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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我在故宫装猫的日子(135)+番外

夏喵:???有点开心但是又有点怪怪的。

刘彘:……这些人怕不是傻的?

窦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大汉的急报速度差不多是五百里,忘了哪儿看到了,(摸头)是专家根据战报传递速度来算滴。

西汉的马匹还没有经过改良,基本是匈奴马和矮脚马的混血,所以这个速度还是比较可靠的。

清朝差不多能做到八百里加急甚至更多,这个基本就是日行八百里,一般驿站是每隔2/30里设立一个,也就是说一匹马就是跑30里就换,在此期间这些马是全力奔驰的,就是不断抽鞭子的那种,基本上跑了一次这马就得退役了。

雁门郡没有直达长安的大道(这也是为了安全),雁门得先到太原,然后太原上大道去长安,估计最高速差不多是三天叭。1500里样子,然后按照30里就是50匹马,按照20里还要更多。

没有,我写的不是美食文!

我昨天都看到了,你们是因为看作话流口水哒!这个旗子没有倒(啪的一jio把它丢下去)

山东大葱真的是………………好辣,好辣,好辣,尤其是生葱。

但是一入口它是甜的,无知的作者君当时觉得:哎哟,还可以吗。

然后:哇!!!!好辣。

不过我是在旅游景点买的,酱真的给的很少啊,老板看我是外地人还给了两勺,我都没好意思在他面前扔,硬是捧了好长一段路才找了个垃圾桶。不是浪费粮食,而是实在是吃不下去,这个辣度超过了我的想象。

酱油和大酱虽然同出一源但是酱油还放了麦子哦,不是全大豆发酵的,所以酱油的化学反应比大酱复杂,气味也更丰富(擦口水)

谢谢宝宝们的投喂,日万是不可能日万的,作者君劳动节要出去浪……啊不是,采风,所以作者君现在在努力藏存稿。

就是每天薅一点毛毛然后塞进洞穴藏起来,到时候拿出来分一分的那种藏。

……然后在听到我要出去旅游的时候,我的校对君立刻表现出了无以伦比的欢快情绪,她大概是觉得自己也能跟着放假了。

天真……

第59章 大汉华章(57)

咳, 坦白说关于这点魏尚内心也是十分焦灼的,因为从他的角度来说,他是既希望这互市早些个结束, 又不希望。

理由很简单。

赚钱啊。

这次互市的大笔税务收入归的可都是他们雁门郡,这是刘启给边境两个口子的福利, 但在那之前他们也都没有想到就这么短短二旬的贸易额会如此巨大。后来雁门郡的农人看着有些意思, 甚至报了名来售卖瓜果蔬菜。

这东西立刻就遭到了匈奴人的哄抢。

匈奴所在的土地上基本很少有水果出产,除了春季的沙棘野果, 或者东边还有些小浆果之外, 哪里见到过这么个靠人工养殖没心没肺长得水灵又酸甜可口的小果子哟!

而且吃了这名为冬瓜的果子之后, 好像连每日上厕所时候也顺畅了些,价格又不贵,虽然汉人说这要煮了吃, 但是他们觉得生吃也没问题。

还有鸡肉,哎哟!鸡肉好吃的呀!哎,北边什么都好, 就是养不了禽类,禽类恋家还怕冷, 没法子跟着迁移, 他们寻常都吃不到这些。

“吃不到啊?”翻译和他们闲聊,“可你们那不是也有鸟吗?”

他指的是每年春秋季往返于汉匈之间的过冬候鸟, 这些鸟逐水草和湖泊而居,冬天南下到大汉的长江流域过冬,春天则到匈奴的地盘,“这些鸟的数量可不少。”

然后他就看到了匈奴人「这你们都吃?你们大汉人真是太可怕了!」的眼神。

匈奴人艰难地用通译能够理解的词汇对他们说, “我们一般是不吃这些鸟的,除非非常, 非常,非常的饥饿。”

他一连用了三个“非常”以加重语气。

通译看了眼天上飞的正在南迁的鸿、鹄。

前者后来被汉人驯化成了鹅——吃。

后者虽然没有驯化,但本身就能抓来吃。

咳。

这个话题要谨慎一些……他暗自提醒自己。

通译一脸纯良装作自己刚刚什么都没说过,他故作不解,“为什么?这两个有毒吗?那它们的蛋能吃吗?”

