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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同人)重生2000年当学霸(624)

这些人不会去怪罪纽约市,只会将怒火发泄在新泽西州政府身上。所以, 新泽西州才那么需要林锦麒和他的公司。因为这是植根于新泽西州的公司,它的税收和就业都是州政府的。正如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是平行平等的,联邦司法体系和州司法体系也是平行平等的。

通常情况下, 只要不是涉及到联邦重罪,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在州司法体系内解决。当然,随着被告的不断上诉,自然也会进入到联邦司法体系中。但是这种绕开州司法体系直接进入联邦司法体系的案件就有点打州司法体系的脸面了,因此当杰瑞让他的团队在普林斯顿市地方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时候,法官们批准的速度还是很快的。

尽管美国的司法体系是独立的,而且法官们一般都是超然物外的存在,可他们也知道林锦麒对于新泽西州的重要程度,特别是联邦司法体系办案如此不干净,州司法体系自然就不会帮忙兜底了。而拿到人身保护令的律师们,立刻联系到了杰瑞。

此时杰瑞正在联邦调查局纽约办公室里和联邦检察官们争执着,由于林锦麒这次是被联邦司法体系审理,所以负责公诉的自然也是联邦检察官们。因为林锦麒拒绝签署认罪协议,而那份协议被杰瑞看过之后也是嗤之以鼻。从现有的证据来看,林锦麒压根达不到联邦政府所控告的“阴谋罪”,甚至杰瑞都怀疑提诉的联邦检察官和签署逮捕令的联邦法官都是脑袋被门夹了。而当联邦检察官威胁要将林锦麒投入到移民署监狱的时候,杰瑞都被气笑了。

“检察官阁下,你难道忘记了我的当事人是持有‘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么?他既不是偷渡来美国的,也没有在美国滞留超过规定时间,你有什么权力将他投入到移民署的监狱?”杰瑞冷笑道,“我们将一切都放到台面上来吧,你无非是想借助移民署监狱是一个传唤、会面极其不方便的地方而已。而且移民署里关押着什么人,你以为我不知道么?检察官阁下,你们利用移民署监狱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我听说过也有一些证据。我并不想在这方面和你纠结,但是如果你胆敢违背规定将我的当事人投入移民署监狱的话,那我可不敢保证明天《纽约时报》和CBS电视网会收到什么样的爆料。想想看,在美国本土上,被人民知道有这么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你觉得人民会怎么想?一旦这件事成为一个大丑闻,你觉得你的老板会将谁推出来当‘替罪羊’?阁下,我们已经有证据证明这是一起政治迫害事件,如果你不想同流合污的话,我建议你最好现在就开始想一下,如何将自己从这次起诉里摘出来。一旦你的履历打上了‘政客帮凶’之类的标签,你的律师生涯也就差不多该结束了。”

面对杰瑞好不退让的指责,联邦检察官这边也有点退缩。既然辩方都抓到这是政治迫害的证据了,那么控方自然更清楚。这些检察官都是最近两三年新加入的成员,从他们被分配到这个案件开始就已经被自己的老大当作炮灰牺牲了。只不过他们不甘心成为炮灰,故而才在上司的纵容下想利用法律的灰色边缘来给自己找一条生路。可惜他们面对的是在洛杉矶为各类人士辩护了十余年的杰瑞,他对政府玩弄的那些手段早就门儿清,故而他才不最不在意。在杰瑞看来,只要林锦麒不脱离他的视线,政府就没有任何方法能迫使林锦麒认罪。

就在检方和辩方陷入尴尬的时候,杰瑞派去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初级律师们终于赶到了。杰瑞将普林斯顿市地方法官开具的人身保护令拍在桌上,要求FBI立即释放林锦麒。虽然FBI和联邦检察官都隶属于联邦司法部,但毕竟是两个平行的部门且互不隶属。FBI这次冒着极大风险配合联邦检察官去抓捕林锦麒已经算是极力配合了,现在自然不会违背法官签署的人身保护令。负责逮捕的警官拍了拍布鲁托的肩膀,就叫让去办理释放手续。

此时林锦麒正在杰瑞团队的另一名律师陪同下坐在审讯室里和检方大眼瞪小眼。由于《美国□□第五修正案》规定了“公民可不必自证其罪”的“沉默权”,所以林锦麒在律师的陪同下正合理地使用这个权利。如果律师不在场,FBI的探员或许会使用一些法律边缘地带的刑讯手段。但是这些手段落在这些老油条一般的律师眼里就是各种违法,稍不留心就会被内务调查部门请去喝咖啡。之所以美国警察敢对有色人种使用暴力,那是因为有色人种要么穷得请不起优秀律师,要么就是还不清楚美国警方内部的弯弯绕绕。别看美国警察挺霸气的,面对危险可以随时拔枪射击。但是他们也害怕他们内部的内务调查部,一旦被内务调查部找上,轻则这几年升职加薪的希望全部泡汤,重则可能要脱下警服连养老金都拿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