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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养儿记[七零]/国宝级亲妈(367)

洗锅涮碗的事情也当仁不让的,给牟芳芳抢了,中午宋团煮出来的那一锅子糊掉的面,和所有脏了的碗,也是牟芳芳给涮的。

“你们家这是带兵打仗啊。”陈姐听见热闹,好奇的过来张望,感叹说:“乌泱泱的孩子,我都认不清哪个是那个啦。”

苏向晚心里苦,嘴里不好说。

陈姐是来借浆水的,她揭开浆水缸子,给陈姐舀了半盆子的浆水,做着给孩子们一人下了一碗浆水面,把几个孩子喂饱了之后,就全赶到隔壁,李承泽他们那屋的炕上去了。

“哟,你还真跟个没事人似的,咋还看上书了?”苏向晚进了屋子,见宋团在看书,大吃一惊。

而且,他看的书看起很枯燥。

《新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办法和条例》,苏向晚定晴看了一圈儿,说:“宋团这是准备要转业,弃工从文啦,都看起法律来了。”

宋团于是把李家老三,也就是李大光的事情,跟苏向晚讲了一下。

总之就是,不止李大光,就李家三兄弟来说,因为他们作为海西的十八家首领之一,主动归于国家的原因,政策上对他们有非常多的优待,而这帮人呢,又没有固定工作,完全属于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那种。

宋团从一开始就猜到,应该是李大光在拿着砖头拍人,但是,像李大光那种人,就跟方金换似的,你要治他,要么治死,要么就别惹,否则的话饴祸无穷。

而要治李大光,你就非得把政策给摸透了才行。

“不错呀宋团,没发现你在这方面还不是个直脑子。”苏向晚莫名的对于自家宋团还有点儿刮目相看:“在书里头,那个李大光就是凭着优待政策,将来在秦州可是属于最大的大佬,最有钱的有钱人呢。”

宋团果然来兴趣了,对苏向晚说:“讲讲吧,李大光在书里头都是个啥经历?”

苏向晚于是把王红梅在秦州开第一家夜总会,当妈咪,往西北搞南方小姐,以及李大光做生意赚钱,并且给人搞死在云南的事情,整个儿的,就给宋团讲了一遍。

“你的意思是,李大光给人喂了满嘴的毒品,然后死在云南,还是挂在天桥上?”

“可不?”苏向晚说:“一点线索都没有的,就那么死了。书里头负责查案案子的就是咱家东海。”

她最近正在给孩子们衲棉鞋,谷东一双,吱吱一双,俩孩子棉鞋里的棉花原本该是一样多的,宋团看着,啥也不说,抓过自己的棉衣,拆开,就从里面又分了一大把的棉花出来,匀到俩孩子的棉鞋里头了。

好吧,这就是爸爸啊,虽然平常不说话,但是连点棉花都恨不得全贴孩子身上。

四只小棉鞋,装上宋团棉衣上的棉花,胖的四只小炮筒似的。

“那肯定是承泽干的。”宋团特笃定的说。

这下轮到苏向晚奇怪了:“为啥会是承泽,承泽自己在书里还是个毒贩子呢,当然,现在我对这个持怀疑态度,不过总归不会任何事情都是空穴来风吧。”

宋团说:“具体的你可以去问苏小南,但是你想一想,你说吱吱是和他一起跑的,对吧,你还说秦州在将来,毒品猖狂的厉害,李激发现在就能贩毒,李大光能给她做掩护,那将来,必定他也可以远赴云南贩毒,承泽去云南,是因为他爸死在那儿的缘故,他爸曾经是缉毒警察,他叔叔贩毒,以牙还牙,拿毒品弄死他叔叔,不正是他的性格。”

“这就对了,应该是李大光死了之后,他的手下,或者是王红梅才会那么恨他,要把他活埋的吧?”苏向晚转念一想,还真是,这么一来就能说通为什么李承泽最后得给人活埋了。

好吧,俩口子对视一眼,可以说现在都很后悔,想当初他俩对于李承泽的偏见,可真是太大了。

这样一说,还有驴蛋呢,给人砍了腿。

还有狗蛋呢,拜了谷东做大哥,然后在秦州给人当枪手杀人。

谷东有父亲,叔叔罩着不用死,狗蛋却被人围追堵截,惶惶如丧家之犬。

几个孩子虽然正邪不立,但最后还斗的你死我活,几败俱伤,然后年级青青,正值热血的年龄,却归于尘土。

想着书中的厮杀,血光,听着现在隔壁几个孩子简直要闹翻天的热闹,真是恍如隔世啊。

不过,苏向晚还愁一点:“对了,你今天晚上是不是该去住宿舍了?”

“家里炕这么热,铺的这么软和,我为啥要去住宿舍?”

“那屋六个孩子,一张炕都躺不下,你不去住宿舍怎么办?”苏向晚反问。

宋团想了半天,毕竟他是男人嘛,事儿还得他做主,他说:“这样吧,牟芳芳那姑娘就甭往福利院送了,要不然,她还得背个日本汉奸的名声,我跟谷北打个招呼,县里头问问,看有没有好人家愿意收养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