“蛋可以吃,”匈奴人对于这个话题没什么戒心,他解释道,“不知道你们大汉叫什么,我们是叫做@%&$%&”他说了一个通译没听过的名词。通译在心中自动将这个音节记录了下来以取代鹄这个词。

然后就听汉子说,“这个在我们那里是神鸟,因为它们非常能飞,如果按照距离算的话,如果往北面,它们还能再飞差不多从这里到你们长安那么远的距离,然后才会落地。”

通译眸光一闪,“从这里到我们长安,那太夸张了吧,鸟怎么可能可以飞那么远,而且那时候你们那里还在下雪吧,它们是吃草的,哪来的食物哟?”

“哈哈哈!”匈奴汉子放声大笑,他的笑声引来了旁的匈奴,几个汉子都凑了过来问他在笑什么。几句匈奴话沟通之后,匈奴汉子一个接一个的对他说道:“你们太小看鹄了……”

“是啊,这东西可能飞了,它离开时候一次性吃饱,可以扛非常久,它飞到我们那里的时候草也还没长出来,但是它们会吃水草的根。”

“偶尔它也会吃些小鱼,只要水面解冻了它们就会来,每年我们看到鹄来了就知道春天要到了,然后就会准备出……”

后面的话他咽了下去,汉子们警惕得看向了这个汉人通译,通译正一味感叹这鹄的厉害。见这汉人似乎没察觉的样子,匈奴汉子悄悄松了一口气,然后他干咳一声,转移话题“而且你们不知道,每年这鹄到得越多,就说明鱼越多,所以我们那里都把它们当做神鸟,一般都不会轻易地射杀。”

“原来如此!”通译一幅「我长知识了」的模样,显得极其真诚,这种和善的姿态在匈奴人看起来格外顺眼,尤其在这个通译偷偷摸摸给他们拿来了些汉人酿的酒之后,他们的友谊更加牢固了。

汉人酿的酒在匈奴那边卖得特别红火,毕竟香啊。

草原上的粮食珍贵,是绝对不会拿来酿酒的,草原汉子想要喝酒的时候要么靠抢,要么就是自己酿马奶酒。

要说马奶酒这东西酿造难度还挺大的,要是有一家的娘子特别擅长酿酒,模样长得还不错,那不用问了,她一定是当年篝火大会被追求的主角。

“那么厉害啊!”通译左右环顾了一下看看周围没有人注意到他,悄悄喝了一口酒,然后赶紧将盖子掩好。见几个匈奴汉子一幅嘲笑模样,他赶紧说,“当值呢,不好多喝,我也是很能喝酒的,千杯不醉!”

“你们汉人事情就是多。”那匈奴汉子接过他递来的酒壶,先往嘴里头灌了一口,解了馋瘾,这才注意到了一个细节,他拿着酒壶细细端详,表情有些严肃,“这……你这壶好生漂亮,卖不?”

通译一愣,他看了看酒壶,有些犹豫地说道:“这东西不适合你们,这东西不耐敲打,容易碎。”

“嗨,这是我的事,我觉得你小子很不错,爽快,来,你说个价,合适的话我就和你换了。我们偷偷换,不交税。”匈奴人将酒壶拿在手中上下端详,觉得这和青玉一样的质地简直精美得就像是大草原上最美丽的宝石,手指下头摸过去更是像摸羊脂一样的滑润。

什么时候汉人弄出了这东西?

他咂咂嘴,一看汉人一脸纠结的模样,顿时有些不乐意了,但是他看看手上实在是过于精美的酒器,按捺下心思,蒲扇般的大掌拍了拍通译看似纤细的肩膀,“嘿,我富勒可是我们草原有名气的讲义气,你把这个卖给我,我们就是朋友了。”

“我们草原男人对于朋友那可是非常的够义气的。而且你做通译有什么出息啊,难道就没想过赚上一笔?我可知道你们汉人有些特别想要的东西,只要价钱合适我们也不是不能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