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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当捕快(96)

“?”

“没事,当我都逗趣,睡吧。”

“好……”

大白天的,两个汉子就臭不要脸的大被同眠了。这一觉,两个人一块睡到了第二天早晨,这还不是自然醒的,他们是憋醒,外带饿醒的。解决了身体需求,两个只觉得神清气爽的人,就忙起来了。冯铮拿了一张纸,跟卢斯一块写宾客名单。

正式的请柬,他们得出去找人帮着写,毕竟俩人的字一个是拿不出手,另外一个是实在拿不出手。

两人写到一半,红线羞答答的过来了:“弟弟,能帮我也写一份吗?”

秦归也是捕快,他们的交际范围是差不多的,甚至秦归的还要更狭窄一点。

“自然会给姐姐写的,姐姐放心吧。”卢斯笑眯眯的对红线说。

“哎!”红线更羞了,但还是脆生生的应了,“今日娘熬了鱼汤,你多喝些。”

“好的!”

晌午的时候,还在知府衙门当值,不像两个徒弟有假期的老头回来了。一看他们在干啥,立刻也要一份。

“师父,你要大办?”卢斯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在现代二婚大办的大有人在,可在古代就不是了,即便昱朝并不拘束反而倡导寡妇再嫁,可是再嫁的寡妇也多是包袱款款进到新家,这就算完了。顶多是自家摆上一桌酒菜便罢了,很多人家连喜字都不贴。

第71章

“废话!”老头高高抬起胳膊,放下来在卢斯脑袋上抓了两把, “你师父我这辈子头一回成家, 难道不能大办啊!”

卧槽!上次的戏言是真的!他们师门真的是一门三童子, 师徒都是处。这真是一个悲伤得让人想笑的真实。

“师父,那你有什么宾客要加的?”

“没, 老朋友都失了联系了,跟你们的认识的都一个样。”

“成。”

一大家子,谁都没提“既然大家都要成亲,那干脆一块办吧”这样的意见。都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虽然让亲人跟自己一起幸福是好事。但他们都想拥有一份独属于自己, 和与自己白头之人的记忆。

众人都看过了名单,加加减减的写好了。冯铮就揣着名单找人去了,都是那些代人写信的书生, 他们也喜欢写这个, 跟着一起粘粘喜气, 还能那一份喜糖。

“多谢冯捕头了,这糖也能让我给儿子甜甜嘴。”写信的书生叫戴荃,快四十的老秀才了,早就让生活磨没了读书人的清高。且因为年轻时沉迷读书不可自拔, 三十多岁才娶了个寡妇, 如今大儿子才五岁。

“麻烦戴秀才了。这些名字要写三张请帖,这些写两张,这些是写一张的。”

“这怎么还多写出来这么多呢?”戴荃看着那要写三张的名字,就是一愣。

“家里不止办一回喜事。”

戴荃看冯铮笑得开怀, 也不多问了,只拱拱手说:“那再要恭喜冯捕头了。”便伏案开写。

请帖挺多,即便每张就那么二十几个字,一张张写起来也够费劲的。不过戴荃也真是写得又好又快,即便冯铮不太理解这字的好快,但也觉得它们透着喜庆,从头到外,冯铮脸上的笑容,就没减少过。

写到天色渐晚,戴荃甩甩手腕子,呼一口气,总算是写完了。冯铮道谢,付了酬金,还多加了一份喜钱,端着包裹好放进箱子里的高高一摞喜帖回家了。

再起来,两人没穿捕快的衣衫,而都是一身宝蓝色缎子衣衫,头上别着自己最好的发簪子,朝知州衙门去了。接下来就挺快的了,找了官媒,让书吏当公证人,两人写下了一纸契书,户籍也从原本的两户合并为了一户——卢斯挂的是户主。

两人都是一般笑得见牙不见眼,卢斯这些年养出来的那点邪气立刻不见了踪影,只剩下跟冯铮一般的憨傻,两人一路笑,一路给碰见的小吏,捕快和杂役都发了喜糖,到了大街上,差点给路人也发,还是看门的捕快提醒了他们一句。

等到了家里,两人坐在炕上,还是笑成那个样子。卢斯现在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幸福得要飞了。

老头看他们俩,背着手道:“没出息的样子!”他自己一转身,就眼巴巴的看着柳氏,柳氏脸红,转身躲到房里去了。

卢斯自然看见了老头跟柳氏的互动,腹诽道: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却不敢说,因他伤势越发好了,就怕这老头发飙狠抽他一顿。

之后的日子,这一大家子都忙起来了,老头虽然嘴上不情不愿的,可做起了事情来,比谁都雷厉风行——这死老头就是个傲娇……年纪这么大了还傲娇!老不修!

