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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起(8)+番外

张欢华翻了个白眼,已经没有力气再跟这小子讲什麽了。

再过了几个月,吝啬小子已经学会了语言,把几个老师辞退,誓死要去考公立学校。

张欢华哼了一声,也答应了他。

然後这小鬼真的去考了公立学校,还拿了奖学金。

当然,他不知道,他高中三年拿的奖学金,还不如张欢华把他弄进美国公立高中所花的钱的百分之一──他要是知道,这书也肯定是不愿读了的。

锺苟不到一年,就长高30CM,从140长到了170CM,不过就算营养跟得上,这一年他也抽筋抽得没过个几天好日子。

但身体再疼痛不堪他也天天忙得团团转,人勤奋无比不算,也用很快的速度在跟著张欢华的生活节奏……他知道这人不喜欢吵闹,所以平时他也只认真看看他,其它的,他也忙著自己的事情去了,但端茶送水之类的事情他再忙也不假手他人。

他觉得伺候这人的事理所应当就是他干的,要不然,他养自己不就是白养了麽?

所以锺苟在一年之内不仅把人给伺候上了,连家里家务也包干了,煮饭擦地板洗衣服,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佣人没多久就用不上了。

他每天除了睡觉,每一秒锺都在忙,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去上学这事都挺扯蛋的──如果不是在家里请老师贵得太他妈离谱,他才不愿意去学校浪费时间呢。

当然,钱是花了的,每节课他都很认真上,下课的时候也不浪费时间,看看煮饭书之外也看看能挣钱的书,他誓死要把那些洋鬼子从他家天神那里挣的钱要翻倍赚回来。

开玩笑,他家天神的钱,那些人都敢挣,简直就是没天理了……不翻倍挣回来简直就是让他太生气!

先是当狗,後是当人养的人忙於他的生活,积极得像他度过的每一秒锺都好像在绚烂绽放,张欢华先是沈默,後来渐渐不由把眼光真完全投掷到了他身上。

他不知道那小孩是用怎样的毅力对付这一切的,从最贫瘠的土地到达一个富饶地方,不是谁都可以处理好的,尤其像这小孩那种完全无关一切,只有关於他以为的那种处理,真的让张欢华这个平时处变不惊的人惊讶了一翻。

他积极得就像拓荒者,把这块让他惊叹极了的地方当一块他可以吞噬的土地,贪婪又不急不躁地蚕食著,小心谨慎又得意洋洋,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你就算是剥了他的皮,下一刻他都能站著爬起来站得稳稳地跟你叉腰长笑,什麽话也不说都可以让你明白,什麽也打不到他!

第5章

张欢华忙於毕业论文,每天不是呆在图书馆,就是呆在书房里,睡觉时间都少得很。

锺苟心疼得很,每天骑车去唐人街买新鲜的菜回来做给他吃。

为了省车费和油钱,他在美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自行车,去哪都骑著,再远也不怕。

骑到唐人街得一个小时,他早上还要去学校,所以他每天就五点爬起来,回到家,给张欢华做好早餐及中午的便当,恰恰好能赶得上七点半的校车。

中午的时候怕张欢华忘了吃,会发短信过去提醒,要是没收到回信,怕张欢华没看到,他又不得不肉疼地打电话过去提醒一下。

对此,张欢华倒也不觉得他烦人。

主要是这抠门的人一般除了提醒他点什麽事之外,其它的,为了省手机费,他就算是在外被别人打了个半死也不会打个电话跟他求救一下。

前几天,他跟他学校的一群白人学生打架就是这麽干的……事後还是学校打了电话过来道歉他才知道情况,是几个白人学生挑畔他。

不过,就算是受了伤,但张欢华对於成功一挑三的锺苟还是骄傲得很的,这小子,看著削瘦,拳头一点也不比别人软。

他自己完全可以照顾好自己,张欢华对此欣赏得很,他喜欢锺苟这旺盛的生命力,欣赏到以至於到了喜欢他的程度。

张欢华对他的喜欢挺让锺苟得意的,但没有太多时间让他得意忘形,他每天忙的事情可多,学习,省钱这两条已经让他忙得恨不得自己有三头六臂。

本来他还想赶紧挣钱养家来著,但无奈关於这世界,他欠缺的太多,锺苟不得不肉疼地接受自己还是一个花钱的米虫的这项事实,每天拼了小命地吸收著来自各方面的知识,没有什麽时间能让他去打打工挣点什麽钱。

他从16岁那年才开始正式面对这个世界,庞大的知识量向他袭来,他没在其面前一脚跪下认输那都是他咬牙坚持下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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