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睛看著狗,嘴角还在笑,口里的话全是跟我说的。
他其实不喜欢狗,因为狗咬过他,他对狗过敏,不过我喜欢,所以他只好每次见著狗了就夸夸它来了结一下我对狗的念想。
“我想跟你过日子。”那天晚上,他赶走我的狗,占据它的窝,对我说。
我想我偶尔会记是那一天的。
药店回来的时候,路过一片花店,他蹲下,我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步,回头看,他还在,蹲著在挑花。
我走回去蹲他旁边。
他说:“这枝花怎麽样?”
“还好。”
“那就买这枝了,这朵花开得真好,像在微笑。”他啧啧有声。
起身他走了,我付完钱跟在他身边,我似乎还依稀记得我们第二次分手,他用钱砸在我脸上的感觉。
时间也教会了他,钱并不代表一切。
风声吹过,我似乎听见幸福在微笑。
我果然老了,居然发生了错觉。
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第十章 爱的代价
写在前面:一直觉得写文不易,但是,看文也不易,此为小短篇,感谢各位对我不好玩的搞笑和黑色幽默并……与无赖索票的支持。
爱的代价
引子
那一年,我去了上海。
他们说,上海歌舞升平,是个好地方,白爷,去吧。
我知道他们体恤我,自他离开去了上海,我日夜思念,那世俗纷扰的上海竟成了我心心相念的地方。
於是,我带了他们去了上海,好几个兄弟,跟我刀口舔血大半辈子,就因我迷恋一人,从能称王称霸的云南跟到势力全无的上海,从生到死,都无怨言。
我曾对老江说,我白龙天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是有你们这辈子当兄弟,但是,我这辈子最对不住的,也是你们。
我对老江说这话的那天,是他为他挡下子弹的那天……暮色沈沈的上海,千里迢迢追他而来的我,牺牲了自己的第一个兄弟。
後来,一个一个的兄弟都离我而去了……我想,其实如果可以,我宁愿死的全都是自己。
让兄弟成全自己的爱情,从来都不是我所愿。
世道艰难坎坷,老爷子死的那天让我固守边寨,他跟我说,儿子,守在这里,无论是洋枪大炮还是刀箭枪棍,别人都攻不进来,只要你不出去,你就是这里的土皇帝,天王老子来了都奈你不何。
可是,我还是为了他离开了。
一个狂妄的小子……我养他那麽大,送他去国外读了书,最後他却选择离开了我,让我跟随他出了属於我自己的地方。
我走的那天晚上,寨里的巫师拖著他的黑色长袍跪在大堂底下,他说:“白爷,您这一脚趟了出去,恐会死於非命。”
我走下梯子,蹲站在他面前,磕著手里的瓜子,把手里的分了他一半,说:“你再算算……给我好好算算。”
巫师低著头,磕了一个,说:“爷……卦象不会撒谎,您三思。”
他没劝我,也不敢劝我,这里,我是天,说一不二,谁也不会劝我。
我要去死,他们也会跟著去死……我那时候从没想过,我带出去的会一个一个离我而去。
我以为,死於非命的人从一开始就是我。
因为巫师的话从来没错过。
我也从末怀疑过。
而我那天只是顺了顺衣袖让他退下。
第二天,他迎著风站在峭臂上举高著双手捧著酒碗替我送行……我骑著马呼啸下山,一路上,跟了我的九个兄弟。
老巫师眼里的泪掉下在他的黑色衣襟上时,我都没想到过……爱的代价会是那麽大。
大得我宁肯忍受相思蚀骨,也不愿去纷扰尘世拔那一汪乱水。
完
第十一章 我的绅士先生
上
伦敦并不是很冷,冬天也就冷那麽几天,就是老下雨的招人烦,没完没了的,我在国内时本就不喜欢打伞,到了这个雨都,干脆不出门,除了去学校,其它时间都窝在租住的房间里。
房子是一百块五十块英磅一周,有点贵,但离学校近,治安好,买东西吃饭什麽的也方便,所以也就没那麽计较了。
我学的是设计,关於珠宝的,来英国两年,基本上除了教授,别的人不认识几个。
楼上有个白人,偶尔跟我在楼间里相遇,看见我风风火火冲上楼或冲下楼,就会绅士地让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