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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64)

作者: 圣城 阅读记录

明琇又摸出一片银钱,“你要是敢坑我,小心我半夜来找你!”

胡商吓得直摇头,“生意人,不诓人!”

明琇想到这厮刚才拒绝收钱吹她的彩虹屁,委实是个难得的有节操的商人,应该不会故意讹她,想来是她对这里的物价太不熟悉。

“我来替她买下!”

沈爱突然出现,丢过来一支金钗,又对明琇道:“你好不容易有了点前,可别几天就用光了,省着点花吧!”

有人买单自然好,明琇素来皮厚,也不推脱,欣然接受,拱手道:“沈爱小姐才是真土豪。本暴发户决定听取你的建议。”

胡商常年走南闯北,自是识得这是一支童叟无欺的金钗,他握着那跟钗,就好像金钗会发烫一样,把玩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仍旧不确定地问:“小凉子真的愿意拿这个换?”

沈爱:“不过就是跟小钗子,我就像拿它换酒,店家你收好,我们走啦。”说着便挽着明琇的胳膊走去市集上。

要说沈爱与明琇两人,绝对不是那种会手挽手一起逛街的小姐妹的关系。但现在她们确实正在手挽手逛街。

这种过分和谐的气氛令明琇感觉有些变扭:两人一碰面,沈爱要不就是冲她翻白眼,要不就是一言不合就开吵,而她也没少从挤兑沈爱中获得爽感。能够解释沈爱现在的举动只有一个理由——她太高兴,高兴得都快疯了。

沈爱蹦蹦跶跶地走路,嘴里时不时发出几声傻笑,甚至还会和完全不认识的路人问好。而她之所以如此高兴,是因为在拜师典礼中,红衣使者被百人齐声吟诵的《吊古战场文》气走后,每个新弟子都拜了师父。

今年,李青莲收了第一个弟子,也是唯一一个。

他也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偏偏挑中了写作水平停留在打油诗层面的沈爱。

明琇按了按眉头,回忆起早晨莲花台上的那一幕,她就愈发烦躁。

李青莲不仅收了沈爱为徒,还将他曾经最珍爱的佩剑问酒剑传给了她。

明琇记得五年前,在火锅店里,李青莲喝醉了,不禁深情地唤那把剑“酒儿”,还说,当今世上,没有人比他更能驾驭仙剑问酒。明琇笑话他说问酒剑怎么成了他的小情人,结果他还孩子气地回道,“剑和人不一样,我用心修剑,它便不会背弃我”。

明琇走在集市上,一脚踢飞路上的一枚烂橘子,暗暗“切”了一声。到头来呢,他收了个可爱的小徒弟,从前说过的那些话就都不作数了。两人还没说过几句话,他倒好,大方地把剑都给送了。

沈爱哼着中原小调,穿梭在这充满异域气息的集市上,腰间挂着问酒剑,一晃一晃。她身量娇小,剑身对她来说似乎长了一些,几乎要拖到地上。

剑鞘素体无纹饰,剑身散发着淡淡的青光,剑柄上结着约二尺长的蓝色剑穗,上面还系着一块玉牌,刻着当年他一字一画刻上去的两个字“问酒”。

明琇盯着那把剑看了许久,怎么看怎么扎眼。

“啊,好酸!”沈爱吐了吐舌头。

明琇回过神来,下意识道:“胡说!我才没有酸呢!这算什么,我根本不在……”

话都说了一半,明琇才发现,原来沈爱是在试吃小番茄,小番茄的酸味酸得她龇牙。

明琇的声音一下子弱了,“那个,我刚才自言自语呢。”

好在沈爱根本没在意她的话,兴致勃勃地试吃着各种西域传来的新奇的水果。

“我刚才吃的是什么?”

“这叫番茄。”

“这个长麻子的呢?”

“这叫无花果。”

“真有趣!那这个呢、这个呢?老板,你都告诉我,这里的一切,我都喜欢!”

……

明琇抱着胳膊站在一旁,神游方外。

大漠的暮色仿佛瞬间就席卷了整片天空。这里地域开阔,空气洁净、干燥,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野旷天低树”的诗意。

逛到傍晚,沈爱买了一大堆新奇的小玩意还有水果,肚子里还消化着一路上试吃的美食。女孩一点也不觉得累,依旧神采奕奕,“明琇,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么有意思的地方!一会儿夜市开了,听说还有伶人、驯兽团表演,我们……”

“我不逛了。”明琇打断了她的话,兴致寥寥。

明琇并非不爱逛街,以前总是碍于口袋里没钱缺少底气,现在有了钱,反倒没了兴致,心里总像是蒙了一层阴霾一样,怎么也不敞亮。

沈爱:“是了,明琇你早上还吐血了。我之前看你没事,才拉你来逛街的,对不住对不住!你不舒服?”

明琇其实并不能感觉到疼痛,但好歹病号永远是个不出错的理由,她便捂着肚子,“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