打断狗腿或者赶出家门,如此处处皆敌,得有多强悍的心脏才能坚持走下去?人都是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的,所以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同性恋,就选择了跟世界妥协,一部分有良心一点的,结了婚安分守己,憋屈痛苦的过完一辈子,另一大部分则继续出去鬼混,运气好就这么人渣着活到老,运气不好染了病,还得连累老婆孩子——嫁给他的人才叫真惨。
总之,干吗要有歧视呢,如果没有歧视,人渣们少了一个骗婚的借口,洁身自好的人可自然可以寻找自己的幸福……所谓现代文明,不就是以自由为根基建立起来的吗?
……
朱子墨他们开始是在横店拍戏。
在主角的背景设置上,攻——也就是梁明辉,他本来是北方人,和受——也就是林伟堂,相识于大学校园。然后,一个随家人的意思从政,一个按自己的兴趣做了画家。
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们两个已经三十多岁了,在各自的领域,也算功成名就。
梁明辉来广州任职,林伟堂跟着他一起在广州定居。
每天早上,梁明辉就去上班,而林伟堂或者在工作间,或者去户外写生,他还兼任着一所大学的名誉教授,偶尔会去给学生上一节课。总之,这两个人,在世人看来,都是活得最痛快的那一批了,生活不定有多轰轰烈烈、精彩万分,日子过的不定有多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