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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养儿记[七零]/国宝级亲妈(174)

宋团预感,俩个女同志之间会有一场腥风血雨。

该到隔壁去做客了。

“我先换件衣服,咱们就过去。”苏向晚转身进屋子,要换衣服:“闻她家的饭菜香味儿,闻的我们肚子里全在咕咕叫。”

“爸,你等着,一会儿看我妈出来。”狗蛋跑了过来,贼眯眯的说:“她有件特漂亮的衣服,刚才挂出来,烫了好几遍我。”

宋青山不记得苏向晚有什么漂亮衣服啊,她一直以来穿的都是他原来的老军装裁小以后的,那种不土不洋,最结实耐磨的朴通外套。

不过,等苏向晚带着吱吱从屋子里出来,不止宋青山,就连平时冷漠,向来游离于整个家庭之外的李承泽的眼睛都亮了。

白底,黑点的波纹裙子,她一件,吱吱一件。

她的倒还罢了,就是普通的布拉吉。

吱吱的一件才叫真可爱,小小一点裙子,白褶的,中间一层又一层的,甭提多漂亮了。

“走啊,愣着干啥。”苏向晚说。

“这裙子买的好吧,你看,你一件,还能给吱吱多裁出来一件。”宋青山看了半天,大拇指都竖起来了:“苏向晚,我是真佩服你,可真的太会过日子了。”

以后啥都买最大号的,准没错。

苏向晚白了宋青山一眼,心说,这男人脑子估计还是个棒槌。

他难道不知道,我需要的是有人夸一句你可真漂亮吗?

天啦,原身是怎么愿意嫁这么个棒槌男人的。

全家出门,李承泽本来不愿意去的,但还是叫苏向晚给拉上了。

用她的话说,饭你可以不吃,但是客必须去做,这是礼貌。

转身就到了隔壁。

从一进门,苏向晚就敢确定,李逸帆的洁癖那是极其严重了。

而且,真的,她一身的黑衣服,头发似乎特别多,剪的短发,大概在水库上给风吹的厉害,在头上确实就像是长了两只大羊角似的。

不怪李承泽说她会吃孩子。她的眼睛又大又高又深,还有深深的黑眼圈,孩子看了,确实会害怕。

“小苏同志你好,我是李逸帆,也是咱们清水县时任的县长。”李逸帆说着,就把手伸出来了。

但是,环顾一圈,她的眼神里,写满了对于几个皮小子的讨厌,不,那应该叫,简直恨不能把他们全拎起来,远远儿的,扔到没人的地方去。

苏向晚没握她的手,反而说:“我刚抱完孩子,手脏,咱就不握手了,我叫苏向晚,想必县长也早就认识我吧。”

“好,那就不握了。”李逸帆这个黑衣女魔头居然笑了一下。

准备要围观一场腥风血雨的宋青山和李承泽全都惊呆了。

不可能啊,李逸帆的爆脾气,苏向晚拒绝和她握手,她居然没生气?

但事实上,李逸帆有严重的洁癖,最讨厌的就是跟人握手。

只不过她身在官场,跟人握手,那是她的职责所在。

她是一个人民公仆,她的手不仅仅是一双手,那代表的,是党的力量,尤其是基层,握上老百姓的手,她能传达的,就是党的公信力,所以,她虽然有洁癖,但是该跟人握手的时候,不论多脏的一双手,也从来不嫌弃。

而苏向晚呢,裙子漂亮,人也大方,第一回 见面,主动不提握手,而且还特地声明,是因为自己的手脏的缘故。

李逸帆也不知道为什么,顿时就不讨厌她了。

好吧,她觉得这一定是错觉。

毕竟谷南在信里说这个女同志心眼极小,睚眦必报,就是因为要争一个文化宣传员,把自己给坑了的。

跟何妈似的,李逸帆准备继续给苏向晚挑刺呢。

“小苏是家庭妇女,应该于厨房很在行吧,跟我去厨房打打下手?”她于是又说。

苏向晚说:“好啊,但是,我得先洗个手。”

进厨房前先洗手,真舒服。

李逸帆个向来谁都瞧不上的,居然忍不住夸了一句:“小苏这裙子可真漂亮。”

话一出口,她又后悔了:自己怎么会说这种话。

宋青山却觉得,媳妇儿怕是要入大灰狼的嘴巴了,一把拽住苏向晚:“这个女人可不好应付,厨房就甭去了。”

小四合院,厨房不过两步路,苏向晚轻轻推了一把:“你进去等着吧,没关系的,我能应付。”

她要应付不了,当初就不会提着刀砍苏小南了,对吧。

“吱吱也来了啦,你看看这个,我蒸的鸡蛋糕,上面放着火腿和杏仁儿呢。”何妈先端了一盅过来:“大菜还得炖会儿,把这个先给孩子吃。”

李逸帆回头,才见身后还有个小姑娘。

皮肤比城里孩子的略黑,但是两只眼睛特明亮,很乖巧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