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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击致命(27)

早在三四十年前,李小龙就提出过“综合格斗竞技”的武术理论,认为应该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美国UFC的宣传广告中也提到了,UFC最早起源是李小龙,他是这方面的先驱。

最开始,在1993年,UFC举办了第一次锦标赛。当时的目的是找出世界上最好的格斗流派。赛事规定任何格斗类型,比如泰拳,空手道,巴西柔术等等,都可以参加。虽然制定了有限的几个禁止使用的招数,不过筹办人为了吸引眼球,还是将UFC的比赛宣传为没有任何限制。起初人们并没有打算把这项比赛办成一个常规赛事,但是由于太成功,这项比赛就被保存了下来。这项新兴运动很快吸引了美国当局的注意。因为内容太过暴力和血腥,甚至还有议员将其称为“人类斗鸡”,并亲自领导组织,呼吁取缔UFC。他亲自写信给美国所有州的州长,要求他们禁止举办这项比赛,其中有三十六个州被说服,制定了相关法律让其不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内,而纽约州甚至在一场比赛的前夜取缔了这项赛事,使主办方在无奈之下临时更换了地点。这些政治压力和收视率的下降也让按收视率来付费电视台拒绝播放UFC的节目,最终导致UFC成为非法组织,几乎被人们忘记。鉴于强大的政治压力,UFC开始进行改革,放弃了“无限制”口号,转而打出了“综合格斗(MMA)”的牌子,慢慢采纳一些更严格的规则,最终通过了各个州体育委员会的批准,从被孤立转而回到了人们的视野。

这几年,UFC比赛发展得非常快,UFC的付费观众数量也急剧增加,终于超过了100万付费观众,2006年收入甚至超过了美国职业摔跤和美国职业拳击,多次被评选为最佳的体育赛事。

来到美国,袁荆在打了几场职业的综合格斗比赛之后,更直观地感受到了亚洲联赛与美国的差距。在亚洲,职业化最先进就是日本K-1,其次是韩国。泰国出拳手,但也许是由于国内经济条件所限,联赛水平并不高,很多泰拳运动员都会选择去国外,不过,混出名堂其实也不多。

袁荆同时练过散打和泰拳,是这一点让他轻松了不少。因为严格说来,散打和泰拳,都有不利于美国UFC综合格斗的致命的地方,两者综合起来效果会更好。

中国散打一直为人所诟病,甚至有人认为散打“只能靠规则取胜”,但是这十几年来,研究国际上先进的东西,开展比赛,取长补短,也终于都有了非常大的进步。散打,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其实并不是那么“暴力”,讲究一击之后迅速逃离,对力量的要求是最弱的,如果这样无法击倒对手的话,就采用抱和摔两种方式。散打比赛中,主要靠点数取胜,致使对手倒地而自己站立的重拳,其实只比击中对手多得一分,在这样的规则下,便没有人会轻易去尝试。而在大多数其他的比赛中,KO是被绝对鼓励,占绝对优势的,拳手数据中重要性仅次于胜率的一项数据就是KO率,因此,散打被认为并不贴近于实战。

而泰拳,主要是一种原地击打的运动,靠的就是硬碰硬。而职业化比赛,则更重视游走。因为,要想不成为活的靶子,就必须不停地移动。所以,要想适应美国的职业拳击联赛,泰拳,也有必须要改进的地方。

袁荆主要以泰拳为基础,进行了技术的改造。以泰拳为核心,而脚底下的功夫,则更多地依靠了散打作为基础。

在这里的第一场失利其实来得挺突然。

对手是一个高大的白人,在裁判没有注意的时候用轻佻的口气对袁荆说:“如果残奥会有舞蹈比赛的话,你真应该去。”

袁荆从中国,到泰国,再到美国,心态早已经不是一个暴躁狂傲的小伙子。

他听到这话,甚至并未感到生气。

对方白费力气,看起来倒似乎有些失衡。

在第二个回合中,袁荆一个肘击打到了对手的眉骨,之后又连续几个重拳,将对手打倒在地,获得了将对手锁在地上的机会。

袁荆用窒息性的技法勒住了对手的脖子,对手呼吸困难,主动认输。

袁荆站起身来,心想,不错的一个绞杀。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那个美国白人在站起来之后,竟然走到裁判身前抗议,认为袁荆击打了他的后脑,这个对后脑的击打令他短暂性地失去了意识,这才输掉了比赛,袁荆有违规行为。

袁荆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微微一愣。

裁判也是美国白人,明显有些偏心。他拿不住袁荆到底有没有违规的动作,却不想得罪白人——袁荆是一个外来的穷小子,就算有委屈,又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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