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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同人)重生2000年当学霸(78)

说实话,这部手机几乎一年都很难响几次,他都有点不想用了。要知道此时的手机费用简直是在“宰肥猪”,若不是自己手里有笔在慢慢增值的财富,而这笔财富的投资方向又需要和自己确认,要不然林锦麒真的打算销号了。

他拿过派件员递过来的快递件,然后签字确认收取。林锦麒知道现在再去食堂就很难再点到自己想吃的了,于是干脆和保安打个招呼之后就从校外的路边摊买了一份炒饭,然后再要了一笼蒸包。林锦麒往蒸包里撒了榨菜和辣椒油,然后拎着食物再拿着快递件就往自己的租屋走去。还好食堂里不是所有人都看到自己的脸,因此现在路上还没有太多的人认出自己。不过为了不被少数几个人指指点点,林锦麒加快了步伐。

回到租屋后,林锦麒将汇款单锁到自己一个抽屉里的小铁盒里,然后将样刊放在书桌上。他找了几张废纸垫在书桌的空地上,然后将炒饭和蒸包放到上面。至于快递件,林锦麒临时放到床尾的矮柜上。现在是吃饭时间,天大地大都没有吃饭重要。

说实话,林锦麒很清楚这些路边摊的炒饭不仅营养不均衡(重盐重油),而且食材也不新鲜,特别是卫生程度非常堪忧。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能在学校附近这么多路边摊里活下来的炒饭也是有自己的独到之处。简单的蛋炒饭搭配白菜丝与葱花,居然黄黄绿绿的非常好看。虽然蛋炒饭与白菜丝的味道已经被浓郁的调料给盖住了,可是就是这厚厚的调料味深得年轻孩子们的喜欢。

至于小笼蒸包倒是真的非常厉害,包子馅料给得非常扎实,而且调味更是一流。蒸熟的包子里,猪皮冻已经化为浓郁的汤汁。搭配老板特意调配的辣椒油更是一绝,而老板附送的榨菜更是清脆可口,酸辣相宜。很多人都希望老板能单独出售榨菜,可惜老板表示只有买蒸包才附送。

林锦麒还没吃晚饭,刘星就已经吃完回来了。林锦麒知道刘星饭量不大,所以刘星每天浪费在吃饭的时间上也不算多。

刘星回来看到林锦麒,立刻打趣道:“我听说你的事情了,在食堂里接电话,啧啧,轰动全校啊!连我们班都有好多人在打听你呢。”

“你以为我想啊。”

林锦麒也觉得头痛,可惜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智能手机满天飞的年代。在这个农业贫困县,一个拿手机的高中生的确够惊世骇俗的。

第37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刘星不觉得林锦麒有啥好头痛的,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无论是谁都有种出风头的欲望。别看刘星表面上是不苟言笑的学霸人设, 但是私底下也是怀揣着一颗中二少年的内心。刘星瞄到了林锦麒书桌上的《新生》, 他立刻问道:“你的稿件发了啊?厉害呀!”

刘星拿过《新生》开始翻阅起来, “哪篇文章是你写的?啧啧, 我应该带到文学社去宣传宣传,让那些酸溜溜的家伙好好地喝一瓶醋。”刘星一边说一边翻着杂志,“你说你脑袋怎么长的?理科成绩好, 数学和物理都进奥赛班了;文科成绩也不差,文章都能发全国级杂志了。如果到文理分班的时候,你是去理科班还是去文科班?你有没有想特别考的学校啊?”

“我用的是笔名,那个‘锦鲤’就是我。对了, 你别去文学社给我宣传了,我可不想被当猴子一样被参观。”林锦麒说道, “不出意外的话,我高二分科的时候会选理科。至于大学的话, 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还是想选清华大学。毕竟我要念的专业是偏工科一点,清华的工科在全国都是领先的。虽然我想念的专业不是清华第一, 但是相对还是选清华比较好。”

“欸,你要念什么专业?居然不是清华最好的?”刘星有些好奇。说起来, 这个时代由于信息匮乏, 像青峰高中的学生其实很难了解各专业的全国排名。同时这个年代也没有流行这种排名,所以不清楚也是很正常的。因此在大家眼中,清华和北大应该是包揽前两名。

“我想念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林锦麒说道。“这个专业最好的大学是国防科大。但是你也知道, 国防科大是军校,如果我要报考这所学校的话,就必须参军。”

“参军不好么?我就想去国防科大。”刘星反问道,“干脆我俩一起考国防科大,毕业的时候看能不能去同一个部队。参军多光荣啊!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像我爸爸那样当一个军人。”

“军人保家卫国当然光荣啊,但是我可能不适合军人这个职业。”林锦麒有些为难地说道。

林锦麒倒不是自己嫌弃军队,而是担心军队嫌弃自己。要知道林锦麒从小到大的一个毛病就是自制力并不强,现在是因为内心住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灵魂,所以林锦麒在学习方面才能自我控制得不错。可在其他方面,林锦麒还是一个挺随意的人。特别是林锦麒的服从性不高,性格深处还是非常叛逆的,这样的性格是不适合军队的。“我想在其他地方为国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