原本,即使是两个男人成亲,也得有个嫁有个娶的。可他们俩本来就住在一块,户籍的地址都是一个,就是分了两户。现在两人的户口合在了一起,而户主是老头,他俩的前后是按照年纪排得,更是没有了嫁娶一说。

等到了两人的好日子,也没有夸嫁妆之类的步骤,大红衣衫的两人,各自从自己的屋里出来,在满堂宾客面前,拜天地,拜高堂,拜夫君。

拜这天地,天地布下姻缘线,将我俩情丝牢牢牵。

拜柳氏老头,柳氏虽懦弱却有十几年养育之恩,老头虽傲娇却有多年传道受业之德。

你拜我拜,你是夫,我是君,从今往后互敬互爱,相濡以沫,不弃不离,不忘今生,不枉今世。

卢斯都不知道自己也能这么文艺,看着冯铮,万千情意话就从肚子里朝外涌,可这时候他又不想对外人说,只是一一记挂住,想着今晚上在纷争被窝里与他细说。

结果……没说成,QAQ正气小哥哥被灌醉了。

就算变换了年代,灌新郎的传统依然没变,尤其卢斯重伤初愈,其他人的火力就全都对准了冯铮。冯铮平常脑子也挺好的,但在今天也脑子梗住了,谁来敬就喝,一喝就直接喝到杯干碗净,等到总算那些人的良心开始疼了,把人搀扶进房里的时候,冯铮已经醉得闭着眼睛走路了。

卢斯生气!就算他们俩今天晚上没法那个啥,但盖棉被聊天也好啊!多有纪念意义的一天啊!不过他气的都是外边那群灌酒的混账们,都等着,等他好了,非得把他们操练到骂娘不可!而且还有好几个也没成亲呢,等到他们成亲的日子,卢斯要把他们灌到回房都回不了,只能躺桌子底下打呼!

酒醉饭饱的一群人,回去的路上,有不少人突然喷嚏连连。

冯铮再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日上三竿了,他头疼欲裂,口中黏黏糊糊的还发着苦,身上酸软无力,但身上却是清爽得很。回想昨天,冯铮对醉酒后的事情还是有记忆的,只是当时他自己控制不了自己。他记得昨天他脚步不稳,不但洒了酒在身上,还打翻了饭菜,这是有谁帮他收拾了?

“醒了?口中不舒服吧,来,喝点橘皮水。”

随着说话的声音,是热毛巾盖在了他的额头上,然后仔细温柔的给他擦了一下脸:“嗯……”

“铮哥,你以后可别对外人这么应答,我嫉妒。”

“不过是一点声音而已……唔!”

卢斯把冯铮的嘴巴捂住了,刚起,又是宿醉,他声线低了至少两个八度,还有些嘶哑,闹得卢斯心痒无比。

又都弄了一会冯铮,卢斯这才让他起来,他就在一边,看着冯铮从只穿着里衣,到衣冠齐整。俩人过去也住过一屋,可那时候他看冯铮,都是偷着看的,现在去能光明正大,那时候他带着有“色”眼光,现在却只有通身的舒坦和得意——这个,我的!

冯铮过去也知道自己被卢斯看过,可那时候尚且能神态自如,顶多耳根发热。如今却从头顶心热到脚趾尖,手指发颤,背后与颈后更是有种一样的麻软和刺痛。等到整理好衣装,冯铮还忍不住一个劲的扯自己的衣角,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然后,卢斯把冯铮一把拉住了:“走,给我娘和师父磕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