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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要逆袭(146)


没错,死、缠、烂、打!
阮婉当年脑残的时候不是加入过“大抢教”么,凡是乔心愿的她都要抢,这包括了她的亲人,自然也包括了她的……咳,追求者!
事实上,阮婉直到如今也不知道乔心愿对颜明修究竟怀有怎样的感情,总之,她当年一看到颜明修追求乔心愿,整个人就像是打了鸡血,开始飞奔而上了。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她觉得自己和颜明修之间隔的不是“沙”,而是“沙漠”,塔克拉玛干那种。
她觉得颜明修很厌恶自己,事实上,她也不怎么喜欢他,总觉得他这个人假得很。但是,只要他接近乔心愿,她就肯定会缠上去。颜明修明明厌恶她,却不能当着其他人的面说什么失礼的话做出什么失礼的行为;她明明也讨厌颜明修,却依旧纠缠不休。
这过程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互·相·折·磨。
她最开始也脑残地想过让这家伙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然后带着他在乔心愿面前显摆。好吧,最初她对他也有一点好感度,毕竟他人长得帅彬彬有礼风度翩翩,这种英俊有礼又多金的男人讨人喜欢实在是太正常了。可是,被他背地里刺过几次后,她就彻底打消这种念头了。
说到底,他们不来电。
不过,她的这种行为在其他人看来应该是很“贱”的,人家都恨不得把她踹飞了,还一门心思地倒贴。
无论多少人这么想,真正说出这种话的,只有沈子煜一个人。
她直到现在都忘不了他当时的眼神和表情。
所以,如果可以,她也不太想看到沈子煜。
但是,现实永远是来打脸的。
于是乎……
“子煜哥,你怎么来了?”
阮婉听着乔心愿欢脱的喊叫声,差点没从马上摔下来,驯马师都被她吓到了。她侧头看去,不远处那个骑着黑马而来的少年不是沈子煜还能是谁。
阮婉不想见到沈子煜之余,不得不承认他的嗅觉还真是灵敏,居然能跟到这里来,也是蛮拼的。
沈子煜策马过来,停在乔心愿马边,两人——
一人黑马,一人白马。
还真是相当登对。
阮婉觉得自己应该降低存在感地避开一下,于是也没打招呼,只是努力地动了下马缰,小红马居然很懂她的心思,慢悠悠地转了个大弯,开始朝一边走去。
“姐,你等等我!呜哇!子煜哥你的脸好黑,谁惹你生气了?!”
阮婉:“……”
——天真的姑娘呐,他之所以郁闷是因为你不解风情吧。别追我了,好好地和那谁相处吧,再见!
阮婉觉得自己拿着个羽毛扇就真能cos狗头军师了,如此想着的她面带微笑,款款而去。
与此同时……
周隆今天迎接的客人还真是络绎不绝。
不过,这一次似乎不同。
别人也许看不出来,但女秘书还是能看出来的,因为老板这一次的笑容好像格外真心呢——从刚才接了一个电话开始。
她疑惑了半天,还是决定直接问:“老板,接下来要来的是什么人?”谁让她总学不会委婉呢。
“我表现地很明显么?”周隆问。
“明显啊!”女秘书很诚实地回答说,“你刚才笑得像偷了鸡的黄鼠狼,现在笑得像找到了小伙伴的哈士奇。”
周隆:“……”所以他永远是禽兽是吧?
他觉得自己有点手痒,然而他不打女人。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她看的很准,他现在的确是在等朋友,等一个有一段时间没见、关系一点也没生疏的大学室友兼朋友。
“周总!”
“老二!”
“……你敢不叫我老二么?!”秦天皓整个人都不好了,生日这玩意如果他能选,一定会在老妈肚子里憋足两年再出去,这样就不会有这么难听的外号了!
周隆哈哈大笑。
“老二”是秦天皓的外号,因为他当年在宿舍排行第二。至于“老周”,也是周隆的外号,也是夹缝使然,他从初中时起就爱在班上做点小生意了,大学时因为已经成年,更是开始做各种投资。宿舍的人于是亲热地喊他“周总”。大学可以说是人生的一段重要旅程,他运气不错,三个室友都是心胸开阔又有趣的人,大学四年过得很是愉快,几人也直到今天都保持着良好的交往。
人各有志,如今几人也是分布四方。
若只论金钱,他应该是最有钱的那个,没办法,出生好,不奋斗都能当“寝室首富”;老三选择了继续读书,如今在外国;老四进了游戏公司,最近一直忙得跟狗一样,难得见上一面。至于老二秦天皓,他天性自由,一年到头四处游荡。不过也多亏这一点,他们还保持着纯友谊——哪怕关系再好,一旦沾染上利益关系,想纯也纯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