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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揽人心(168)+番外

所谓好的不灵坏的灵,自那次后,两人格真的开始轮流着出现,而且基于男人在某方面可耻的攀比心,使得景云的生活真的是性福到让他欲哭无泪。

——他又不是女人不需要努力造人,所以可不可以不要那么用功过度?!

但尽管如此,景云却从未想过要早日摆脱这种纵欲过度的生活,因为他知道,摆脱这个词对他而言意味着的是别离,或者说,是另一场相见,一场短暂到让他无法接受的相见。

水漫过耳鼻,意识昏昏沉沉,眼睛睁不开,唯一能够听清的只有那徘徊于海面的嘶喊,义无反顾的疯狂连灵魂都好似会被撕裂,深刻入骨。

“他恨我,我便毁了自己;他因这血缘拒绝我,那我便断了这血缘。人死一场空,到了阴曹地府,他总不能再以这阳间的血缘拒绝与我。楚留香,你说我疯了,我是疯了,早在一开始我便已经疯了。我原随云的一生,注定只是为了原景云而起的一场疯狂,纵然是死,我也不休!”

纵然是死,我也不休……

一字字一句句,若用尖刺在他的心口刻画,疼痛纠缠。想逃,却怎么也逃不掉,那些话语如同编织了世上最牢固的网,密密麻麻从天撒下让他无处可逃;想忘,但用生命写下的纠缠他如何能忘?那是原随云,是他的弟弟啊,纵使做了那事,纵使他怨恨着也无法忘记的存在。

我原随云的一生,注定只是为了原景云而起的一场疯狂。

心颤抖着无法控制,景云勾唇,苦涩在唇角蔓延。究竟抱着何种心态才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起码,他知道自己说不出这样的话来,若人生只是为他人而起的一场疯狂,那么又视自己为何物呢?

☆、第九十四章

作者有话要说:“醒了醒了,爹,这人醒了!”

“晓得了晓得了,别喊了。”

重而滞缓的脚步,应该是个毫无内力的人。这是景云还没清醒时就做出的判断,待睁开眼后,瞧见那个笑呵呵的庄稼汉后就确定了自己的判断,的确是个完全不懂武功的农家。

“这里是哪里?”支撑着坐了起来,声音有点嘶哑,身体也疲惫不堪,只是这短短一句询问就费了他许多力气,让他直喘气。

“公子你别急,先歇会儿再说话啊。”那个庄稼汉子满脸憨憨的笑着,搓了搓黝黑而粗糙的手掌微微局促。他还从没见过这般的丰神俊朗的公子呢,一看就知道和他们这种小老百姓不同。“这儿是小渔村,没啥人,公子你就安心歇着吧。”

“谢谢大叔。”虽然不知道这个小渔村叫什么,更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看着应该是这人救了他。

呵呵憨笑了几声,门外就咚咚咚跑来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扎着两只小羊角,一双黝黑的眼睛圆溜溜的,双手捧着一碗粥,还冒着热气。

“大哥哥,给,这是妞儿做的!”

看着高高仰起头等待表扬的小女孩,景云忍不住轻笑了两声,却不想这一笑就牵动了咽喉的痒,咳咳的就咳了起来,惊的庄稼汉和小女孩团团转。

“爹,爹,怎么办?大哥哥又病了!”

“是啊,咋办呐?”

“病了,病了要请大夫,对,请大夫!妞儿这就去找李三叔——”

说着,小女孩就咚咚咚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在景云还没平息咳意之前,那小女孩就拖着一个六十来岁的瘦小老头跑了过来,那老头身上并非和庄稼汉一样的粗布短衫,而是一身长袍,看着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只是此刻,他正哀声连连的求饶。

“妞儿妞儿啊,你跑慢点,三叔都给你整的快断气了。”

只可惜小女孩半点不理会,只是急急拉着人跑到床边,把瘦小老头往前一推,“李三叔,赶紧给大哥哥看看,快。”

“好好,别推,这就看。”喘了两口气,瘦小老头就摸了把胡子把手搭在了景云手腕之上把脉了,片刻,才摇头晃脑的一脸神棍样开口,“不碍事不碍事,这啊,只是灌了海水留下的症状,带休息几日就好。”

闻言,小女孩和庄稼汉都松了一口气,看了看躺坐在床上的景云,庄稼汉突的想起了什么,把想离开的李三叔给一把揪住了。“李三叔,你帮我给另一个也看看吧。”

“哎哟,别拉别拉,你们爹儿俩怎么都喜欢拽人呢?”没好气的瞪了一眼傻笑着的庄稼汉,瘦小老头理理被拉乱的衣服,就往另一个房间走去。“我说大牛啊,你和妞儿就是性子太善了,怎么随随便便就往家里捡人呢?看他们的样子肯定不是平头百姓,若惹上了什么麻烦可怎么办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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