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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庭秀骨[修真](272)

作者: 落月无痕 阅读记录

他除了是容庭芳,还是魔尊,除了是魔尊,还是妖界万鳞之长。他要将角龙从天雷阵中解救出来,要的当然不止是命而已,还要他妖一族的尊严。而身为龙的魔尊,与蓬莱交好,对容庭芳想要的而言,是最有利的一种做法。

“二则,本尊同蓬莱真人交好,是本尊的私事,与尔等无关。本尊心悦他,不愿委屈他。本尊要他在我魔界,来时光明正大,走时堂堂正正。于公,蓬莱真人是我魔界座上宾,你们不可妄加论断,轻侮于他。于私,他是本尊心上人——”

容庭芳眸光湛然,轻轻淡淡,却将底下的人看得脖子上汗都起来了。

“本尊对自己人有多小气,想必各位城主也知道。”

知道是知道,总有人不怕死。

狼王梗着脖子:“可尊上是魔尊,魔尊是一界之首,哪有什么私可言!尊上所作所为受我魔界子民万众瞩目。你如此作为莫非果真不含私情吗?”

底下一众死寂。

却看得出有人赞同狼王,脸上不服。

有人不服是当然的。

魔界要的就是不服。好战是魔族天性。

狼王本身不是魔,他算妖。但当年妖四处零乱,入了人界便叫人,进了魔界便是魔。哪里有那么多好区分的。不然容庭芳这条龙,哪能将宝座坐得如此稳当。

所有人都觉得狼王脑袋怕是不保,却是容庭芳定定看了他片刻,拂袖一哂。他朝狼王走过去,每走一步,不是走在地上,而是走在所有人的心上。脚步虽轻,却重如巨石,砸地其他人都没敢抬头。

“本尊入魔界前,群魔乱舞,四下纷争,乌烟瘴气,魔气四溢,叫人轻慢。”

“而今十二城各居一方,魔将各领一兵,大洲惧怕我魔界,蓬莱视我族为大敌。”容庭芳道,“虽小战时起,多的是歌舞升平。本尊可曾错待过你们?”

并不曾。

“过往千年,虽渭水将魔界困在此地,本尊可曾叫蓬莱好过?”

并不曾。

就算是容庭芳看余秋远再顺眼,于魔界大事上,两人兵戎相见从未留情。私是私,公是公,私下哪怕容庭芳会在海上和余秋远看一晚上的星星,听他弹一整晚的琴。第二天太阳升起,他还是魔尊,余秋远也还是蓬莱至尊。

“你质疑,可以。本尊不和你计较。”说话间,容庭芳已走到狼王面前。狼王抿着嘴,毫不示弱。容庭芳搭上他的肩,轻声说,“不服,大可以打败本尊。”

“你赢了,今日能有资格说话的便是你。”

能者居之。

魔界的人,从来不怕尊主易位。

狼王心头一动,猛然转头,容庭芳勾唇一笑,眼里是天生的霸意。他从前,堕魔时,身上魔性便肆意流转。如今换回天龙之身,张狂之意却更盛。狼王不自觉便想到很久之前流传下来的一句古话。

云梦生妖,化骨为魔,潜龙出海,天地不沾。

是为天魔劫。

这是狼王还当妖时妖那边说的,但因为龙本身也不在妖界,一直被压在大洲不见天日,时间一久,七零八落地就被妖族忘了个精光。今日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想到了这句话。大概是因为突然想到容庭芳是龙的缘故。狼王打了个寒战,没有说话。

容庭芳并不是靠收买人心当上的魔尊。

他是靠实力。

足以碾杀魔界的实力。

狼王就是容庭芳当年手下败将,其中之一。听话的,便成了城主。不听话的,熔心湖还有很大一个地方,再多关一些绰绰有余。

道理不错,他当然想站在这里,然而他打不过。

狼王低下头去,敛下眼中微光。

“魔界上下,自当奉尊上为王。”

“三则——”容庭芳顿了顿,语气便冷淡下来,“倘若一息之内,叫本尊再见着你们无所事事,全部碍在本尊眼前。本尊的龙骨鞭——”

已许久未动了。

后半句话尚未出口。

一众已作鸟散。

只留下了郝连凤和厉姜。

郝连凤目光微动。他从前也是见过容庭芳的,但那个时候的容庭芳和现在的模样不同。那时容庭芳更像一个魔,现在的容庭芳——却更像一个王。若容庭芳刚才不说这些话,郝连凤就算毁了神木弓,也会把余秋远抢回蓬莱。

容庭芳似有所觉,往郝连凤那里瞧了一眼:“小凤凰与本尊所求一致,看不过这天意,争个公道罢了。只要不把主意打到不该打的人身上,你做什么,本尊都不拦你。这个魔界,也任由你来去。再者——”

他慢悠悠说:“蓬莱算是你真人的娘家,亦算你故居。你若是想回去看看故人,大可随意去。本尊要往蓬莱时,还得劳烦你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