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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珍馐(26)

白长了一张好脸,眼睛挂脸上却是喘气用的。

金窈窕懒得再多啰嗦,喝了口冰凉的咖啡,刚要说话,服务员忽然俯身捡起个什么东西,放在了桌上,大气儿也不敢喘地说:“先生,您东西掉了。”

沈启明道谢,接过后直接放在了桌面上。

金窈窕瞥了一眼熟悉的请帖封面,挑眉,沈启明却似乎不打算跟她聊这个宴会,只随手掏出个盒子放在了桌上:“给你的。”

她愣了愣,打开看了一眼,目光在盒子里璀璨的粉钻上停留了两秒。

这颗钻石,记忆里好像是突然出现在衣帽间的,她的衣帽间经常会突然出现一些粉色的东西,比如粉色的大珍珠什么的,她还以为是自己记性不好买完就忘,搞半天原来是沈启明买的?

买完不当面送她,过后也不提起,这算什么?工资结算么?

金窈窕扬起下巴审视了几眼这颗浮夸的鸽子蛋,好笑地阖上了盖子:“谢谢你的好意,不过还是算了,我不喜欢粉色。”

沈启明似乎有几分不解,金窈窕对上他的视线,公事公办地开口:“沈总,不说这个了,今天我有正事找你。”

沈启明因她的称呼皱起眉头:“正事?你在生气?因为宁萌?”

金窈窕摇摇头:“我没有生气,这件事也跟宁萌没有关系。”

蒋森果然是胡说八道的。

沈启明这么想着。

就见对面的未婚妻轻描淡写地从兜里取出一枚戒指推了过来:“我们解除婚约吧,沈总。”

作者有话要说:

割割:就因为不喜欢粉色的鸽子蛋吗?!?!?

蒋森:……(地铁老爷爷看手机.jpg)

提前说一下,宁瞬不是男主

第10章

金窈窕说:“我们解除婚约吧,沈总。”

沈启明花了长达几分钟的时间去试着理解这句话。

但他表面依然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是坐在那,一动不动地看着金窈窕,像一尊好看的雕塑。

金窈窕觉得这家伙果然是半点没把感情放在心上,听到这种要求还面无表情的样子果然跟她来前预估得分毫不差。不过算了,她也并不为此矫情,主要是沈启明其实也没欠她什么。人是她自己看上的,倒追对方的也是她自己,可不是有句话说得好么——

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不能强求对方给出回应。

其实沈启明算脾气好了,换位思考一下,金窈窕觉得倘若有个不感兴趣的人十几年如一日围在自己身边转悠,她必然是没法给出好脸色的。

可沈启明这么多年,也没因为嫌她烦对她说过重话,后来自己提结婚,对方也没多犹豫就同意了。

那时候她是真喜欢沈启明,跟沈启明在一起的每一秒钟都高兴得像个傻子,哪怕付出再多,心里也是甜的。

现在虽然思想变了,当初的愉快却不能磨灭,沈启明终究慷慨地给过她一段快乐的时光,直到她选择离开,他俩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可言。

沈启明的存在甚至直接激励她蜕变出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其次,金窈窕更加理智地认为,自己如今人在江湖,想要拿下家业,背后已经有人虎视眈眈,那自己势必不应该再主动树敌。沈启明的人脉权势财富,哪一样都不是好对付的,说不准以后在生意场上自己还要跟他打交道。

即便现在谈的是退婚这样的话题,金窈窕也希望双方能心平气和,保持冷静。她又不是个怨妇,大家都是成年人,好聚好散,最起码的。

见沈启明不作反应,她就自己把话头说了下去。

首先是考虑过很久的方案:“我知道可能有点突然,毕竟解除婚约是件大事。不过好在我们一来还没开始筹备婚礼,二来之前保密消息做得好,外头也没什么人知道我们俩的关系,现在退婚,双方的损失都不是很大。”

沈启明盯着她。

金窈窕继续:“明珠山那幢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跟我没有关系。里面属于我的东西前段时间我已经拿走了,可能会有一些遗漏的,我会挑个时间去收拾然后搬走。”

沈启明盯着她。

金窈窕喝了口咖啡,用买卖不成仁义在的口吻道:“还有,退婚以后我绝对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打扰你,以后在其他场合见面了,大家也还是朋友。沈总意向如何?”

沈启明盯着她。

金窈窕等了一会儿,当他是默认了,心头松了口气,起身告辞:“那就这样,耽误你时间,沈总继续工作,我也该回去了。”

她绕出咖啡桌,刚要离开,胳膊却忽然一紧。

金窈窕低头,发现原来是沈启明捏住了自己的手腕,力气大得让她怀疑对方的副业可能是个健身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