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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跳(142)

警察叹气,“人手不够,一出大案子就全得连轴转。”他有些感动,对陈星说:“谢谢你的配合啊,要是所有市民都像你这样体谅我们,我们也不至于这么累了。回去劝劝你大姑可别再来这儿闹了,她可真是……”出于身份原因,有些话他不好说。

陈星笑了一下,“我大姑是有点敏感,我回去劝劝他。”

从警局出来的时候,陈星又看见几个形色匆匆的警察,皆是一脸疲惫。

他突然心生侥幸,觉得赵鹏这案子或许破不了了。他不可避免地想到陈月那个石沉大海的案子,轻蔑地笑了一下,对,肯定是破不了了。

过了两天,他从大姑那里得到消息,说伤害赵鹏的人被抓到了,是个抢劫伤人的惯犯。

陈星他们哥儿三个激动地抱在一起又跳又喊,大呼老天总算开了一次眼!竟然会有人替他们领罪!这不是天意还是什么!这“胜利”来得如此突然,令他们欣喜若狂,早将之前那点恐惧与忧虑抛到了脑后。

黄毛儿和高个儿兴奋地讲那天晚上他们如何如何英勇,陈星则讲他在警察面前如何如何淡定,说自己也是进去过的人了,那里面也就那样,没什么可怕的!他大笑着晃动黄毛儿的手:“我说你那天怎么一直不让我喝酒!你还知道安眠药不能和酒一起吃呢!”

高个儿也放声大笑:“后来黄毛儿跟我一说我才吓了一跳,那天我还让你喝酒,差点害死你!”

黄毛儿得意洋洋,叉着腰问他们:“怎么样!咱哥们牛/逼不牛/逼?”

他们痛饮高歌,庆祝“胜利”,他们早看这社会不顺眼,觉着总算因着他们的孤胆义勇,让这天地间多了几分正义。

很久以后,蒋弼之知道了这件事,因着后怕而对陈星大发雷霆,怒斥他把自己当侠客,把私刑当正义,把文明社会当江湖。

陈星没有反驳。并不完全因为他那时长大了、成熟了。彼时他站在未来,清醒地看到这件事在他们兄弟三人身上留下的痕迹,便也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不是此时尝到这越界的便利,或许就不会发生后面那些事了。

可是此时的他们哪知道这些呢,他们只欢笑着、怒吼着,嘲笑那些包庇恶行的规则与权威,嘶声怒吼道:“我要给这操/蛋的世界一点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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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作者本人爱国爱党尊重警察和法律。

有一点担心……文里说的是个小概率事件,不代表所有,也不影射什么。警力永远不足,警察都很辛苦,没有诋毁的意思。大家就认为成凑巧吧。

哦对,还有之前有小读者质疑星星为什么叫着黄毛儿一起。其实不能算他叫着去的,文里的场景是这样的:他做下这个决定后就是很自然地需要宣泄,告诉了哥们。后面大家就可以想象,黄毛儿知道了,就一定会去。街上的男孩子们干大架没有一个人去的,就算单挑都会叫朋友去捧场,除非是被戴了绿帽子去揍情敌可能会一个人。我觉得这个还是符合他们的思维习惯的。

104、

黄毛儿和高个儿神秘兮兮地将陈星拉到屋里,从床底下拽出一个沾了灰尘蛛网的双肩包。

陈星脸色一变:“这是……”赵鹏的背包。

黄毛儿拉开背包拉链给他看里面——苹果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

“我们已经看过了,钱包里没什么钱,但是高个儿说他这电脑挺值钱的,手机也不赖,还新,要是卖二手货估计能卖个小两万。”

陈星惊疑地看着他们:“你们想把这些卖掉?”

黄毛儿咧嘴一笑:“我认识人,之前卖我刀的那人也收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这些东西不就是赃物嘛。

陈星心里很不踏实,他隐约觉得之前找赵鹏讨回公道是一回事,要是卖掉这些东西,似乎就成了另一回事。

黄毛儿看出他的犹疑,劝道:“这些东西扔掉反而不安全,还不如让有门路的人来收,直接卖到外省,那些小偷团伙都这么干,他们都是熟手,肯定没事儿。”他“刺啦”一声拉上拉链,又将包塞回床底下,看向陈星的眼里闪烁着兴奋:“星哥,咱们要发财啦!”

陈星踌躇地看着他,觉出黄毛儿有哪里不一样了。

从前他不会这样自己做主的,他习惯什么事都先问问自己,就算他常在街头混,认识的杂人多,经常提出些奇怪的点子,那也得是自己说行才真行,若自己稍有犹疑,都不用说什么,黄毛儿就会率先打退堂鼓。

“不能直接扔河里吗?咱们去郊外找条河扔进去,没人能知道是我们干的。”

“不行!咱们当时都说是伪装成抢劫,要是把这些东西都扔了不就露馅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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