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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写我心(11)

“哦天哪,我的朋友,你绝对……你绝对绝对不知道这有多么巧合。”Charles惊叹,他美丽的蓝色眼睛盈满了兴奋,美的令人眷恋。“我也是那所学校毕业的,今天你见到的Jimmy也是!天哪我们居然都是校友,而且你读高中的时候,我正在读初三,我有那一届的毕业生同学录,硬皮精装配有照片的那种!”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像是现在就要行动:“让我想想同学录放在哪里了,希望我还能找……”

Erik被这意外的发展震惊了,他下意识的拉住Charles的手不让他离开。“不,我想明天吧。今天我只想和你呆在一起,明天咱们再找他吧。”这是他第一次向别人倾诉关于Cheggy的记忆,原本他以为那只能是个回忆了,却没想到居然还有机会能重新面对——他不认为自己准备好了。

Charles还想说些什么,可是他看到Erik的神色后明白了他的紧张。于是他放弃了。

他坐下来,坐在Erik的身边,腿贴着腿,手贴着手。他向来是这样的善解人意。“好的,等你准备好了咱们再看。不过如果你确定要看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告诉我,同学录我不记得放在哪里了,我估计要花一周的时间找它。”

“一周?这是玩笑还是真的?”

“你要庆幸我还没有邀请你去过我家,就是楼梯上的那个。我怕你在里面会迷路。”

Erik咂舌:“所以咱们下次约会还是只能在这张沙发上?”

“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不要把这种碰面称之为约会,”Charles玩笑般碰了碰桌上的咖啡杯:“要不然我就不能以此要挟你为店里的过时书买单了。”

Erik靠过去拥抱了他,并且很自然的低下头想要亲吻他的脸颊。

Charles适时的转过脸,让Erik的唇落到了自己的唇上。四片唇相交,咖啡的醇香与茶的清雅相融合,味道不同,却一样的让人感到内心的平静。这一切自然而然,好像他们已经是相识多年的伴侣。他们接吻时都没有闭眼,Charles觉得自己会喜欢上在Erik眼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第 7 章

清晨七点,是Erik每天固定外出晨跑的时间。这个习惯始于他的大学生涯,因为长期锻炼,他有很多全职作家未曾拥有的紧致的腿部肌肉、挺翘且丰满的臀部、挺拔的身姿、壮硕的身材。

Emma曾经多次想带他出席一些时尚活动,并且力荐他参与时尚杂志的内页硬照专访(标题她都替他想好了,就叫《笔尖上的荷尔蒙》),但都被他以“我不明白写作和时尚有什么关系”的理由驳回,为此Emma数次抱怨他暴殄天物。

对于Erik来讲,每日晨跑有助于给脑部供氧,帮助他更加清醒的思考问题,而良好的体态只是晨跑带来的额外受益,他从未考虑过以此来吸引别人的目光。当然如果Charles想看的话他还是很乐意展示的。

今天,当他跑过街心公园旁的书报亭时,书报亭里和善的胖大叔叫住了他:“Lensherr先生,你最爱的周刊到了!”因为他每天早上晨跑时都会经过这里,胖大叔早就记住了他的脸。

Erik停下了脚步:“可是我上周买过了。”

“你忘了,”大叔扬了扬手里的杂志:“它从上上期开始就改为单周刊了!”

有时候健忘也是件好事,因为这能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Erik兜里的零钱刚好足够支付杂志的费用,他以为他接过杂志时表现的从容不迫,但其实脸上的表情像极了等待主人扔球的宠物狗。

他甚至等不及到家,站在报亭边第一时间翻开了杂志的第五十八页,可是这一页并不是他熟悉的作家专栏,而是一篇他根本不感兴趣的时尚报道。

“改啦,栏目调整,这一期的《教授推荐》改到一百零二页了。”胖大叔很清楚Erik坚持买杂志的理由是什么:“我提前看了,本周Professor X点评了一部畅销推理小说——Magneto的《别惹那只猫》,那个作者我女儿特别喜欢,回家我去找她借来看……”

Erik以为自己还没睡醒,要不然怎么会听到这么荒诞的一段话?

Professor X,

点评了,

Magneto的,

《别惹那只猫》?

那一刻他真的很想把书放回架子上,让时间倒退回早上出门跑步之前。好像这样他就能装作根本不知道Professor X是现在风头正劲的小说评论家,也能装作自己买这本杂志的理由并不是为了看Professor X的专栏,还能装作自己从来不会根据Professor X的推荐去调整自己的阅读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