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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我(88)

作者: 毛秋儿 阅读记录

他就说嘛!程正生这回怎么如此正常,一点儿没那阴阳怪气儿的调调。

程正生低眼瞧了瞧睁大眼睛躺在床上的周丽鹃。阴测测地笑道:“按说都这么些年了,货币都他妈的贬地没值了,何况还是个傻子呢,早该丢了不是。”

蓝城刚啊了声儿,回应他的便是一连串的嘟嘟嘟……

他看眼了暗下去的屏幕,这才觉得心安。

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个故事:

甲犯故意杀人罪,熬呀熬,熬到了第十九年十二月份的最后一天,没忍住,偷了一辆车,又过了六年,被警方逮捕了。

据刑法总则规定:

1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时效的中断)

2追诉期的计算为: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经过五;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经过二十年。(若经过二十年仍需须继续追诉的,得要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说这么多,回到最初的故事,也就是说甲即便熬到了最后一天,可他又犯了盗窃罪,那么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期限得从盗窃之日起从新计算了(盗窃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了六年不再追溯,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故意杀人罪可判无期或死刑,即故意杀人罪仍没有过追诉期

程正生是个文盲,只知道杀人犯法,杀两人犯“俩法”(数罪并罚的问题太复杂,不讨论了),所以他激动的一匹。

我就试着给他解释解释,大家看看就好!

(PS:感情戏,不能乱飞了,得时刻告诫自己稳住。)

第37章

周丽鹃睁大着眼睛,在对上程正生的视线后便立马闭地紧紧的。

程正生倒看笑了,侧着身道:“想睁就睁着,不弄你。”

周丽鹃摇头,这话她是绝对不会信的。况且这次也不是她主动醒的。

程正生支着脑袋:“真不睁呐。”

那气息,洋洋洒洒的全落在了周丽鹃耳腮。她不着痕迹地往旁边挪了挪。

程正生只当不知道,也跟着挪了一下。始终保持着半个拳头的距离。

只是再大的床,也总有挪完的一天。

这不,周丽鹃就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儿。在她快掉下去之际,便被程正生拦腰给卷了回来。

她惊呼了一声,双手死死地抱着眼前的人。

而后,便听程正生悠悠道:“我就喜欢小黄鹂这般的主动。”

他缓缓收紧了手臂,下巴磕在周丽鹃的脑袋顶上:“但是呢,节制点儿总是没错的,睡觉。”

周丽鹃动了动,嘟囔着热。

程正生抱着人往中间滚了一圈:“热啊,那我给吹吹。”

周丽鹃没好气儿的翻了个白眼儿,脑袋一个劲儿的往他怀里拱,尽可能的避免那湿热的气息。

她真的是太累了,脑袋拱着拱着,就彻底没动静了。

程正生吊着眼皮,瞧了眼那颗黑绒绒的脑袋,无声的笑了。

——

一记咕噜声响起,周丽鹃惊醒。

黑黢黢的,也不知几时。

她强撑着眼皮,没一会儿又耷了下去。可那肉鸭子也回不来了。

周丽鹃砸吧砸吧嘴,似在回味。

就在她快要品出个味儿来时,脑袋顶上想起了一道幽幽声儿:“还没完了是吧~”

程正生啪的一下摁亮了灯。

周丽鹃抬手护着眼。半晌,才缓缓睁开,只见那枕着的臂膀上还留着一滩新鲜的水渍。

至于那上头的红印儿究竟是脸压的还是嘴戳的,那就说不准了。

她忙移开脑袋,避开那亮晶晶的地儿。

程正生没动,侧着身,斜吊着嘴角。哼笑了声儿,那额前的碎发也符合着扭了扭。

周丽鹃忙从被子里伸出手来,想给他擦擦。刚伸出来,她就又缩了回去。

想着如果又要礼尚往来了她该怎么办。

“饿呀!”程正生吊着眼皮儿看了看那胳膊上的一滩水,他要是再晚那么一步,指不定那上头可以就多圈漂亮的齿轮呢!

周丽鹃急忙点头,随后像想起了什么,又摇头。

“没吃饭?”程正生问。

就一餐没吃也不该饿成这幅鬼样子啊。

周丽鹃刚想开口,可嘴角那干枯的水渍扯着有点不适,她抿着嘴,又点了点头。

电话挂断后她就开始起来收拾东西了,还没出门就被那警察带走了,饭都没有来得及吃。后来到了这儿就更没有机会吃饭了。

跟应景似的,那咕噜声儿又响了起来。

周丽鹃尴尬极了,不自觉得想要往里面钻。

“想吃肉啊!”程正生一个翻身,双手支在两侧,居高临下地望着周丽鹃笑。

周丽鹃缩不动了,索性也不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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